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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中小学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岳教体通[2016]75号)

来源:政策法规科201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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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教体通〔2016〕75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教文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近年来,全国各地校园暴力频发,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最近,李克强总理对此作出重要批示:“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校园暴力频发,不仅伤害未成年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教育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多措并举,特别是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坚决遏制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为认真贯彻李克强总理的指示精神,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遏制和消除校园暴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湘法治办〔2016〕16号)的要求,市教育体育局决定在2016年9月最后一周开展全市中小学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6年全市中小学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主题为:“拒绝校园暴力,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活动时间

根据实际需要,今年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集中活动时间确定为9月26日至30日。部分活动内容可以提前和延续到年底。

三、活动内容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中小学校要围绕活动主题,通过灵活多样、寓教于乐的方式,向中小学生开展校园暴力预防教育,重点宣传普及我国刑法、未成年保护法、治安处罚法、湖南省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中小学生自觉尊法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提高中小学生防范校园暴力的能力,依法抵制各类校园暴力。同时,结合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行动,消除校园及周边各种安全隐患,努力为中小学生创造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今年宣传教育周活动重点要组织开展好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举行一次启动仪式。市教育体育局将联合市委法治办、市司法局在市城区举行宣传教育周启动仪式,各县市区也应按照市里模式举行启动仪式,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2.悬挂一条宣传横幅。各中小学校要在学校主要出入口及学生活动集中的地方,悬挂“拒绝校园暴力,争做文明守法学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横幅,张贴有关宣传标语。

3.办好一期宣传专栏。内容要求突出主题,通俗易懂,可读性强,能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4.发出一份倡议书。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向中小学生发出“拒绝校园暴力,争做文明守法学生”倡议书,号召广大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打骂欺凌同学,不沾染黄毒赌等恶习,不出入网吧、酒吧、舞吧等成人娱乐场所,不与校外不良青少年交往,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法律意识,面对各类校园暴力,敢于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团结友爱互助意识,热情团结帮助同学,同心一致应对各类校园暴力,形成抵制校园暴力的合力。要求每个学生都要在倡议书上签名。

5.举办一次法治讲座。围绕活动主题,邀请法制副校长、普法志愿者举办一堂法治讲座,为中小学生讲授校园暴力的表现形式、产生原因、社会危害性、法律后果,如何依法处理校园暴力,受到校园暴力如何依法维权等法律常识,增强中小学生法治意识,自觉尊法守法,依法抵制校园暴力。

6.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各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就如何响应学校(班)倡议书的号召,拒绝校园暴力,争做文明守法学生进行认真讨论,交流思想,撰写心得体会,进一步加深中小学生对宣传教育周活动的认识和感受。

7.开展一次回头自查工作。结合宣传教育周活动,各学校要对前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第一阶段的专题教育、规章制度完善、加强预防工作、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等情况开展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确保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圆满完成并取得实效。

8.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协调组织综治、公安、交警、消防、城管、工商等部门对校园及周边环境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的经营秩序、交通秩序、治安秩序,集中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的各种安全隐患,检查落实校园安防及反恐防暴措施,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拒绝校园暴力,是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有效工作措施。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中小学校要站在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接班人的高度,充分认识活动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2.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司法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增强工作整体合力。要指导督促所辖中小学校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利用司法行政机关的各项职能资源,无偿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提供支持与服务。

3.总结经验,及时上报。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中小学校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收集开展本次活动的情况,并于10月14日前,将活动情况报市教育体育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徐晨露;电话:8805803;邮箱:3359163545@qq.com。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6年9月7日

责任编辑: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