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至4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珍良率队来岳开展《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基准(修改稿)》调研。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于2020年6月开始实行,两年来已成为指导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的重要工具书。但随着《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修订,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加上两年试行发现“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2020试行版”与现实要求尚有差距,省局启动了对“2020试行版”的修订工作。
3日下午,省局一行邀请了市优化办、政府办、检察院、司法局领导和企业代表、法律界人士以及益阳、常德市场监管部门法制、执法骨干,与我局监管、执法和法制工作人员就“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基准”的修改展开了热烈的交流探讨,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珍良、省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曾湘芝一边倾听大家发言,一边不断交流点评。
丁珍良强调,此次修改应坚持“基层导向、效率导向、法制导向”,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为构建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4日上午,省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曾湘芝深入岳阳楼区市场监管局,与来自岳阳市场监管执法一线的业务骨干、法制人员以及基层市场监管所所长们近距离交流,听取大家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胡晓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