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现已办结公示) | ||||||||||
第七批 2021年5月11日 | ||||||||||
序号 | 批次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第7批序号39 | D2HN202104120064 | 岳阳市汨罗市大金镇东文村村民反映政府未征得村民同意,批准建设一个大型猪厂(1万头),村民担心污染环境影响生活。 | 汨罗市大金镇东文村 | 其他污染 | 经汨罗市大荆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大荆镇东文村拟建大型猪场一事属实,但信访件中反映拟建项目未征得村民同意与调查事实有出入。 | 基本属实 | 处理情况:汨罗市泉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养殖项目,目前未实质性的启动。建设项目位于汨罗市大荆镇东文村毛塘组,法定代表人刘艳辉,拟计划总投资1.5亿元,占地面积266400㎡,规划建设高标准高层猪舍等生产区65000㎡,办公区、生活区4000㎡,污水处理池8000㎡。原计划于2021年5月底开始动工建设,建成后常年存栏母猪9600头,年出栏仔猪23万头。该项目于2021年3月10日市发改局进行了备案;2021年3月9日市农业农村局出具了规划意见,明确该区域不属于禁养区、限养区且无基本农田;2021年3月31日湖南省林业局出具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4月2日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2021年4月12日汨罗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调整大荆镇东文村毛塘组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区域的批复;环评手续正在申请办理中。4月13日,汨罗市大荆镇人民政府调查组深入现场走访询问项目周边群众,毛塘组徐并根、张艳辉等村民均表示同意养殖场项目在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督下依法依规依程序建设。
整改情况: 1.督促企业履职尽责。 2.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息诉息访。 3.强化监管,督促企业守法经营。 |
办结 | 无 |
2 | 第8批序号21 | D2HN202104130069 | 岳阳市汨罗市归义镇窑洲社区曾家坪砂石厂非法生产,噪音、扬尘严重扰民。曾向有关部门反映未果。 | 归义镇窑洲社区曾家坪 | 生态 | 4月14日,经汨罗市归义镇人民政府现场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于2021年4月16日向汨罗市曾浩砂石经营部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汨环改字〔2021〕038号)。目前,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已将案件上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审查。
整改情况:砂石经营部态度诚恳,积极配合,立即停业整改,自行拆除了厂区内筛分机,消除噪声污染;采取了安装喷淋设施、平整场地、覆盖物料等一系列抑尘措施,确保扬尘对周边群众不造成影响。整改后,群众对经营部的整改情况表示满意;经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案审会审查,汨罗市曾浩砂石经营部在场地内露天贮存的砂石物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的砂土存在明显区别,不属于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汨罗市曾浩砂石经营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事实不成立,不予立案。 |
办结 | 无 |
3 | 第9批序号54 | D2HN202104140041 | 岳阳市汨罗市大荆镇东文村毛塘组离107国道1公里处正在建设一家养猪场,举报人认为该厂将对造成水源污染、异味扰民等环境问题。 | 汨罗市大荆镇东文村毛塘组 | 其他污染 | 经汨罗市大荆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该信访件与第7批电D2HN202104120064、第9批信X2HN202104140043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大荆镇东文村拟建大型猪场一事属实。但信访件中反映拟建项目位于红色区域禁养区、农田禁养区与调查事实有出入。 | 基本属实 | 处理情况:汨罗市泉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养殖项目于2021年3月10日由汨罗市发改局进行了备案;2021年3月9日汨罗市农业农村局出具了规划意见,明确该区域不属于禁养区、限养区且无基本农田;2021年3月31日湖南省林业局出具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4月2日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2021年4月12日汨罗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调整大荆镇东文村毛塘组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区域的批复;4月13日,汨罗市大荆镇人民政府调查组深入现场走访询问项目周边群众,毛塘组徐并根、张艳辉等村民均表示同意养殖场项目在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督下依法依规依程序建设。
整改情况: 汨罗市泉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养殖项目目前未实质性的启动,环评手续正在申请办理中。 |
办结 | 无 |
4 | 第9批序号74 | X2HN202104140043 | 岳阳市汨罗市东文村葛家组引进特大养殖猪场至东文村毛塘组、大惊镇等红色区域禁养区、农田禁养区,村民担心污染环境,影响正常生活。 | 汨罗市东文村 | 其他污染 | 经汨罗市大荆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该信访件与第7批电D2HN202104120064、第9批电D2HN202104140041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大荆镇东文村拟建大型猪场一事属实,但信访件中反映拟建项目位于红色区域禁养区、农田禁养区与调查事实有出入。 | 基本属实 | 处理情况:汨罗市泉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养殖项目于2021年3月10日由汨罗市发改局进行了备案;2021年3月9日汨罗市农业农村局出具了规划意见,明确该区域不属于禁养区、限养区且无基本农田;2021年3月31日湖南省林业局出具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4月2日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2021年4月12日汨罗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调整大荆镇东文村毛塘组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区域的批复;4月13日,汨罗市大荆镇人民政府调查组深入现场走访询问项目周边群众,毛塘组徐并根、张艳辉等村民均表示同意养殖场项目在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督下依法依规依程序建设。
整改情况: 汨罗市泉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养殖项目目前未实质性的启动,环评手续正在申请办理中。 |
办结 | 无 |
5 | 第13批序号20 | D2HN202104180069 | 岳阳市汨罗市川山坪镇青江村拖园组立新石厂挖山采石,导致水土流失,毁坏农田;生产废水直排水井,潭、坝,污染居民生活用水。 | 汨罗市川山坪镇青江村拖园组 | 生态 | 经川山坪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该信访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其中造成水土流失属实,毁坏农田不属实。生产废水直排水井、潭、坝不属实,但对附近居民苏国良户生活用水有一定的影响属实。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针对湖南立新石材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于2021年4月12日、4月14日分别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汨环改字(2021)第32号、44号);汨罗市水利局针对该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挖山采石导致水土流失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于2021年4月20日向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汨水利责改字(2021)第02号。目前,湖南立新石材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超过水污染排放标准两个案件现已报送岳阳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审查。
整改情况:一、全面走访矿山周边村组,组织人工对有水冲沙压的田地进行清理。现已疏通沟渠100多米,新建沟渠50多米。 二、对三个池进行清淤处理,并做好防渗漏措施,确保不对周边农田和水渠造成影响。 三、经与青江村委和当地村民协商,同意对水质有影响的水井进行清理,安装自来水到户。 四、4月28日川山坪镇人民政府现场复查,该公司已按相关要求完成整改。 |
办结 | 无 |
6 | 第16批序号145 | X2HN202104210107 | 岳阳市汨罗市神鼎山镇丰仓村沙丰片区和沙溪村建设大规模养猪场,养殖场紧邻居民区,养殖污水直排白水江,污染下游黄泥塘水库和三口灌水塘,运输车辆损毁村道,噪音扰民。 | 汨罗市神鼎山镇丰仓村沙丰片区和沙溪村 | 水 | 经汨罗市神鼎山人民政府调查核实,该信访件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其中神鼎山镇丰仓村沙
丰片区和沙溪村建设大规模养猪场一事属实,养殖场紧邻居民区,养殖污水直排白水江,污染下游黄泥塘水库和三口灌水塘不属实,运输车辆损毁村道不属实,运输车辆产生的噪音可能对群众有一定的影响。 |
基本属实 | 处理情况:针对丰仓村种猪养殖基地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砂土进入三口灌水塘,导到塘基堆高。神鼎山镇党委、政府已督促该公司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将水塘和塘基边进行深至2米的石头护坡,高坡处全部进行了斜坡修整并种草进行保护,恢复水塘灌溉功能,预计2021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
整改情况:沙溪村种猪养殖基地,目前已完成林木砍伐工作,工地平整工作未正式启动;丰仓村种猪养殖基地正在进行斜坡修整并种草保护,恢复水塘灌溉功能。4月30日,经汨罗市神鼎山镇人民政府现场核查,丰仓村种猪养殖基地已完成斜坡修整。 |
办结 | 无 |
7 | 第20批序号99 | X2HN202104250054 | 岳阳市汨罗市古培镇双凤村二十一组毁坏林地,建设养猪场(055县道旁),污染周边水源,噪音、扬尘扰民。当地政府不作为。 | 汨罗市古培镇 | 水 | 经汨罗市古培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该信访件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其中双旺牲猪养殖场扬尘扰民一事属实,但毁坏林地,污染周边水源,噪音扰民问题现场调查未发现。 | 基本属实 | 处理情况:4月26日,古培镇人民政府责令双旺牲猪养殖场制定科学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措施如下:1.对施工现场主干道旁裸露泥土进行平整复绿,2.红线范围内设立围挡,3.在施工入口设立拦挡,做到封闭式施工;4.对所有进出车辆进行清洗降尘,5.对施工区域内裸露土地铺设防尘网,主干道定时洒水降尘。6.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并以通告形式告知村民。
整改情况:1、对施工厂区内裸露土地设防尘网,并对进出车辆清洗降尘 2、对施工场地实行封闭式管理,采用隔音板,全方位阻断对外噪音。 3、对养殖场外主干道洒水降尘。 5月3日,汨罗市古培镇人民政府对双旺牲猪养殖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
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