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5月15日起调整停车收费标准
“延时”“降费”降低市民出行成本
昨天,长沙市发改委召开全市停车收费“新政”新闻通气会,宣布从5月15日起,长沙执行新的停车收费标准。
“新政”规定,对路边停车泊位的白天收费时段,免费停车时长由15分钟延长为30分钟;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免费时段最低为30分钟。
公立医院对与就诊有关车辆,免费停放时间不低于45分钟。医院周边道路临时泊车位,在重要节假日全天免费停放,双休日减半收取停车费,缓解医院停车难。
针对医院及繁华路段停车场白天车位不足、夜间空闲,而周边小区停车场与之相反的特点,鼓励社区尝试“潮汐式停车”方式,引导居民小区拿出白天的停车位供医院停车,医院则拿出晚上的多余车位供居民小区的住户停车,提高停车泊位的利用效率。
将保障性住房中产权为当地政府的廉租房、公租房对外停车收费纳入政府管价,按照背街小巷停车收费标准执行,核心区24小时停车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20元。
为引导市民绿色出行,对城市交通枢纽、轨道交通换乘站配套停车场拟定具体收费标准。采用计次收费方式,鼓励长时间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标准不超过30元。(记者 金慧 通讯员 陈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