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志安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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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编号

(湘岳)应急罚〔2026〕60号

被处罚对象名称

岳阳市云溪区志安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6035889988191

处罚日期

2026-08-21

公示截止期

2026-11-21

 

 

违法事实

岳阳市云溪区志安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华安(丁华安)与自然人李某、方某、朱某乙方签订《合作经营协议》,甲方同意将岳阳市云溪区志安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交由乙方进行经营和管理,由此三人给岳阳市云溪区志安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华安支付保底经营费用,甲方丁华安退出志安烟花批发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仅负责仓库安全管理等工作。

处罚依据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岳阳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