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鹏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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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编号

(湘岳)应急罚〔2026〕66号

被处罚对象名称

李志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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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日期

2026-09-03

公示截止期

2027-09-03

 

 

违法事实

2026329时,在岳阳港道仁矶码头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8万元。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未按照《岳阳港道仁矶码头工程带式输送机施工方案》第五部分第三条、第七部分第五条的要求违规施工。李志鹏作为该公司岳阳港道仁矶码头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其未按照该公司《安全员职责》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履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不到位,未针对现场聘用作业人员开展针对性技能培训,致使作业人员对钢构件倾覆风险认知不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落实,未有效辨识异形三通构件倾覆风险,致使现场异形三通高危构件作业环节安全管控失效,构件违规存放带来的倾覆隐患得不到及时消除,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处罚结果

对其处 2025年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五(25%)即人民币壹万壹千捌佰陆拾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岳阳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