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作轩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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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编号 |
(湘岳)应急罚〔2026〕18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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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对象名称 |
张作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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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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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日期 |
2026-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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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
2029-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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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2025年7月18日,云溪区陆城镇基隆村发生危货品运输车一般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确认张作轩作为营口大洋危险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押运员,未按照公司《押运员岗位职责》第8点、第 14 点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5.2点的要求履行押运员岗位职责,未制止驾驶员未按照规定路线运行和停车的违规行为、装卸人员不安全的作业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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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 年版)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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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给予张作轩警告、 并处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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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岳阳市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