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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山区西城办事处桥头堡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来源:征拆中心201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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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为提升君山城市品质,加快融城步伐,建设秀美和谐新城区,改善人居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位于西城办事处桥头堡310.815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现通告如下:
一、位置
西城办事处桥头堡(详见规划红线图)

用途

住宿餐饮用地
    三、土地权属面积地类情况:
1、土地权属:机砖厂、汽运公司、水运公司、洞庭大桥管理局、西城办事
处;    
    2、地类:建设用地
  四、补偿费用
1、原土地所有权人土地报批费用;
2、原支付给被征地农户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用;
3、此次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需支付的地上附着物(主要为房屋)和青苗
费用 (执行标准按岳政办发[2009]16号文件执行,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本次收回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
着物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2、涉及本次收回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之日起
15日内到君山区国土资源分局地籍股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预期不办理
的,君山国土资源分局将依法直接注销其土地登记及土地证书。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