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秘书室、总值班室、督查室、政工人事室、行政室、金融工作室、禁毒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2.受理并研究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镇(办事处)、场请示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对区人民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3.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为区人民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4.督促检查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镇(办事处)、场对区人民政府公文、区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负责组织对区人民政府系统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进度督查和年度绩效评估工作。
5.负责区人民政府日常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 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紧急事件。
6.负责金融证券市场管理职责。
7.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8.负责组织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区人大、区政协转交区政府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市政府转交的省市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9.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