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推进长江经济带住建领域环境问题整改

来源:人民网201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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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推进长江经济带住建领域环境问题整改

  3月10日前上报问题台账清单

  日前,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长江经济带住建领域环境问题整改排查方案》(以下简称排查方案)。该排查方案要求,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排查为契机,结合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洞庭湖专项整治行动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攻坚,坚决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涉及住建领域的相关问题整改,助力全省水环境持续改善。

  日前,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长江经济带住建领域环境问题整改排查方案》,要求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涉及住建领域的共性问题要系统排查梳理,形成问题台账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推进整改。

  值得一提的是,排查方案中显示,株洲市和岳阳市两市进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住建领域突出问题清单,要求两市作为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要立行立改。

  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排查方案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以点带面。根据该方案,此次整改目标分为三步走。

  一是全面完成突出问题整改和共性问题排查。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涉及住建领域的突出问题要立行立改。明确整改具体目标、内容、标准、时限和责任人,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政府分管负责人、一抓到底,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三个突出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涉及住建领域的共性问题要系统排查梳理,形成问题台账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推进整改。

  二是持续推进共性问题整改。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抓紧整改。对2016年1月以来发生的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问题、违法违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对需要逐步整改的问题,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限期完成。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结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涉及住建领域问题整改,结合部门职责建立责任清单,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前期、中期和长效机制,既保当前,更保长远。

  每半年组织一次问题整改督察督办

  排查方案还强调,强化省级督察督办,省住建厅将会同相关厅局每半年组织一次问题整改督察督办,对于问题整改不到位、进度滞后的予以全省通报,对于问题整改进度严重滞后的上报省政府督查室实施挂牌督办。

  “株洲市污水处理建设滞后,导致陈埠港截流污水无法处理,每天近1.5万吨生活污水直接溢流并最终排入湘江”;“岳阳市每日近7万吨污水通过临时污水处理设施监督处理后即排入东风湖、芭蕉湖,排水水质超标严重;巴陵石化热电厂将高浓度冲灰废水汇入排洪闸最终进入长江……排查方案中显示,株洲市和岳阳市两市进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住建领域突出问题清单,要求两市作为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要立行立改,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目标、步骤、措施、责任分工、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时间表

  共性问题全面排查阶段

  各市州完成市本级并组织完成所辖县市完成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共性问题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生活污水从截直排、堵倒灌、治渗水、改混接、减溢流、清管泥、补空白、处污泥和提能力九个方面排查,重点排查生活污水垃圾违法违规处置问题,已建成污水垃圾处理厂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处置污水、污泥以及渗滤液等污染物的行为,明确具体的整改任务、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问题台账清单和整改方案经各级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各市州行业主管部门于2019年3月10日前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全面推进问题整改阶段

  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突出问题,株洲市和岳阳市作为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要立行立改,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目标、步骤、措施、责任分工、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整改方案经市政府审定后,3月10日前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市州应加强督促协调,及时调度进展情况,并于每季度末月15日前,将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含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整改验收和情况汇总上报阶段

  2019年12月中旬,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农业农村厅等相关厅局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进行整改验收,逐条对账销号,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整改进展滞后的,限期整改,并形成整改情况报告上报湖南省委省政府。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住建领域共性问题清单

  1.生活污水直排河流问题屡禁不止,雨污合流现象严重,部分生活污水、污泥未经处理通过闸口直排河流。

  2.垃圾填埋场未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通过城市管网偷排污染极重的渗滤液,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填埋。

  3.多数地区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刚刚起步。(记者 刘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