信件公示

标题: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区别
来信人: 邹国胜
来信时间: 2024-04-01 10:03:42
内容: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自2023年开始实行后,《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86号)同时废止,原来针对企业的重点排污单位和现在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有什么区别?我公司2022年只是重点水排污单位,从2023年起(包括2024年)我公司不在市环保局公示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里面,是不是意味我公司现在已经不是重点水排污单位了,原来我公司安装的污水在线监测设施是不是可以停用了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环保局
回复时间: 2024-04-09 14:34:40
回复内容:

  关于邹国胜同志咨询“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区别”的回复

  1.关于“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自2023年开始实行后,《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86号)同时废止,原来针对企业的重点排污单位和现在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有什么区别?”问题的回复

  为落实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2017年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实施《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本行政区域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在《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办法实施6年的基础上,2023年由生态环境部颁发实施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明确了筛选原则、确定主体和程序,并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对名录公开、监管要求提出原则规定。目前,《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依法确定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及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共计6种类别。

  贵公司暂未纳入我市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2.关于“从2023年起(包括2024年)我公司不在市环保局公示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里面,是不是意味我公司现在已经不是重点水排污单位了,原来我公司安装的污水在线监测设施是不是可以停用了”问题的回复

  公司安装的污水在线监测设施由两方面决定,一方面看您公司是否属于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一方面看您公司排污许可证内是否要求安装污水在线监测设施。你公司暂未纳入我市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但您公司排污许可证内要求安装污水在线监测设施,故您公司不能停用污水在线监测设施。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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