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督察审计支队、人事训练科、新闻宣传科、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监所管理支队、交管支队、巡特警支队、法制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警务保障科、禁毒支队、科技信息化支队、维稳支队、大数据实战中心、政治部、机关党委、离退科、市森林公安局、市水上公安局、三荷机场公安局、留置看护中心、警官培训中心等机构。
主要职责:
岳阳市公安局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履行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与公共安全等职责,实行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党委、政府双重领导体制,在市、县(区)设有公安(分)局,在乡、镇、街道设公安派出所。根据法律法规及政府职能分工,岳阳市公安局依法承担以下核心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协同消防部门进行消防违法案件查处、应急救援,消防宣传教育、特定场所消防监管;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制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