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标题: | 湖南新修订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布,咨询关于育儿假相关规定。 |
来信人: | 李元昊 |
来信时间: | 2022-05-17 11:57:39 |
内容: | 湖南新修订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布,其中关于育儿假相关规定如下: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十天育儿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为出勤。请问这个育儿假的政策落地了吗?谢谢! |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复时间: | 2022-05-18 11:49:03 |
回复内容: | 李元昊: 您好!来信已收悉!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十天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第二十条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因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每年可累计享受十五天的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视为出勤。”该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户籍或者居住地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以及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