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乔飞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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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编号 |
(湘岳)应急罚〔2026〕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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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对象名称 |
林乔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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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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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日期 |
2026-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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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
2026-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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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岳阳市高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生产工艺流程的关键设备(分散机、碾磨机、灌浆机)上张贴了安全作业指导书,主要包括作业流程和注意事项,在生产车间张贴了车间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车间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根据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操作规程内容至少包括开车、临时操作、异常处置、正常停车和紧急停车的操作步骤和安全要求,工艺控制指标等内容,公司的安全作业指导书和车间安全操作规程都不符合操作规程的内容要求;该公司制定了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但是管理制度内容没有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相关要求,不符合《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标准要求。林乔飞作为岳阳市高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代理厂长、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职责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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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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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对其个人处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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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岳阳市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