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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岳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和饮用水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岳教体通〔2016〕93号)

来源:竞训科201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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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食药局、卫计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各有关单位,市直各学校、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市内各高校: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依据《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计委决定开展2016年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齐配足设备设施,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全面防控食物中毒和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内食品销售单位及饮用水安全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学校食堂

1.食品经营许可证持有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办理,是否超过有效期限,是否规范悬挂或摆放,是否存在转让、涂改、出借、出租许可证等行为,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现象。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学期工作计划;是否将食品安全纳入相关部门、人员责任状中;是否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是否修订食品安全应急事故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

3.从业人员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否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新《食品安全法》等内容的培训,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是否配备到位并公示,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与培训证明,在岗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习惯是否符合要求等。

4.加工场所环境卫生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保持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油烟管道污垢有无定期清理,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5.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采购禁止使用的原料,采购食品、原料是否严格索证索票,是否建立进出库验收台账。食品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检查与清理过期、变质、霉变食品及原料。

6.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达到“五专”要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7.食品加工操作和留样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按规定合理设置各功能间,是否按照工作流程操作,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容器区分是否清晰,有无交叉污染情况,有无违规制售冷荤凉菜等,是否按规定留样并有记录,是否按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等。

8.清洗消毒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足够数量的清洗消毒设施,洗消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餐饮具洗消操作是否符合规范,相关人员是否掌握清洗消毒的基本知识。开学前,学校食堂加工用具、设施设备启用前的检查、清洗、消毒自查情况。  

9.明厨亮灶(阳光厨房)工程实施情况。学校食堂是否在粗加工区、切配区、洗消区、备餐间、烹调间等关键部位安装高清摄像头,设备是否正常运转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二)校内食品销售单位

1.主体资格合法。重点检查有关食品经营证照是否齐全并摆放在醒目位置,证照是否在有效期限内,核查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情况是否相符,从事乳制品经营的是否经单独核定。

2.经营行为规范。重点检查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情况。进销货台帐或进销货发票是否有序装订、存放,是否留存供货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等资料复印件;保存相关记录和资料是否不少于2年。

3.食品质量安全。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销售“三无”、过期、变质、禁止性食品及假冒伪劣食品,经营的食品是否做到“生熟分开”,散装食品是否在容器、外包装、标签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散装食品(熟食制品等)有无防蝇、防尘设施,食品经营场所是否具备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

4.管理制度健全。重点检查是否建立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所有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上岗,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等情况。

(三)饮用水安全情况

重点检查学生桶装饮用水供应厂商资质情况,学校采购使用前是否查验相应的检验合格报告。是否建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学校供水人员是否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供水设施是否有卫生防护设施;二次供水、自建设施供水是否有卫生许可证、水质消毒记录;自备水源30米内是否有无污染源;学校对饮水机等涉水产品是否索证,饮水机是否做到定期消毒,有无消毒记录;分散式供水学校是否定期进行末梢水质检测。

以上检查细则详见附件1、2。

四、检查方式

(一)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教育、食品药品监管、卫计等部门对辖区内学校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填写监督检查情况并收集存档。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跟踪督办,并进行通报;对违法行为的,要依法立案查处。

(二)联合督查。市教体局、市食药监局和卫计委将于11月7日起联合对市直学校和各县市区学校开展督查,督查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台账、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3所以上不同类型的学校等形式,对全市学校食品和饮用水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食品安全事关每一个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和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关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健全工作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完善食物中毒事故信息通报、报告等制度,及时全面掌握学校食堂及校内食品经营单位经营许可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果、隐患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要认真组织有关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等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学校切实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着力提升工作实效。扎实推进,不走过场,不打折扣,确保检查全面、细致,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检查中,既要及时发现问题,又要注重培育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强化食堂餐饮加工与服务的实时监控和联网监管,提升明厨亮灶(阳光厨房)工程实效,全面推进“A级示范学校食堂”创建工作,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

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11月15日前将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汇总报市教体局安全管理科。

附件:1.岳阳市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表

2.岳阳市学校饮用水安全专项检查表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岳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