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财政局文件
岳财预〔2020〕248号
岳阳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长江禁捕退捕结算资金及
直达资金的通知
有关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长江禁捕退捕结算资金及直达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41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区(单位)资金 万元。本次下达资金包括两部分,一是结算下达2019以来预下达的长江禁捕退捕专项资金;二是中央新增长江禁捕退捕直达资金,具体如下:
一、下达结算资金。根据《湖南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农〔2020〕18号)和退捕渔民精准识别数据,对2019以来预下达的长江禁捕退捕专项资金进行结算,各地结算资金情况见附表。
二、下达中央新增长江禁捕退捕直达资金。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101号)新下达我省一批长江禁捕退捕直达资金,经财政部备案同意,现予以下达。此项资金为中央参照直达资金,标识“02001参照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合缓解,且保持不变。
以上两项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请严格按照长江禁捕退捕有关政策和直达资金要求使用,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岳阳市本级及市辖区长江禁捕退捕资金结算及中央新增直达资金分配表
转发59 岳阳市本级及市辖区长江禁捕退捕资金结算及中央新增直达资金分配表.xlsx
岳阳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3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岳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