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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一、三十二批)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202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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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2021年5月13日)
序号 批次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第三十一批 D2HN202105060096 岳阳市平江县浯口镇兰桥村6、7组的碎石场,无任何手续,污染溪流,噪音、扬尘扰民。 平江县 噪音 2021年5月8日,平江县浯口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平江分局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其中信访反映的“无任何手续,污染溪流”问题不属实;信访反映的“噪音、扬尘扰民”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岳阳市生态环境平江分局要求平伍高速第九合同段项目部按要求对狮形山隧道口碎石厂生产区域加强防扬尘设施管理,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整改情况:平伍高速第九合同段项目部已制定管理制度,并安排专人定时定点采取防扬尘抑尘措施。并于2021年5月8日委托湖南九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碎石厂的噪音、扬尘、下游溪水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国家允许排放标准。

办结
2 第三十二批 X2HN202105070010 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金鄂御府”正门广告灯,光污染扰民。曾向省环保督察组投诉,未彻底解决。 岳阳楼区 其他污染 5月10日,岳阳楼区金鹗山街道联合区城管局进行现场情况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岳阳楼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就该发光字管理与该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具体沟通协调,并将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告诫。

整改情况:该小区物业认识到了环保污染的严重性,并表示立即加以整改,将发光字发光时间调整到晚上19:00至22:00。

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