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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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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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岳阳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我市为什么要制定《岳阳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

  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丰富课后服务形式和内容,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021年,市教育体育局等四部门印发了《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有效期为2年,现已到期,需要重新制定文件。另外,今年3月,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24〕12号)下发。在此背景下,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多次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共同印发了《岳阳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

  二、课后服务应遵循哪些原则?

  一是坚持自主自愿原则。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征询学生需求,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

  二是坚持公益属性原则。合理确定课后服务成本,建立科学的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不得借课后服务名义营利。

  三是坚持全面育人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统筹加强作业管理、睡眠管理、手机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推进“五育并举”,因校制宜设置课后服务项目,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的成长需求。

  四是坚持主动公开原则。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时间、课程内容等相关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课后服务的实施范围?

  课后服务仅限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在校学生开展课后服务,并优先保障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的群体。

  四、课后服务的时间安排?

  学校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做好衔接。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乡镇学校课后服务时间要与学生所乘坐的校车、公交车、客运班车等运营时间相协调。要保障学生正常休息时间,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压缩学生午休时间和课间休息时间。各义务教育学校要统筹考虑教师意愿和家长、学生需求,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不同学段、不同年级的课后服务时间,并可根据情况变化实行弹性调整。以课时为计费单位的,课时时间应按照小学40分钟、初中45分钟执行。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学校可结合自身实际,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五、在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方面有哪些新要求?

  一是各地各校要结合自身条件、办学特色和学生需求,拓展和丰富课后服务项目,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

  二是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日“1+X”课后服务模式。“1”即学科辅导服务,包括指导完成作业、面批面改、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答疑和学习拓展指导等;“X”即非学科类素质拓展服务,包括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

  三是课后服务要坚持学科辅导服务与非学科类素质拓展服务相结合,原则上每周素质拓展服务时间占比要达到50%以上,提倡多开展室外活动;适当增加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鼓励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开设1节体育类课后服务;小学1-2年级以素质拓展服务为主,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任何书面家庭作业。

  六、课后服务经费筹措和使用管理有哪些要求?

  课后服务工作经费筹措方式主要有:财政补贴、学校支持、适当收费、社会资助等方式筹措课后服务工作经费。课后服务收费必须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根据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费成本调查结果,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收费标准不超过4元/课时、每学期不超过700元/生,其中乡镇(农村)学校不超过3.5元/课时、每学期不超过600元/生。各学校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一校一案”审核。对建档立卡等家庭困难学生实行免费政策。所收取费用应当上缴非税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以家长委员会名义代收。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严禁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禁止性收费项目以及与课后服务无关项目在课后服务费中列支,变相提高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严禁各地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者补课。

  七、关于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有哪些规定?

  学校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需引进具有相应资质、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与非学科类课后服务的,要严格规范管理。

  一是要建立第三方机构进校园遴选审核机制,公布机构名单和服务项目及引进费用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引进费用标准要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确定,并要明显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

  三是要建立校外引进人员资格审查机制,严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进入学校提供课后服务。

  四是对允许第三方机构进入的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标准进行审批,严格控制此类学校总体数量。

  五是任何学校不得把课后服务工作完全交给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严禁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参与校内学科类服务。

  八、课后服务工作开展的流程是什么?

  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严格按照规定,遵循“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及收费方案—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向家长和社会公示—与家长签订书面课后服务协议”流程,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学校要根据学生自愿的原则合理分组编班,建立工作台账,对每一种课后服务的计划、时间、人数、内容、形式等实行记录留存,做到过程清楚、有案可查。农村学校原则上须事先由家长提出申请或超过三分之二的家长签字向学校提出申请,方可按照前述程序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