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大病保险承办机构: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3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及起付线标准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85元/人。
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16000元。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低50%,为8000元。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全市施行。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岳阳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