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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六批)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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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六批 2021年4月28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HN202104210076 岳阳市平江县伍市镇三和村15组易某卫非法采砂,破坏影响生态环境。 平江县 生态 2021年4月23日,平江县伍市镇人民政府、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平江分局、平江县自然资源局、平江县林业局工作人员针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前往现场调查。信访反映的“岳阳市平江县伍市镇三和村15组易某卫非法采砂,破坏影响生态环境。”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2010年易某卫在平江县伍市镇原新合村6组(现三和村15组)范围内以2.1万元的价格租赁集体土地,当时准备用于洗鹅卵石,后因伍市镇人民政府及时制止,没有动工。2015年该地块进行土地平整,用于种植油茶。

整改情况:平江县伍市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巡查与监管,对违反生态环境行为从严查处,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坚决维护群众利益。

已办结
2 D2HN202104210086 岳阳市平江县岑川镇正北村墈脚组村2016年挖毁村民山林20余亩,破坏生态环境。 平江县 生态 2021年4月23日,平江县岑川镇人民政府、平江县自然资源局、平江县林业局工作人员针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前往现场调查。信访反映的“岳阳市平江县岑川镇正北村墈脚组村2016年挖毁村民山林20余亩,破坏生态环境。”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2017年该破坏林地为森林督查图斑,于2017年8月依据《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按林业行政案件立案查处,处罚金额总计为18.8万。

整改情况:平江县人民政府将督促岑川镇人民政府,按照岑川镇关于正比村坎脚组毁林复绿方案,加快推进15.5亩复绿工作。

已办结
3 X2HN202104210108 岳阳市南湖新区岳州帝苑小区内9台变压器噪声扰民,中央督察组进驻后采取了减震措施,但整改不彻底。 南湖新区 噪音 经核查该举报情况属实,2020年10月28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下达执行整改通知书后,岳阳晋兴置业有限公司同意由湘北电力公司按照中南电力设计院制定的整改方案,于2021年4月9日先整改2套,整改效果满足规范要求,下一步继续按照方案完成剩余7套的整改。 属实 处理情况:2019年岳州帝苑小区业委会将岳阳晋兴置业有限公司诉至楼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由岳阳晋兴置业有限公司对岳州帝苑小区地下车库的配电设备噪音超标承担修复责任。

整改情况:2021年4月9日,岳阳湘北电力公司将岳州帝苑N栋和Y栋地下车库的两台公变设备进行了全面整改,经测试,噪声均低于相关参考标准,整改效果满足规范要求。目前整改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均已制定,预算方案已报开发商审批;下一步继续按照方案完成剩余7套的整改。

未办结
4 D2HN202104210051 岳阳市临湘市桃林镇坪上村横垅组养猪场严重污染地下水。 临湘市 2021年4月23日,临湘市桃林镇人民政府组织临湘市农业农村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坪上村横垅组进行实地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其中反映临湘市桃林镇坪上村横垅组养猪场存在异味属实,严重污染地下水的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2021年4月23日,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对该养殖户下达了现场监察文书,责令该养殖户立即清理粪污并进行综合利用。2.2021年4月24日,桃林镇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湖南德环检测中心)对坪上村横垅组两处村民生活井水进行了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再进行下一步处理。

整改情况:该养殖户已完成清理和综合利用。

未办结
5 X2HN202104210087 临湘市兆邦陶瓷有限公司(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对新美陶瓷有县公司的上千吨危险废物(煤焦油、含酚废水)进行违法处置。 临湘市 土壤 2021年4月23日,临湘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临湘市云湖街道办事处、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对兆邦陶瓷、新美陶瓷进行实地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其中新美陶瓷有少量废矿物油、废石棉等危险废物未在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储存属实。兆邦陶瓷(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对新美陶瓷有限公司的上千吨危险废物(煤焦油、含酚废水)进行违法处置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新美陶瓷厂房、生产设备于2018年至2019年2月期间实为临湘金凤祥陶瓷有限公司用于经营生产金凤祥陶瓷,金凤祥陶瓷在2019年2月停产后,含酚废水收集池外观密闭完好无转运痕迹,池内液位没有降低;停产前煤焦油处理完毕。2.2021年2月26日,兆邦陶瓷收购新美陶瓷,兆邦陶瓷对新美陶瓷遗留的危废未进行违法处置。联合调查组将督促兆邦陶瓷按程序依规对新美陶瓷遗留的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整改情况:兆邦陶瓷正按程序依规对新美陶瓷遗留的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未办结
6 D2HN202104210046 岳阳市平江县汉昌镇古城村第四人民医院化粪池建在村民家门口,臭味严重扰民。多次投诉未果。 平江县 大气 2021年4月23日,平江县汉昌街道办、平江县住建局、平江县卫生监督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到现场调查,信访反映的“化粪池建在村民家门口,臭味严重扰民,多次投诉未果。”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平江县人民政府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医疗行业废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坚决维护群众利益。                            整改情况: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根据信访反映事项,立即对污水处理站加强密闭,及时添加除臭药剂;采用密闭式措施及时清理沉淀池废渣。 办结
7 X2HN202104210119 岳阳市临湘市五里牌路肉食公司院内三家渔具厂(渔来信渔具厂、活函渔具厂等)生产废气扰民。督察组进驻后停产迎检,多次反映未果。 临湘市 大气 2021年4月22日,临湘市五里牌街道办事处组织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临湘市浮标产业发展中心对花桥路肉食公司院内渔具厂进行实地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其中反映五里牌路肉食公司院内三家渔具厂(渔来信渔具厂、活函渔具厂等)生产废气扰民的问题属实。督察组进驻后停产迎检的问题不属实。多次反映未果的问题属实(2020年在12345公众服务热线平台反映过3次)。 基本属实 处理情况:2021年4月10日交办的第四批(信X2HN202104090013号)和2021年4月16日交办的第十批(信X2HN202104150060号)信访件与该信访件内容部分重复。联合调查组在2021年4月11日已要求三家渔具厂按环保要求进行整治。                                              整改情况:2021年4月12日下午,3家浮标厂烤漆房的烤漆设备已经自行拆除完毕。从2021年4月13日开始,联合调查组每天安排工作人员对花桥路肉食公司院内渔具厂巡查,无反弹迹象。 办结
8 D2HN202104210039 岳阳市岳阳县多家木料加工厂污水直排河道、农田,噪音扰民。其中,包括柏祥镇鸿森木业加工厂、富强木业有限公司、泓润木业有限公司、红亮木业有限公司,新开镇陈龙木业有限公司、东龙木业有限公司,长湖乡百家欣木业,公田镇五兴木业有限公司等。 岳阳县 2021年4月22-23日,岳阳县组织工信、应急、环保、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相关乡镇对信访件反映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该举报件属实。其中反映岳阳县多家木料加工厂污水直排河道、农田,噪音扰民,包括柏祥镇鸿森木业加工厂、富强木业有限公司、泓润木业有限公司、红亮木业有限公司,新开镇陈龙木业有限公司、东龙木业有限公司,长湖乡百家欣木业,公田镇五兴木业有限公司等问题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2021年元月岳阳县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对全县涉樟企业开展摸排,摸清基本情况,2021年2月决定开展涉樟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成立岳阳县樟木炼油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订整治方案。2021年2月,制订《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县樟木炼油加工作坊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2021年4月,县工信、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联合对全县有库存产品的11家涉樟企业进行了抽样,经检测,其产品均为樟树油(樟脑油),属危险化学品中的3类易燃液体,位于2015版《危险化学品目录》内。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据此由相关部门依法关停整治。同时,对违反生态环境、国土管理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整改情况:目前,有6家樟木炼油企业自行拆除了生产设施,9家拆除了部分生产设施设备。 未办结
9 D2HN202104210030 岳阳市岳阳县杨林街镇、柏祥镇、新开镇20多家化工企业将工业废水排放至农田、小溪,污染地表水体,噪音扰民。举报政府不作为,长期未解决问题。 岳阳县 2021年4月22-23日,岳阳县组织工信、应急、环保、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相关乡镇对信访件反映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该举报件属实。其中岳阳县杨林街镇、柏祥镇、新开镇20多家化工企业将工业废水排放至农田、小溪,污染地表水体,噪音扰民;举报政府不作为,长期未解决问题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2021年元月岳阳县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对全县涉樟企业开展摸排,摸清基本情况,2021年2月决定开展涉樟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成立岳阳县樟木炼油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订整治方案。2021年2月,制订《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县樟木炼油加工作坊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2021年4月,县工信、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联合对全县有库存产品的11家涉樟企业进行了抽样,经检测,其产品均为樟树油(樟脑油),属危险化学品中的3类易燃液体,位于2015版《危险化学品目录》内。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据此由相关部门依法关停整治。同时,对违反生态环境、国土管理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整改情况:目前,有6家樟木炼油企业自行拆除了生产设施,9家拆除了部分生产设施设备。 未办结
10 X2HN202104210038 岳阳市岳阳县新墙镇新华村蒋排组的养猪场无环保审批,废渣随意堆放,臭气扰民,污水直排水库、农田,导致村民无水可饮、颗粒无收。曾多次向县政府、生态局、住建局、镇政府举报,未得到处理。 岳阳县 2021年4月23日,岳阳县组织新墙镇人民政府、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对周代柏养殖场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核实,该举报件属实。反映岳阳县新墙镇新华村蒋排组的养猪场无环保审批,废渣随意堆放,臭气扰民,污水直排水库、农田,导致村民污水可饮、颗粒无收,曾多次向县政府、生态局、住建局、镇政府举报,未得到处理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2021年4月23日,岳阳县组织新墙镇人民政府、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对周代柏养殖场进行了现场调查,该养殖场2020年6月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2021年3月11日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备案。经核实,该养殖场从2019年10月至今并未进行养殖生产。现场未发现废渣随意堆放,污水直排水库、农田现象,未闻到显臭气。4月23日岳阳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四义水库进行了监测采样,结果正在分析中。2021年3月17日,岳阳县新墙镇新华村蒋排组村民向岳阳县信访局反映该养殖场建设情况,县信访局当即组织环保、新墙镇政府、新华村等单位人员与信访人召开了面对面现场办理协调会,会上相关部门当场向村民提供了该养殖场的相关手续,并进行了相关政策解答。

整改情况:无

未办结
11 X2HN202104210048 岳阳市岳阳县20多家企业紧邻居民区,非法生产樟脑油,生产污水直排河流、水塘、农田,烟尘严重扰民,存在安全隐患。 岳阳县 2021年4月22-23日,岳阳县组织工信、应急、环保、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相关乡镇对信访件反映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该举报件属实。其中岳阳县20多家企业紧邻居民区,非法生产樟脑油,生产污水直排河流、水塘、农田,烟尘严重扰民,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2021年元月岳阳县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对全县涉樟企业开展摸排,摸清基本情况,2021年2月决定开展涉樟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成立岳阳县樟木炼油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订整治方案。2021年2月,制订《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县樟木炼油加工作坊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2021年4月,县工信、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联合对全县有库存产品的11家涉樟企业进行了抽样,经检测,其产品均为樟树油(樟脑油),属危险化学品中的3类易燃液体,位于2015版《危险化学品目录》内。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据此由相关部门依法关停整治。同时,对违反生态环境、国土管理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整改情况:目前,有6家樟木炼油企业自行拆除了生产设施,9家拆除了部分生产设施设备。 未办结
12 D2HN202104210114 4月13日举报岳阳市汨罗市大荆镇东文村新建大型养猪场问题,目前处理情况是要求养猪场建设停工一个月,未得到处理。 汨罗市 其他污染 经汨罗市大荆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该信访件与第7批电D2HN202104120064、第9批电D2HN202104140041、第9批信X2HN202104140043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大荆镇东文村拟建大型猪场一事属实。 基本属实 处理情况:汨罗市泉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养殖项目于2021年3月10日由汨罗市发改局进行了备案;2021年3月9日汨罗市农业农村局出具了规划意见,明确该区域不属于禁养区、限养区且无基本农田;2021年3月31日湖南省林业局出具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4月2日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2021年4月12日汨罗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调整大荆镇东文村毛塘组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区域的批复;4月13日,汨罗市大荆镇人民政府调查组深入现场走访询问项目周边群众,毛塘组徐并根、张艳辉等村民均表示同意养殖场项目在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督下依法依规依程序建设。

整改情况:汨罗市泉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养殖项目目前未实质性的启动,环评手续正在申请办理中。

办结
13 X2HN202104210105 岳阳市湘阴县洋沙湖街道白马村5组金和砖厂生产废气直排,噪音扰民,未得到处理。 湘阴县 大气 4月22日,湘阴县工业与信息化局、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湘阴分局、洋沙湖镇迅速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举报情况属实,其中生产废气直排不属实,主要是公司经营中装卸、运输过程产生的噪声、粉尘扰民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针对运输车辆噪音扰民问题,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湘阴分局下达了《现场监察文书》,要求湖南金和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一是严格控制车辆运输时间,减少夜间出货次数;二是装卸过程做到轻装轻卸,严禁使用重噪声设备;三是安排专人值守,严禁进出车辆夜间鸣笛,尽可能地减少车辆作业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四是无组织排放粉尘严格落实环评要求,落实有效降尘措施。

整改情况:目前,该公司因生产设备故障停产。   

未办结
14 X2HN202104210113 岳阳市经济开发区皇姑塘立交桥占用全城热恋小区绿化隔离带,噪音、尾气严重扰民。多次反映未果。 经济开发区 噪音 1、2021年4月22日,经开区建设交通局现场调查,确认情况属实。2、关于占用绿化区域的问题。经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对照原用地红线核实,立交桥占用小区绿化面积约1120平方米。3、关于汽车噪音废气问题。由于全城热恋小区东临G107国道,大型重载车辆较多,且因桥梁结构的特殊性,重载车辆通行时小区临国道一侧确实存在一定程度的噪音。同时,皇姑塘立交桥位于城市主干道巴陵东路与城市快速通道临湖路(G107)交汇处,车流量大,早晚上下班高峰期车辆拥堵存在一定程度废气问题。4、关于多次信访问题。全城热恋小区反映该问题的信访件我区第一次收到。经了解,由于该项目属市投市建,此前该问题均由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办理、回复。 属实 处理情况:1、关于占用绿化区域的问题。经查找用地红线核实,立交桥占用小区绿化面积约1120平方米,立交桥征拆协调部已经按程序委托评估并给予约350万元费用补偿,并在A匝道建设时将该段人行道宽度进行了调整,恢复了部分绿化。

2、关于噪音处理问题。按照小区业主意见,立交桥建设单位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在A匝道(临全城热恋小区)建设长135米、高3米的隔音屏障,同时增设减速带与限速牌等以减少车辆通行对小区居民的影响。

3、关于废气问题。经开区今年启动太阳桥立交桥(皇姑塘立交桥南侧约2公里)建设,分流行经皇姑塘立交桥的车辆,缓解皇姑塘立交桥上下班时间段拥堵情况。

整改情况:继续配合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做好全城热恋小区业主的沟通协调工作。

办结
15 X2HN202104210107 岳阳市汨罗市神鼎山镇丰仓村沙丰片区和沙溪村建设大规模养猪场,养殖场紧邻居民区,养殖污水直排白水江,污染下游黄泥塘水库和三口灌水塘,运输车辆损毁村道,噪音扰民。 汨罗市 经汨罗市神鼎山人民政府调查核实,该信访件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其中神鼎山镇丰仓村沙丰片区和沙溪村建设大规模养猪场一事属实,养殖场紧邻居民区,养殖污水直排白水江,污染下游黄泥塘水库和三口灌水塘不属实,运输车辆损毁村道不属实,运输车辆产生的噪音可能对群众有一定的影响。

基本属实 处理情况:针对丰仓村种猪养殖基地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砂土进入三口灌水塘,导到塘基堆高。神鼎山镇党委、政府已督促该公司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将水塘和塘基边进行深至2米的石头护坡,高坡处全部进行了斜坡修整并种草进行保护,恢复水塘灌溉功能,预计2021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

整改情况:沙溪村种猪养殖基地,目前已完成林木砍伐工作,工地平整工作未正式启动;丰仓村种猪养殖基地正在进行斜坡修整并种草保护,恢复水塘灌溉功能。

未办结
16 D2HN202104210065 岳阳市华容县三封工业园废水直排大剅湖,导致下游君山区钱粮湖镇三角闸村养殖农户龙虾全部死亡,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曾向有关部门投诉,未得到处理。 君山区 2021年4月23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执法人员会同华容工业园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华容县三封寺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一起对华容县三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业园雨水排口、大垱湖和龙虾死亡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1、群众所反映的岳阳市华容县三封工业园废水直排大剅湖情况不属实;导致下游君山区钱粮湖镇三角闸村养殖农户龙虾全部死亡,造成巨大经济损失,2020年6月群众反映龙虾死亡情况部分属实。2、群众所反映的曾向有关部门投诉,未得到处理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2021年4月27日,华容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华容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下达《督办函》(华环委办函[2021]42号)。2、对群众以前反映情况的处理答复:2020年6月30日信访件答复意见书;2020年9月29日信访件答复意见书;2020年10月24日信访件答复意见书;2020年11月12日信访件答复意见书;2020年11月16日信访件答复意见书。3、对华容县三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总排口、园区雨水排口和大垱湖与华洪运河连接沟渠采取了水样。其中园区1#雨水排口化学需氧量892mg/L,SS91mg/L,化学需氧量、SS因子分别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一级标准7.92倍、0.23倍;2#雨水排口化学需氧量131mg/L,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一级标准0.31倍。其他采取的水样未超国家标准。

整改情况:华容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对园区雨水排口超标情况立行立改,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园区雨污分流,做到达标排放。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