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作轩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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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编号

(湘岳)应急罚〔2026〕18 号

被处罚对象名称

张作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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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日期

2026-05-12

公示截止期

2029-05-12

 

 

违法事实

2025718日,云溪区陆城镇基隆村发生危货品运输车一般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确认张作轩作为营口大洋危险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押运员,未按照公司《押运员岗位职责》第8点、第 14 点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5.2点的要求履行押运员岗位职责,未制止驾驶员未按照规定路线运行和停车的违规行为、装卸人员不安全的作业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罚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 年版)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

给予张作轩警告、 并处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罚款。

处罚机关

岳阳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