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区直单位、市直派驻单位:
现将《南湖新区深化城乡环境整治推进城乡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南湖新区深化城乡环境整治推进城乡清洁行动集中攻坚派驻工作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岳阳市南湖新区工委办公室
岳阳市南湖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2月19日
深化城乡环境整治推进城乡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8部委联合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部署,以及市《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推进城乡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基本原则
1.街道负责,多方参与。强化街道办事处(管理处)主体责任,明确街道办事处(管理处)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城乡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以党建+为工作突破口,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城乡清洁行动。
2.社区为单位,居民为主体。以社区(村)为单位实施,社区(村)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城乡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城乡清洁行动,保持城乡内部清洁。
3.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习惯等实际,合理确定行动目标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不搞形式主义。基础条件比较好的地方,要求和标准可以提高,适当增加内容。
4.依法依规,坚守底线。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坚持依法依规办事,注重保障群众权益。健全资金、项目、工程等管理机制,防范廉洁风险。正确引导社会舆情,营造良好氛围。
二、目标任务
从即日起,集中6个月时间,对全区所有街道办事处(管理处)、社区(村)全域开展集中攻坚行动,以“三清理”“四拆除”“三提升”为重点,实行全覆盖整治,使城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到5月底,全区80%以上的社区(村)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目标,到7月上旬,全区100%的社区(村)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目标(具体标准见附件);经报批审定后,基础相对薄弱的社区(村),实现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基本满足居民生产生活需要,城乡人居环境面貌有较大改观。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工作重点
1.“三清理”:(1)清理生产生活垃圾。清理居民房前屋后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公路和便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2)清理沟渠塘坝。以房前屋后排水沟、河流塘坝、灌溉渠道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清淤疏浚。引导居民规范排放生活污水,逐步建立“厕所改造管散户、生态湿地管社区、集中处理管街道”的污水处理体系。大力推动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全面禁止向天然水域投饵投肥,逐步消除黑臭水体。(3)清理居民生产生活物。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三区”功能划定要求,严格执行禁养,严禁生产生活废弃物露天燃烧,逐步实现资源化利用。
2.“四拆除”:(1)拆除“违建房”。对在河坝、堤防、渠道等影响行洪安全的私搭乱建“违建房”,对交通要道、中心集镇等地乱搭乱建的棚亭、围墙,对破坏道路、景区景观效果的坟茔、墓碑等,依法依规坚决拆除;对非法建设的“大棚房”严格清理整治到位。(2)拆除“危险房”。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烂不堪已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危险房”以及废弃设施从快拆除,不留隐患。(3)拆除“空心房”。对长期无人居住或无人监管或无合法继承人的房屋以及企事业单位废弃的办公场所、宿舍、生产性用房等,讲清政策、做细工作、动员拆除。(4)拆除“零散房”。对零星分布、简易建设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以及分散居住且户主自愿拆除的“零散房”引导拆除。分类整治“偏杂屋”,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的,拆除到位;影响社区(村)的,修缮到位;居民自愿改建的,统一风格、限定面积、改建到位。
3.“三提升”:(1)提升规范居民建房水平。加快推进城乡简易规划编制,将规划执行纳入社区(村)居民公约,确保规划效力,严控建房。(2)提升绿化美化水平。交通干道、公路及沟港河渠等地段宜绿则绿,鼓励居民和单位庭院植树植绿,实现庭院花果化、道路林荫化;因地制宜建设“美丽小屋场、美丽小广场、美丽小舞台和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集中整治城乡各类废弃广告牌和各种私拉乱接线路。有条件的地方从实际出发适当进行“穿衣戴帽”和风貌整理。(3)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坚持党建总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完善社区(村)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行动,杜绝乱埋乱葬,充分发挥文明新风引领作用;强化综合治理,开展无非正常上访、无治安刑事案件、无公共安全事件社区(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三无”社区(村)的示范带头作用。
四、实施步骤
1.动员培训。1至2月,组织街道办事处(管理处)、社区(村)全面摸清辖区内人居环境底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级召开动员会议,组织人员集中培训。
2.集中整治。1至6月,所有街道办事处(管理处)、社区(村)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完成“三清理、四拆除、三提升”工作任务。
3.持续推进。7月上旬,开展自评自查,区里组织考核评估,对办事处(管理处)、社区(村)打分排队,对先进单位予以奖励;对突出问题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同时,总结经验、推介典型,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南湖新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由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李征兵同志任政委,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苏正明同志任指挥长,区办公室(督查室)、区纪工委、区组织部、区宣传部、区农委、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区综合执法大队、区安置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分局等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熊炳辉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由彭朝晖、何利华、高砚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建立区级领导联系办事处(管理处)、区派工作队蹲社区(村)带办事处(管理处)机制。每个办事处(管理处)办好1个市级示范社区(村)和1个区级示范社区(村),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30名同志组建10个工作队,工作队长由联点单位负责同志担任。办事处(管理处)的党工委书记担任“清洁指挥长”,负责辖区内城乡清洁行动。
2.加大宣传造势。各级要组织巡回宣讲和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广泛宣传发动,掀起全民关心、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热潮。宣传一批好典型、总结一批好经验、推介一批好做法,对整治效果不佳、脏乱差现象突出的地方进行公开曝光。
3.多方筹措资金。各级要预算安排居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经费,保证工作需要;指导自然资源部门加快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交易,支持攻坚行动;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向整治工作倾斜;凝聚乡友乡贤力量,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组织居民筹资投劳,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形成多元投入模式。
4.构建长效机制。各地要配齐城乡公共环境保洁设施设备,加强保洁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建设运营一体、区域连片治理”的运行机制;合理确定政府、集体和居民责任,明确居民维护城乡环境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制度;设立公开电话和投诉信箱,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建立群众参与、群众管理的监督体系,推动形成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考评的长效机制。
5.严格督查考评。将集中攻坚行动纳入全区综合绩效考核和环保督查的重要内容,建立督导机制和定期调度制度,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做好督查考评工作。2019年,全区评选1个示范街道(管理处)、3个示范社区(村),受到市级奖励的,区级加倍奖励,优先提拔(推荐)使用工作业绩突出的街道党工委书记、工作队长(员)等优秀干部;优先录用表现优秀的社区(村)书记为国家公职人员,通报表彰一批立功嘉奖人员;公布工作滞后的1个重点督办单位(1个街道和1个社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充分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确保深化城乡环境整治推进城乡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取得显著成效。
附件:2019年南湖新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和
操作标准
附件
2019年南湖新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和操作标准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区级示范社区(村)标准 |
市级示范社区(村)标准 (在达到区级标准基础上提升内容) |
责任部门 |
1 |
地净 |
1.公共区域、道路、河岸、房前屋后无生产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进行专门收集处理; 2.卫生保洁常态化,有卫生保洁管理小组,有保洁员队伍(按每500-800人配备1名)、有日常保洁制度; 3.强化以户为主的卫生责任机制,实行“门前三包”,做到每日一扫一清; 4.社区(村部、居民点)、学校、广场、停车场、道路两侧等公共区域无杂草丛生(3米以内)、无卫生死角、无裸露垃圾、无建筑材料堆积、无禽畜圈养设施等; 5.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干部包组、党员联户”卫生监督体系; 6.区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考评领导小组每月开展4次(其中普查1次,暗访3次)对社区(村)卫生评比并公示。 |
1.道路干净整洁,无坑洼破损,无畜禽粪便,无散落垃圾; 2.房前屋后排水沟排水通畅,无淤泥污水; 3.秸秆无随意堆放和露天焚烧。 |
区城管局 区文明办 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 |
2 |
水清 |
1.清理水域漂浮物,无丢弃的病死畜禽、无农业生产废弃物,水质清澈,种植水域浮生植物; 2.清理堤岸杂草杂物和生产生活垃圾; 3.整治人畜粪污、工业废水向周边水域直排,对污染行为有处罚措施; 4.健全水域卫生巡查机制,结合河(湖)长制,明确河港库塘责任人。 |
1.道路两边沟渠疏浚畅通,无淤泥污水; 2.清理水塘黑臭淤泥、沉底垃圾等,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黑臭水体; 3.堤岸无塌陷、无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等; 4.实行雨污分流,严禁粪污直排; 5.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 |
区农委 区环保分局 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 |
3 |
养殖治理 |
1.规范庭院畜禽养殖,公共区域禁止散养; 2.道路两侧无养殖设施; 3.养殖场所设置在集中居住区外,有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冲洗及时,无异味,无丢弃的病死畜禽; 4.严禁养殖粪污向周边直排。 |
1.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2.天然水域禁止投肥养殖,逐步取缔居住区水域对外承包养殖或经营性养殖; 3.庭院畜禽养殖圈养率100%。 |
区农委 区综合执法大队 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 |
4 |
有序 |
1.整理杂乱,生活杂物、柴草、农机具、建材等摆放整齐,堆放有序; 2.清理破旧户外广告、“牛皮癣”; 3.治理出店和占道经营(作业); 4.规范停车泊位; 5.衣物凉晒有固定设施,无乱挂乱晒。 |
1.户外广告规范; 2.集中治理各类“蜘蛛网”(网线、电线、光纤等),无乱拉乱接等现象; 3.集中清理公共区域破旧污损的标语、横幅、广告等,无乱贴乱画; 4.修缮改造毁老旧门店标牌,规范统一。 |
区住建局 区城管局 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 |
5 |
房美 |
1.拆除“违建房”“危险房”“空心房”“零散房”,“偏杂屋”整治率90%以上; 2.建筑垃圾清理率100%,腾退土地利用率100%,复垦、复建、复绿率80%以上; 3.“偏杂屋”墙体屋面无破损,无其它乱搭乱建; 4.全面消除破旧裸露墙体,修缮到位,适当粉饰。 |
1.主屋外墙粉饰美观,无破损; 2.室内房间、厨房和厕所干净整洁,地面平整无破损,物品摆放规范; 3.每户只保留1处与主屋风貌协调、面积50平米左右的“偏杂屋”; 4.清理拆除影响美观的牛栏、猪圈、鸡舍。 |
区住建局 区安置局 区综合执法大队 区国土分局 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 |
6 |
村绿 |
1.主要道路全面绿化,栽植行道树; 2.庭院实现植树植绿,修剪整齐,无杂草丛生; 3.道路两侧菜地拆除复绿; 4.道路两侧3米以内杂草整理,铺设草皮、麦冬、草花等增绿。 |
1.主要道路、村部(居民点)、学校、广场等公共区域植树植绿,修剪整齐; 2.100人以上集中住屋场建设1处公共休闲绿地。 |
区农委 区住建局 区城管局 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 |
7 |
风貌管控 |
1.严控分散建房,实行“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带图审批,按图建房”; 2.走道畅通,道路平整; 3.整治修缮破旧围墙围栏,风貌统一,严禁圈地; 4.房前屋后菜园果园围栏规范,无塑料袋或彩条乱挂; 5.对破坏道路、景区景观效果的坟茔、墓碑等依法依规拆除。 |
1.实施“穿衣戴帽”功能提质,形象提升; 2.菜园整理规范,围栏美观; 3.主要道路硬化、亮化; 4.建设路域美、庭院美、房屋美、田园美的示范线路,突出特色,新建建房点完善配套,建设独具味的和美丽社区(村庄)。 |
区住建局 区城管局 区规划分局 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 |
8 |
城乡规划 |
1.简易规划实现全覆盖; 2.根据实际所需,规划1个以上集中建房点; 3.规范建房有关规定进入社区(村)居民公约; 4.按照城乡一体化,推进路、水、电、讯等生活基础设施建设。 |
1.规划“多规合一”,划分集中建房区、限制建房区和禁止建房区,明确污染治理、绿化美化等配套设施; 2.村村通“农网”电、组组通硬化路、户户连上互联网、人人饮上安全水。 |
区住建局 区规划分局 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 |
9 |
保洁机制 |
1.卫生保洁设施设备齐全; 2.建立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机制,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率100%; 3.人口集中区域增设垃圾压缩站。 |
1.有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地; 2.探索建立垃圾定时定点上门收集模式,农药瓶、化肥袋、农膜、秧盘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医疗垃圾及时收集处理; 3.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其中财政每年预算垃圾收集处理费人平30元以上。 |
区城管局 区农委 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 |
10 |
移风易俗 |
1.完善社区(村)居民公约,规范婚丧喜庆事项,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 2.婚事丧事宴席不超过20桌,每桌标准不超过400元,礼金不超过200元,拱门气球不超过2个; 3.无乱埋乱葬现象; 4.开展禁炮限塑行动,配备适量电子炮和非一次性茶餐具; 5.定期开展移风易俗宣传,100%入户发放文明宣传册; 6.深化“三无”社区(村)创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
1.社区(村)居民公约、居民理事会和新乡贤等作用明显; 2.规划1处公墓,道路沿线可视范围不得新建墓地,无“活人墓”、豪华墓; 3.开展“文明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 |
区民政局 区城管局 区文明办 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 |
南湖新区深化城乡环境整治推进城乡清洁行动集中攻坚派驻工作队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我区城乡环境整治推进城乡清洁行动,按照全市《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推进城乡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派驻安排
1.驻村安排。建立区级领导联办事处(管理处)、区派工作队蹲社区(村)带办事处(管理处)机制。每个办事处(管理处),办好1个市级示范社区(村)和1个区级示范社区(村),从区直单位抽调30名负责人组建10个工作队,工作队长由联点单位负责同志担任。
2.驻村时间。从2019年2月开始到7月底工作任务通过考核验收为止。
二、人员选派
1.队伍组建。每个派驻工作队由3名同志组成,1名队长,2名队员。
2.人员条件。工作队员从联点局室中选择政治素质高、事业心责任感强、身体健康、基层工作经验较丰富的优秀干部中选派。工作队长由局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三、目标任务
集中攻坚的主要任务是“三清理、四拆除、三提升”。派驻工作队负责指导督促参与城乡环境整治推进城乡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在此基础上,拆除“违建房”“危险房”“空心房”“零散房”,提升规范居民建房、城乡绿化美化、社区(村)治理水平等各项工作,促进派驻地带动联系办事处(管理处)地净、水清、村绿、房美、有序,逐步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组织领导
(一)包片联点。建立区领导包片工作联系制度,南湖办事处由区工委委员、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工会主席甘磊同志联系;湖滨办事处由区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张朝东同志联系,求索办事处由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苏正明同志联系;龙山管理处由区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郑星同志联系;月山管理处由区工委委员、总经济师姜华同志联系。
(二)考核管理。派驻期间,工作队由指挥部负责管理,区委组织部、扶贫办协助管理。工作队员由派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队考核结果计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认真、任务完成不理想、群众评价不高的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切实发挥工作队的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深化城乡环境整治推进城乡清洁行动集中攻坚
派驻工作队蹲社区(村)带办事处(管理处)
安排表
附件
深化城乡环境整治推进城乡清洁行动集中攻坚派驻工作队蹲社区(村)带办事处(管理处)安排表
序号 |
办事处 |
联点 领导 |
创建市级示范社区(村) |
责任单位 |
派驻工作队 |
创建区级示范社区(村) |
责任单位 |
派驻工作队 |
1 |
南湖办事处 |
甘 磊 |
畔湖湾 社区 |
区群团组织 |
刘 军(队长) |
长檀社区 |
区城投公司 |
傅 宁(队长) |
周峰言、刘铁军 |
周 正、何 扬 |
|||||||
2 |
湖滨办事处 |
张朝东 |
湖滨社区 |
区卫计局 |
唐 虎(队长) |
黄沙湾 社区 |
区政法委 |
谭 林(队长) |
李 娴、梁才瀚 |
付 文、汤小惠 |
|||||||
3 |
求索办事处 |
苏正明 |
湖畔社区 |
区信访局 |
刘明鸿(队长) |
渔光社区 |
区民政局 |
谢 芳(队长) |
李正林、任 凯 |
胡 军、鲁明霞 |
|||||||
4 |
龙山管理处 |
郑 星 |
双塘村 |
区征收补偿安置局 |
方三艳(队长) |
阁子市 社区 |
区办公室 |
聂 晶(队长) |
冯海波、杨文君 |
唐亦龙、姚 顺 |
|||||||
5 |
月山管理处 |
姜 华 |
圣安社区 |
区发改局 |
苏 冬(队长) |
飘尾社区 |
区城管局 |
熊炳辉(队长) |
周 辉、陈翠芳 |
何 奇、刘岳安 |
- 《关于印发深化城乡环境整治推进城乡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2019-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