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和省政府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组织实施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市退役军队转业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市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8)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和政策实施的落实,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科、就业创业科、军休服务管理科、拥军优抚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以及市军队干部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市军用供应站、市烈士陵园管中心、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2020年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请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7661.3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11.59万元,增长58%,主要是因为2020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社保补缴省拨专项经费收支金额较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541.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04.03万元,占73%;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737.30万元,占2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50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9.55万元,占30%;项目支出4581.39万元,占70%;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3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77.85万元,增长68.8%,主要是因为2019年退役军人事务局7月才运行办公,2020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社保补缴省拨专项经费收支金额较大,导致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增加较多,比例增长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87.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95.03万元,增长102%,主要是因为2019年局机关7月正式运行办公,2020年3月局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成立,2020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社保补缴省拨专项经费收支金额较大,导致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增长较多。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87.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48.78万元,占99%;卫生健康(类)支出39.18万元,占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68.5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78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中: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79.6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2.82万元、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423.7万元、其他优抚支出(项)127.23万元、退伍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支出(项)87.74万元、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项)218.89万元、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项)5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3.54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222.2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33.93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340万元。年初预算为1258.56万元,支出决算为474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社保补缴省拨专项经费金额较大。
2、卫生健康支出(类)
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2.5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6.64万元。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3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3月局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成立,无2020年财政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9.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6.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保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离退休人员财政待遇)等;公用经费353.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7.19万元,支出决算为21.79万元,完成预算的1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4.8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2万元,完成预算的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采取规范财务报账制度、公务接待程序,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陪餐人数等措施,从而有效地控制了非必要公务开支的发生。与上年相比减少10.77万元,减少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0.89万元,支出决算为9.97万元,完成预算的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合理调度,分车逐月进行油耗登记和分析,并建立驾驶员安全行车奖惩等制度,减少经费支出成效明显。与上年相比减少19.10万元,减少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82万元,占5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97万元,占4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加与减少0%。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8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3个、来宾420人次,主要是县市区对口业务人员交流、工作协调、数据报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7万元,主要是主要是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3.6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5.84 万元,降低7%。主要原因是:2019年局机关资本性支出较多,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2019年有所减少。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5.46万元,其中开支2.88万元用于召开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会议,人数65人,内容为推进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开支2.58万元召开市退役军人“双带双促”先进典型评比总结大会,人数160人,内容市退役军人“双带双促”工作总结及先进典型表彰。开支培训费18.03万元,其中开支1.9万元用于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技能培训,人数5人,内容为驾驶和健身技能培训;开支10.59万元开展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培训,人数97人,内容为经验交流和业务培训;开支5.52万元开展全市移交安置转业军官、士官岗前培训,人数34人,内容为岗前思想政治教育、 适应性技能培训。
没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无此类经费支出。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保障离退休老干部用车3两,军供站保障车辆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按照《岳阳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及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岳财预〔2020〕86号)要求,我单位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因保密需要,相关表格不作为附件公开。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五、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租赁费:反映租赁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