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齐雄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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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编号 |
(湘岳)应急罚〔2026〕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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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对象名称 |
艾齐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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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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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日期 |
2026-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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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
2029-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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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2025年8月5日9时,位于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湖南石化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建设项目发生一起受限空间窒息事故,事故造成2人死亡。经查,岳阳市源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云溪区荆竹劳务服务部签订《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联合装置项目劳务协议书》,将相应资质出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云溪区荆竹劳务服务部及其实际管理的包工头吴勇志,帮助吴勇志领头的施工队伍进入项目,并默许吴勇志以岳阳市源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名义开展反应器内构件安装业务。同时该公司与吴勇志等多名人员签订《劳务协议》,虚构劳务用工关系。艾齐雄作为岳阳市源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未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对本公司劳务作业人员现场作业安全进行有效管理,未到项目现场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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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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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对艾齐雄处人民币贰万捌仟叁佰贰拾元整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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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岳阳市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