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在职人员学历学费报销的问题
来信人: 草根在奋斗
来信时间: 2018-12-18 13:31:20
内容:

领导好:

我想咨询下,市委组织部2006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干部学历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岳组发[2006]14号)现在是否还有效?我以前是专科文凭,现在已经拿到了本科毕业证,其学费是否可以按照这个文件报销三分之二,还希望领导能给个明确的回复!谢谢了!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委组织部
回复时间: 2018-12-29 11:15:28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关于“《关于加强干部学历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岳组发[2006]14号)”的问题已收悉,文件有效,请按照文件执行。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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