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2019-09-02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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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拟制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划和规定;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参与制订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药品安全监测计划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的审查和监测。

(3)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督和处理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制定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4)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5)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7)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8)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9)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0)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同联动机制;督促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1)承担食盐质量管理与监督、盐政执法与监督工作职责。

(12)承办市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部门决算数据包括四个独立核算单位: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包括16个职能科室及三个二级机构:稽查支队、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南湖区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食检中心、经开区分局。

第二部分  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见附件一)

第三部分  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共计1966.19万元,其中:局机关398.01万元;药检所174.63万元;食检中心1364.46万元(其中食检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结转1334.46万元);经开区局29.09万元。

2018年收入总计4084.37万元(局机关2182.31万元;药检所630.86万元;食检中心853.43万元;经开区分局417.77万元),与2017年收入总计4366.47万元(局机关2158.67万元;药检所752.20万元;食检中心971.11万元;经开区分局484.49万元)相比,减少了6.46%,减少原因主要是2018年二级机构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2018年支出总计4354.43万元(局机关2217.24万元;药检所590.83万元;食检中心1115.72万元;经开区分局430.64万元),与2017年4412.82万元(局机关2201.82万元;药检所693.63万元;食检中心1028.52万元;经开区分局488.85万元)相比,下降了1.32%,下降原因主要是2018年药检所有一笔大额设备购置支出延后至2019年才支付。

2018年末结转和结余1710.62万元,其中:局机关363.08万元;药检所214.66万元;食检中心1116.66万元;经开区局16.2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4084.37万元(局机关2182.31万元;药检所630.86万元;食检中心853.43万元;经开区分局417.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5.92万元(局机关2109.50万元;药检所602.47万元;食检中心818.43万元;经开区分局185.51万元),占总收入的90.98%,其他收入368.45万元(局机关72.81万元;药检所28.38万元;食检中心35万元;经开区分局232.26万元),占总收入的9.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总计435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0.27万元(局机关1721.28万元;药检所539.96万元;食检中心230.48万元;经开区分局248.54万元),占总支出的62.93%;项目支出1614.16万元(局机关495.96万元;药检所50.87万元;食检中心885.24万元;经开区分局182.10万元),占总支出的37.0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年度财政拨款收入结转和结余1868.69万元,其中:局机关380.41万元;药检所123.18万元;食检中心1364.46万元(其中食检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结转1334.46万元);经开区局0.64万元。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715.92万元(局机关2109.50万元;药检所602.47万元;食检中心818.43万元;经开区分局185.51万元),与上年度3804.62万元相比,下降了2.33%,下降原因主要是2018年二级机构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983.16万元(局机关2191.38万元;药检所539.38万元;食检中心1066.24万元;经开区分局186.15万元),与上年度3902.71万元相比,上升了2.06%,上升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018年末财政拨款收入结转和结余1601.46万元,其中:局机关298.52万元;药检186.28万元;食检中心1116.65万元;经开区局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983.16万元(局机关2191.38万元;药检所539.38万元;食检中心1066.24万元;经开区分局186.15万元),与上年度3902.71万元相比,上升了2.06%,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98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7.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97%(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2156.44万元,占83.3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31.39万元,占16.67%)。项目支出1395.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0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983.1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2538.58万元增加了1444.58万元,是预算的156.91%,差额较大是由于我部门专项资金大多未纳入预算,都是财政以追加的形式下拨,包括中央转移支付、省级专项以及市级、食品药品监测专项经费,而且上年结余结转资金也未纳入当年预算。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数为18.25万元,决算数18.25万元,无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数为10.6 万元,决算数10.6万元,无变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2.73万元,决算数192.23万元,减少了0.5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其他优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16.49万元,增加了16.49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年初预算数为6.51万元,决算数6.51万元,无变动;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年初预算数为820.95万元,决算数905.33万元,增加了84.38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数为91.25万元,决算数91.25万元,无变动;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药品事务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16.41万元,增加了16.41万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事务,年初预算数为224万元,决算数744.81万元,增加了520.81万元;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年初预算数为458.91万元,决算数512.71万元,增加了53.8万元;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年初预算数为40万元,决算数1171.82万元,增加了1131.82万元;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数为43.5万元,决算数67.02万元,增加了23.52万元;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数为27.75万元,决算数0万元,减少了27.75万元;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数为27.25万元,决算数0万元,减少了27.25万元;

(15)交通运输-公路水路运输-口岸建设,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3.80万元,增加了3.80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数为115.63万元,决算数70.57万元,减少了45.06万元;

(17)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123.19万元,增加了123.1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2587.83万元,较上年2396.52万元增加了7.9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07.66万元,较上年1863.82万元增加了2.35%,占比73.72%,商品和服务支出401.06万元较上年344.80万元增加了16.32%,占比15.5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8.78万元,较上年183.34万元增加了35.69%,占比9.61%,其他资本性支出30.33万元,较上年4.56万元增加了565.13%,占比1.1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4.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4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2.76万元下降了71.79%,比上年度12.04下降了46.6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4.21万元下降了11.17%,比上年度33.53万元下降了17.12%;公务用车购置费19.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0万元下降了3.75%;因公出国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度一致。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较多,主要是因为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略有下降,主要是由于严格了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购置费19.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0万元下降了3.75%,是由于本年度新车购置时严控成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4.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9.25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

本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1台,应急保障用车1台,执法执勤用车4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台,其他用车5台,较上年增加1台其他用车,共计增加1台。

本年公务接待批次49批,较上年202批减少75.74%,人数762人,较上年1507人减少49.4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岳阳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岳财函〔2019〕16号)以及《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通知要求,高标准地完成了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具体内容见我局网站)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27万元,比2017年的187.34万元增加32.93万元,增加了17.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差旅费和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1.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2.7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4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17.1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台、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事业单位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 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市委政法委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xls

 

 

 

责任编辑:岳阳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