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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仲裁委员会关于选聘第六届仲裁员的公告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12-20 13:37

岳阳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设立的岳阳地区唯一解决民商事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第五届岳阳仲裁委员会即将届满,现已着手开展换届工作。为广纳社会各界优秀专业人才,优化仲裁员组成结构充实仲裁队伍,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任期

凡符合本会仲裁员选聘条件的有意向者均可申请,包括新申请和拟申请续聘人岳阳仲裁委员会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案件分布情况,确定选聘规模以及不同职业、专业领域的仲裁员占比,并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择优选聘。

仲裁员任期5年,任期随第六届岳阳仲裁委员会届满终止。

二、申请条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仲裁员应符合下列法定条件之一: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3.曾任法官满八年的;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二)根据《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担任本会仲裁员还应满足下列各项条件:

1.申报仲裁员时年龄在65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后出生。但经验丰富、办案效果好,或者经本会认定为特殊专业人才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2.遵守《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岳阳仲裁委员会章程》《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3.熟悉《仲裁法》仲裁规则、仲裁程序、证据规则和仲裁实务;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组织开庭审理、撰写裁决书等文书,办案效果好;

4.诚实守信、认真勤勉、注重效率,积极学习、宣传仲裁法律制度;

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相应的时间从事仲裁工作。

(三)同等专业水平比照高级职称评定条件进行认定,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需经所在单位书面同意才能担任仲裁员

不予聘任的情形:

1.曾受过纪律处分的;

2.曾被司法机关追究过刑事责任的;

3.曾受过与从事职业相关的行业惩戒或行政处分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仲裁工作的情形。

)不同职业、专业领域的申请者,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从事仲裁工作者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

2)长期从事办案工作,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2.律师

1)从事或曾从事诉讼、仲裁业务,具有丰富的民商事办案经验,律师执业满八年

2)在律师行业中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准和良好信誉,未因执业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3.曾任法官、检察官:

1)曾从事民商事审判或者研究工作满八年;曾从事检察工作满八年;

2)信誉良好,业务水平高,办案能力强。

4.法律教学、研究工作者

(1)具有高级职称,现为教授、副教授或者研究员、副研究员

(2)从事民商法方面的研究或教学工作;

(3)办理仲裁或诉讼案件,具备相应办案经验

(4)信誉良好,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学术水平。

5.经济贸易工作者

(1)从事经济贸易、工程建设、知识产权、金融、证券、保险等专业工作,具有专业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具有法律知识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或在本行业得到公认具有一定影响力

6.涉外领域的工作者熟悉涉外纠纷处理,具备英语或者其他语种庭审及裁决能力,具有实务经验。

7.其他法律工作者:

(1)从事有关立法、执法、法律事务工作满八年;

(2)曾多次办理仲裁、诉讼案件,经验丰富。

三、申请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自愿申请担任本会仲裁员的人及申请续聘的本会在册仲裁员,应当填写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第六届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原件,由本人签字并由所在单位提出推荐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5.法官/检察官任命/等级文件、离职(或退休)证明;

6.高级经济师证明、高级工程师证明、高级会计师证明、研究员(副研究员)证明、教授(副教授)资格证明、其他高级职称以及组织任命文件;

7.其他仲裁机构的仲裁员聘任证书复印件;

8.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仲裁员选聘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需填写《第六届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并附符合选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学历、职称、任职情况、专业学术成果等)。申请续聘人员也应按要求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初审。由本会秘书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根据案件类型、数量和仲裁员需求量对候选人员进行择优筛选,确定拟聘仲裁员名单

复核。将拟聘仲裁员名单报第五届岳阳仲裁委员会主任会议复核

审议决定。本会将第五届岳阳仲裁委员会主任会议复核后的拟聘人员名单提请第六届岳阳仲裁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决定拟聘人选。

公示。向社会公示拟聘仲裁员人选。

聘任。由本会颁发仲裁员聘书,列入本会仲裁员名册,向社会公布。

、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214日止,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二)申请人须同时提交电子版PDF扫描件及纸质版申请材料,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1.申请表下载

方式一:《第六届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可登录岳阳仲裁委员会官网(www.yyac.org)首页在“仲裁”栏仲裁员报名表中下载填写。

方式二:点击文章底部下载填写。

2.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请于2025214前将填写好的《第六届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电子照片、个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法官/检察官任命/等级文件、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一式三份邮寄或递交至本会,并将上述资料电子扫描件压缩包发送至本会指定邮箱:yyac2024@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第六届仲裁员申请表+姓名”。

(三)最终是否受聘为本会仲裁员,以本会公布的仲裁员名册为准。

(四)本会对申请材料严格保密,拟聘任仲裁员由本会审议通过,如未被聘任,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

1.地址:岳阳仲裁委员会(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海南路宜家花都办公楼12楼

2.联系人: 刘秘书

3.联系电话:0730-8210303、13307308553

附件:《第六届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