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专项
项目单位: 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 2019 年6 月 20 日
岳阳市财政局(制)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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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徐焕斌 |
联系电话 |
8845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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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岳阳市南湖大道夏万路136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邮 编 |
4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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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18年01 月起至2018年12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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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安排资金 (万元) |
385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385 |
实际支出 (万元) |
385 |
结余 (万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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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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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 |
省财政 |
省财政 |
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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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 |
385 |
市财政 |
385 |
市财政 |
385 |
市财政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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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财政 |
县市区财政 |
县市区财政 |
县市区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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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其它 |
其它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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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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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内容 |
实际支出数(万元) |
会计凭证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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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 |
11.73 |
2-10、18 3-13 5-26 6-1、15、30 7-5、6、7、9 8-8、12 10-7、12 11-9、50 12-16、39-65 |
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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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费 |
24.89 |
2-2 4-20、21 5-26 6-1 7-2、31-39 8-5 9-13 10-12、28 11-8、14、16、17、21、34、35、47、50 12-24、33、47、48、54、55、65、66、70 |
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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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 |
22.59 |
1-19 2-19 3-18、19、20 4-23、24 5-24、25、26 6-1、16、34 7-30、45、46、47 8-16 9-15、16、19 10-27、28、29、30 11-42、43、44、45、46 12-65、68、69、70、71、72 |
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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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 |
13.23 |
2-18 4-21 5-22、23、25 6-1 7-38、39、44 8-6 10-8、9 11-15、43、47、48 12-53、66 |
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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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 |
1.06 |
10-12 |
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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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费 |
5 |
2-9 4-12、20 6-1 10-11 12-15、49 |
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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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 |
1.5 |
1-19、21、22 4-23、24、25 5-21、24 6-16、34 7-45、47 8-16 10-27 11-45 12-69、70、71 |
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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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第三方检验费 |
56.5 |
11-20、31、32 |
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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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抽验支出 |
63.5 |
1-21 2-20 3-1、2、3、4、5、6、10 4-2、20 5-26 6-3、14、26 7-40、41、42、44、46 8-17 9-34 10-14、22 11-50 12-19、20、63、64、65 |
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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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200 |
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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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 |
19.96 |
4-22 5-31 6-33 7-18 8-31 9-31 11-33 |
市食检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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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材料费 |
41.16 |
4-6、9 7-14 8-36、41 10-27、28、29、30、31、32、33 11-37、38、39、40 12-22、24 |
市食检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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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员奖金 |
27.58 |
4-22 5-31 6-33 7-18 8-31 9-31 11-33 |
市食检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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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费 |
1.3 |
3-9 |
市食检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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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90 |
市食检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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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 |
1.2 |
7-20 11-28 12-40、41、51 |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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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 |
0.4 |
12-67 |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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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 |
10.25 |
3-13、14 4-11 5-18 6-6、7、16 10-14 12-58、65 |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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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 |
0.11 |
6-30 |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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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费 |
0.13 |
12-60 |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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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维护费 |
4.33 |
3-12 7-17 8-44 11-27 |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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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费、电费 |
2.91 |
2-9 11-29、30、31、32 12-55、56 |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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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材料费 |
23.86 |
3-15、17、18 4-9、14 7-24 8-39、40、46 10-6 11-26、41 12-43、44、45、46、47、48 |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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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业务费 |
2.04 |
12-37 |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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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购置 |
49.21 |
8-34 10-2 19-5-14 |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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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支出 |
0.56 |
4-13 |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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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95 |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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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计 |
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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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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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 期 目 标 |
实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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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没有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广大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提升 |
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全市没有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广大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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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定量目标(指标)及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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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在全市开展食品及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监管及飞行检查工作。监管企业322家,飞检160家。 |
完成率100% |
完成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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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食品抽样检验1420批次,食品快速检验1000批次;保健食品抽验40批次。 |
完成率100% |
完成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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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3:药品监督抽样300批次,药品快速检测500批次,化妆品抽验40批次。 |
完成率100% |
完成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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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管覆盖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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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抽验合格率 |
90%以上 |
9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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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普通案件办结时限≤60天(重大案件办结时限顺延) |
≤60天 |
4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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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赶到现场时间≤24小时 |
≤24小时 |
≤12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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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单次监管办案费用 |
0.3万元 |
0.2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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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单次抽验费用 |
0.45万元 |
0.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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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有效推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工业总产值提升率10% |
提升率10%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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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源发性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大型源发性的食品安全事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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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通过制订食品药品检测相关的标准,保障食品药品的安全 |
保障我市食品药品领域的安全 |
保障我市食品药品领域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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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监管相对人满意率 |
≥95%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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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率 |
≥95%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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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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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次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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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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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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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藏修 |
副局长(组长)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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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孟祥 |
财务科科长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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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鸿飞 |
办公室主任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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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湘宁 |
财务科副科长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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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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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意见: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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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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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填报人(签名):朱湘宁 联系电话:8259110
五、评价报告综述 (一)项目基本概况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追加我局系统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专项经费共计385万元,较上年度385万元增长了0%,分别于5、8、10月拨付到位。 项目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对市财政预算追加我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专项经费,我局严格做到了专款专用,合理分配,适当调剂。如对承担抽样检验任务的市食药检验所和市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年初就确定各核拨90万元,本年根据实际情况,再次核拨5万元给市所,另从省级专项补充给市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35万元。 (三)为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我局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要求加强管理,保证资金拨付程序、费用开支范围及标准,报账手续合规,同时加强项目绩效监控,保证资金使用的效率。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结合我局职能职责,根据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我局2018年着力开展食品药品领域日常监督管理、重点问题专项整治、主要食品品种和基本药物全覆盖抽样检验、突出事件应急演练、违法案件从严查办等工作。 1、日常监管实现全覆盖,严密防控风险。今年以来,进一步强化落实网格巡查责任制,共监管企业322家,全力保障了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活动的食品安全。为了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我局坚持问题导向,先后开展了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生产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飞行检查,共计飞检160家。探索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如在餐饮食品安全环节,推进了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在食品生产环节,对企业开展风险分类监管;在医疗器械领域,推行诚信等级评定等,有力的提升了监管工作行政效能。 2、主动重拳出击,大力开展专项整治。一是严厉打击药品流通领域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强化“政企联手”稽查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在省局统一组织下,开展了“护康”行动。通过全面稽查、交叉互查、督查等,共下达责令改正55家,立案查处案件27件。二是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对医疗美容机构进行重点检查:核实使用主体合法性,是否按要求取得相关资质。对医疗美容机构经营、使用的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来源合法性、产品管理规范性、资质收集和建立购销存台账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检,重点检查了肉毒素和透明质酸钠。共立案2起,结案2起。三是开展酒类违法行为专项稽查行动。根据省局统一部署,我局下发了《岳阳市关于开展酒类违法行为专项稽查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酒类产品违法行为专项稽查行动。共立案90起,其中涉刑案件1起。四是打击冷冻肉品走私违法违规行为。为进一步深化打击食品药品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预防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冷冻肉品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动。共查办冷冻肉品走私案件6件,查获冷冻肉品80余吨。五是开展中秋节令食品专项抽检。为严把月饼生产销售质量安全关,确保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组织开展了月饼专项检查,抽检月饼50个批次,合格率100%,检验结果在网上进行了公示。 3、开展监督抽样,及时防控安全风险。为了加强监管执法工作的靶向性,监督抽样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辖区内饮食用药现状和监管特点,对基本药品和主要食品品种的抽检实现了全覆盖,并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品种进行重点监督抽检,进一步查找食品药品安全除患。市局全年共完成监督抽验:国家化妆品抽检任务25批,省级药品抽检任务265批次,省级医疗机构制剂抽检任务10批次,省级医疗器械抽检21批次。 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委托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承担了300批次食品检验任务和300批次食用农产品检验任务。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承担了大力的国抽、省抽和市抽工作任务。 4、稽查打假重拳出击,从严执法办案。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五大稽查集群战役,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成立了公安联络室、检察联络室,坚持严管重处、重典治乱,查处了一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大案要案,始终保持了从严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2018年,全市立案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2001件,同比增长22.4%,其中食品1414件,药品389件, 保健食品24件,化妆品18件,医疗器械156件。移送涉刑案件25起,刑事拘留20人。 5、组织市级食品安全事故演练,防患于未然。根据市食安委工作安排,市食安办联合岳阳县人民政府在岳阳县举行了IV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相关领导和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人观摩了演练,增强我市各级食药监管部门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协调配合能力和科学处置能力。 6、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为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各县市区食安办和相关市食安委成员单位举行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在华容县举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企业代表400人以及市民2500多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和现场咨询,现场共展示宣传展板84块,陈列真伪食品样品50余种,发放宣传资料24000余份。 7、回应群众关切,积极受理投诉举报 细分投诉举报类别并明确责任部门,着力规范处理流程。按照谁承办谁回复的原则,及时解决问题,反馈投诉举报人。截至目前,受理投诉举报2075件,全部按时办结。通过投诉举报线索立案42起,有力回应了群众关切。 8、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药物滥用四大类报告均超额完成省中心下达的年度任务指标,共计达10293份。目前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乡镇监测网络覆盖率达100%;2018年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新增注册用户30家,药品、医疗器械网报户头共541家,乡镇卫生院以上网报单位覆盖率基本达到了98%,基层网报单位户头药品报告和器械报告消除“零”申报。2018年共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账户149家。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自评,由我局负责的2018年度市级食品药品监测专项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对我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行业有效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作用,综合评价得分100分,考评等级为“优”。 (六)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岳阳市政府重视食品药品安全资金的保障,将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工作经费400万元纳入了市本级财政预算,2018年度共计拨给我局系统385万元(项目总额400万元,15万元拨给市质监局),与2017年度拨给我局系统的385万元,保持不变。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1)经验做法: 一是精心制订抽检方案。年初制定全年的抽检工作计划,做到主要食品品种和基本药物全覆盖,细化抽样品种、数量、抽样时间、抽样地点等,明确人员和相关科室职责,实行监督抽检进度动态管理。 二是加强了工作质量考核。考核抽样的覆盖率和抽检计划完成率;检验部考核检验数据正确率和检验报告的及时率;实行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考核机制。 三是不断提升检测工作能力。二级检验机构积极参加各级能力验证活动,提高检测能力。市食品检验中心积极参加国家、省局专项比对检验,8月参加了饮料中柠檬黄和牛奶中沙门氏菌共2项检验;在科研课题方面,申报了省级科研课题1个,目前正组织实施阶段。 四是突出检验结果运用。食品抽样检验的目的是为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供科学信息,更好了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消费,精准快捷的检验结果,才能更好地为监管工作服务,为此我们严格保证检验结果的高效快捷,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为执法部门提供技术服务,向市政府及时提交食品质量分析报告。2018年,我局先后发布了质量抽查公告和重点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增强了广大群众和相关责任人的食品质量意识。 (2)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但当前食品安全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没有变,基层基础薄弱的现状没有变,影响和制约食品安全的深层次矛盾仍然较多。在资金保障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薄弱环节: 一是监管力量及监管经费相对不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力量薄弱,能力建设还较滞后。一方面,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建时间较短,且经历了多次机构改革,从原来单一的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增加了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职能,部分县市采取三合一模式,不少监管人员从前也从未从事过“四品一械”的监管工作,专业人才短缺,年龄结构老化严重,监管队伍整体结构不合理,需要加强全员的培训教育学习,但苦于缺少资金,很难组织全市全员性的教育培训。另一方面,监管装备缺乏,技术支撑能力有限。我局在用的一辆药品快速检测车和快检设备还是2007年由国家局统一配备,现已严重老化,接近报废。而市级局应配置的快速检测用车由于机构改革,一直没有配备到位。国家局在2008年按在编每人一台的标准为我局系统配备的专用台式电脑,也大都在超龄使用,急需更换。 二是食品检验经费严重不足,食品抽检不能全覆盖。根据《湖南省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和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到“十三五”末,各地每年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频次要达到“4批/千人”的目标,按我市560万人口测算,到2020年全市食品抽样检测要达到22400批次以上,根据国抽、省抽、市抽和县抽的分工,市本级至少要达到5600批次,按1400元/批次检测费用测算,至少需要检验检测经费784万元。近几年,市财政虽然逐年增加了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专项经费预算,2018年该项预算总额为270万元,但仍然与实际需求有较大差距。 三是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奖励资金没有来源。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是国家为了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的创新举措。每年省政府对各市、州食品安全工作考评验收时,制度落实情况是必检项目。根据国家食药总局、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食药监稽〔2017〕67号)第四条的规定:“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资金纳入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但目前,市财政没有单独预算该项经费,我局每年都是从自身有限的工作经费中挤出部分来落实奖励政策。 四是落实“放管服”改革,非税收入大额减少,造成认证及培训工作经费短缺,相关工作受到一定影响。特别是两个检验机构,因专项收入降低,检验设备更新缺少经费,检验能力无法提升,每年都需要市局给予一些补助。 五是盐业监管工作经费没有着落。2017年12月14日,省政府召开加快推进盐业体制改革电视电话会,会议要求全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63号)的要求,在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盐业体制改革,完成人员、机构、职能的划转。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市的食盐安全监管工作已由我局承接履职,但目前监管工作经费没有相应增加,只能从原有的经费中支出。去年底市财政还批准从我局食品药品监管经费和办案经费中拨付了10万元用委托县盐业公司执法支出。 (3)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是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年初预算时,预算单位应按照绩效管理有关要求编制全部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围绕绩效目标加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议市财政逐年增加单位年初预算金额,减少年中追加预算,使预算调整变动率保持在正常范围。 二是适当增加财政投入,加强财务核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范围广、任务重、压力大,建议政府逐年增加财政投入,并纳入单位预算,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经费、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奖励资金、执法设备购置费、执法服装购置费等。同时,加强单位专项资金管控,加强内部审计,准确反映项目支出情况,防止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三是完善绩效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完善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合理分配资金。 |
责任编辑:岳阳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