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安办〔2015〕20号
各县市区安委办,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安委办,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属驻岳企业:
现将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的通知》(湘安办函[2015]6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督促本区域所有行业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为深刻吸取天津滨海新区“8·12”危化品仓库爆炸事故和常德市安乡众鑫纸业有限责任公司“8·28”中毒事故教训,根据省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的通知》(湘安办函〔2015〕69号)和《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的补充通知》(湘安办函〔2015〕74号)的要求,9月30日前,各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不仅要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应急演练,而且要督促并指导本区域内所有行业企业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实战应急演练,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和企业全体员工参加观摩。县市区分管领导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加本区域、本行业组织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加强对演练活动的组织领导,细化演练程序,把握好政府和企业预案衔接,确保演练活动有序有效开展。要加大对企业人员应急救援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根据演练情况对企业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
二、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各县市区要严格规范应级预案分级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着力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政府和企业、以及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有机衔接,确保应急预案专业、简明、标准、适用。要督促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严格规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评审和备案工作,县市区安监部门要及时将备案内容录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应急资源数据库管理系统》,力争年底备案率达100%,系统录入率100%,备案质量有提升。
三、加强工作调度,应及时进行评估总结。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要掌握本区域、本系统内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并及时收集上报市安委办,要针对演练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应加以整改和持续改进,及时组织修订本单位预案。各级安监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要层层抓落实,及时指导、协调、调度所辖企业演练的开展情况。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组织开展的演练情况请于2015年10月16日前报市安委办(联系人:刘长军,联系电话:8795801,邮箱:2571936792@QQ.com)。
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8日
责任编辑: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