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公务员在职研究生教育政策的咨询
来信人: 霓虹希维尔
来信时间: 2019-05-25 12:18:45
内容:

市委市政府领导你们好,我想请问我市公务员2019年后就读在职研究生是否可以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在职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意见(湘人发〔2005〕65号)及我市《关于加强干部学历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岳组发[2006]14号)两个文件,继续享有在公休假外有14天集中授课的休假及报销不超过10000元学费的福利政策。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9-05-27 15:37:19
回复内容:

霓虹希维尔:

您好!来信已收悉!关于在职研究生学费报销及授课休假的问题建议您咨询市委组织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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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市委组织部
回复时间: 2019-06-04 21:54:40
回复内容:

霓虹希维尔:

您好!来信已收悉!市委组织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于2006年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干部学历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岳组发[2006]14号)(http://www.yydj.gov.cn/11229/11235/content_413720.html),相对应的文件有原省人事厅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在职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意见》(湘人发[2005]65号),上述规范性文件仍然有效,请对照执行。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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