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预〔2017〕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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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扶贫发展)的通知》(湘财预〔2017〕74号)精神,现将2017年度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扶贫发展)下达你区,该项指标收入科目请列2017年“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具体金额和支出科目详见附件(经济科目“310其他资本性支出”)。本次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发展、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等方面。请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脱贫计划任务,尽快安排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7〕21号)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附件:岳阳市2017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扶贫发展)分配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