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上网,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弘扬积极健康的互联网文化,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第五届网络文化节“校园好网民”主题活动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6〕60号,见附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湖南省第五届网络文化节“校园好网民”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参与注册。全面宣传发动,组织单位和个人参与注册。各单位要全部注册,发动工作人员和学生积极注册,注册方式为:访问湖南教育网“湖南省第五届网络文化节——校园好网民”主题活动网站,完整填写注册信息后,选择相应组别。
二、积极组织投稿。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稿件6篇以上。市直各教育单位(学校、幼儿园)组织稿件3篇以上(征文要求及投稿办法详见附件),鼓励个人积极投稿,投稿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
三、认真做好评价。市教育体育局将对本次活动参与情况进行统计、评价,实时公布活动进展,对注册量、投稿量、作品质量和第三阶段网络微信投票活动进行综合评估,作为年终信息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联系人:何江海,联系电话:18207308331,邮箱:446498090@qq.com。
附件: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第五
届网络文化节“校园好网民”主题活动的通知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6年9月29日
附件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湘教工委通〔2016〕60号
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第五届网络文化节
“校园好网民”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各高等学校: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上网,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弘扬积极健康的互联网文化,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网信办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湖南省第五届网络文化节“校园好网民”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1.主办单位
中共湖南省委网信办、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2.承办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3.活动平台
湖南教育网
4.组委会
主任:陈飞跃(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委员)
成员:曾力勤、唐东斌
5.评委会
由教育专家、媒体记者等组成。
二、活动内容
1.活动分组
个人组:积极利用互联网、倡导文明上网的高校师生,以个人身份参加。
单位组:努力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弘扬健康向上互联网文化的高校及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以单位身份参加。
2.活动形式
参与单位或个人访问湖南教育网“湖南省第五届网络文化节——校园好网民”主题活动网站,完整填写注册信息后,选择相应组别,在线进行图文投稿。
3.作品要求
参与单位或个人上传的作品应紧密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上网,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弘扬积极健康的互联网文化”的活动主旨,贴近工作生活实际,讲述身边的网络故事,展现湖南教育互联网的良好风貌。
文字作品文体不限(诗歌除外),可配图片,字数3000字以内;图片作品不超过5幅(照片长边像素在800像素左右),须配好文字说明。所有作品均须原创,严禁抄袭,不得侵犯他人版权。
4.本次活动不向参与者收取任何费用。
三、活动时间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9月25日),宣传发动。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和各高校要广泛宣传、踊跃参加。各高校还要认真组织好本校师生积极参与。
第二阶段(9月26日至11月20日),提交作品。参与单位或个人将作品上传到活动网站。
第三阶段(11月21日至12月20日),作品评选。活动作品评选总成绩由专家评审成绩和网络微信投票成绩组成,其中专家评审成绩占70%,网络微信投票成绩占30%。网络微信投票方式以活动网站页面公布为准。
第四阶段(12月20日至12月30日),表彰奖励。个人组、单位组作品各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评选若干优秀组织单位,由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颁发获奖证书,给予奖励。
四、组织联络
请各市州教育(体)局、各普通高校广泛宣传发动,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保本次活动顺利进行。
活动联系人:汤佳、章仙踪
联系电话:0731-89783191、822077505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