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01-04

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拟审批公示

来源:原创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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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水生态环境科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79831

听证告知:自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入河排污口名称

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建设地点

污水处理厂位于汨罗市归义镇重金属污水处理厂西侧、汨罗江大道南侧,排污口位于汨罗江左岸,坐标为:E113°7′8.028″,N28°47′51.825″

建设单位

湖南汨之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湖南润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入河排污口概况

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位于汨罗市归义镇重金属污水处理厂西侧、汨罗江大道南侧,污水处理厂尾水通过DN600长120m排污专管排入北侧汨罗江,入河排污口位于汨罗江左岸,排污口坐标:E113°7′8.028″,N28°47′51.825″。排污口类型:新建。排污口分类为混合废污水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连续排放。入河方式:尾水通过DN600长120m专管直排。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总磷≤0.2mg/L。

入河排污口对水环境的影响和水环境保护措施等

影响分析:

1、对水生态系统的影响

(1)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运营期尾水排入汨罗江,导致水体营养物质增加,耗氧量增加,引起水体富营养化,水体氧含量下降;排水口附近局部区域氨氮、总磷较高,将对鱼类等水生生物产生一定的毒副作用,由于河水自身的稀释作用,污染物进入水体后被迅速稀释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范围内。因此运营期正常排放时,尾水排放对汨罗江鱼类区系组成的直接影响有限。

(2)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运营期尾水排放将导致氮磷增加,富营养化风险增加。排污口附近浮游生物、底栖动物耐污性种类比例升高,寡污性种类减少或消失,种群结构发生改变。尾水排放对鱼类的影响主要是通过饵料基础产生的间接影响,浮游生物的增加将导致滤食性种类比例升高,而杂食性、草食性鱼类的比例将下降。由于尾水排放 污染物进入水体后被迅速稀释至河流污染物本底值附近,影响范围主要是排水口附近水域。

因此,运营期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种群结构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3)对鱼类等的影响分析

根据废污水性质,对下游鱼类影响较大的水质因子为有机污染物,经过模拟计算,本污水处理厂建成以后,正常排放情况下,所排污水中 COD、NH3-N等使评价段河水浓度有所增加,但是能够满足河道水质管理目标。因此,在废污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工程实施所造成的水质变化幅度是鱼类可以承受的。

2、对饮用水源的影响

项目尾水汇入汨罗江,根据《岳阳市水务局关于上移汨罗江应急备用水源取水口复函》,汨罗江备用水源取水口将上移 8.6km 至平汨交界处,取水口上移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也将上移,因此,在本工程论证范围内无饮用水源地, 对饮用水源的无影响。

3、对河流水温的影响分析

本工程废污水主要来源于园区规划范围内企业一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重金属污水处理厂尾水、园区PCB污水处理厂尾水,经污水管收集、混合及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水口排水与河水水温相差无几,因此本项目排水对河流水温基本无影响。

4、对地下水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同时也无注入地下水,不会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因此也不会导致因水位的变化而产生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同时,本项目废水经管道输送,管道和处理设施均做好防渗防腐措施,固废按照规范设置临时堆放点,地面必须采取硬化、防渗处理,因此本项目污染地下水的可能途径较少。项目建设的场地地基采取防渗处理,厂区地面水泥硬化,污水处理设施按要求采取防渗措施,污水管道按规范施工,防止渗漏,加强日常检查和维护管理,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5、对第三者的影响

根据现状调查,论证范围内无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在确保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本工程排污口的设置不会对第三者有明显不利影响。

保护措施:

(1)加强进出水质管控:对工程进、出水口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对进、出水的流量及pH、COD、NH3-N、总磷、总氮等因子进行监控,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联网工作。确保进水水质在可接受范围内,以免高浓度污水影响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一旦发现进水中污染物浓度高于进水水质控制要求,应迅速对进水进行阻断或应急处理,追查污染源头。

(2)加强运营管理:必须认真做好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工作责任心;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避免因操作失误而造成事故排放。

(3)定期检修机械设备:加强对各类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以减少事故隐患; 污水处理厂应采用双回路供电,防止因停电而造成运转事故。

(4)设置警示牌:规范建设排水管道及排污口,管道相应位置及排污口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管道及排污口的安全运行。

(5)建立一个完整的管理机构和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措施:污水处理厂应建立一套以厂长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责权利清晰的管理体系。

(6)建立长效的监测跟踪评价机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持续提高污水处理厂工艺以减缓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7)切实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保证污水处理工程运行率达 100%,避免非正常排放现象的发生。

(8)废水收集、处理与排放设施设计、施工中,严格执行高标准防渗要求,做到废水不下渗。

(9)污水处理厂各污水处理设施地面必须采取硬化、防渗处理,确保污水不下渗。

(10)加强源头控制。主要包括提出实施清洁生产及各类废物循环利用的具体方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提出工艺、管道、设备及处理构筑物应采取的控制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11)强化分区防治。结合建设项目各设备、管线、污染物贮存与处理装置、事故应急装置等的布局,根据可能进入地下水环境的物料及和废水的泄漏,划分污染防治区,提出不同区域的地面防渗方案,给出具体的防渗材料及防渗标准要求,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

(12)做好地下水污染监控。建立场地区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包括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监测计划、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可解决污水处理厂区域的地下水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