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岳阳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正球一行人来到黄沙镇和谐村的两名贫困户邹某某和潘某某家中,发放司法救助金,并了解他们当前的生活状况及帮扶情况,鼓励他们好好生活,早日脱贫。
被救助人邹某某、潘某某两贫困户家庭因遭受刑事案件伤害和民事损害而无法得到赔偿,对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在邹某某的司法救助案中,邹某某因与邻居发生误解,遭其报复将邹某某15岁的儿子用钉锤砸成头枕骨等多处凹陷性粉碎性骨折,急需大量救治费用,且被告人无赔偿能力,让本是贫困的家庭更是负债累累。
在潘某某的司法救助案中,潘某某因工致伤造成左锁骨粉碎性骨折,自身又患多年小脑梗阻,妻儿均系智力残疾,潘某某受伤后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岳阳县检察院积极向县委政法委呈报,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进行调查走访现场核实,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2020年,岳阳县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共办结扶贫领域司法救助案件6件,其他司法救助案件1件,救助规模位居全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