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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5年全市中小学体育节活动的通知(岳市教通〔2015〕19号)

来源:岳阳市教育局2015-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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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教通〔2015〕19

岳阳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5年全市中小学体育节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局、南湖风景区教育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相关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53号)的精神,进一步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切实开展好“体育、艺术2+1项目”和学生阳光体育运动, 提高师生身心健康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2015年全市中小学体育节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体育兴趣,引导师生树立“健康至上”和“终身体育”的意识,着力打造团结和谐、富有活力的校园环境,推动素质教育向纵深发展。

二、活动主题

本次体育节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三、活动原则

面向全体学校、全体师生,让师生走进操场、走到阳光下,享受运动的快乐。

四、活动内容

(一)全市中小学“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评比

1.活动时间:2015年10月中下旬。

2.活动内容:

(1)队列队形(5分钟):向左、右、后原地转法,齐步走、跑步走;

(2)武术操表演(5分钟):以教育部推广的中小学生武术操为主体内容(小学武术操——《旭日东升》,中学武术操——《英雄少年》);

(3)特色活动展示(10分钟):各校根据本校体育特色,自由发挥和展示。

3.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2015年4月上旬):举办全市中小学广播体操和武术操教师培训班,每个县市区派3-5名老师参加,市直学校每校派1名教师参加;

    第二阶段:(2015年4月—9月):各县市区开展本地中小学“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评比。

第三阶段:(2015年10月):全市中小学“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评比。

4.评比办法:

    (1)各县市区组织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全面开展“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教学点参与挂靠学校的活动),层层评比,保留所有学校参加评比活动的视频资料。

    (2)各县市区通过辖区内学校之间的评比,择优推选一定数量的学校参加全市评比活动(报送视频资料),由市教育局组织评委进行视频资料评选,其中每个县市推选6所学校(小学、初中、高中各2所),岳阳楼区推选5所学校(初中2所、小学3所),云溪区、君山区、屈原区推选5所学校(高中1所,初中、小学各2所),经开区推选4所学校(初中、小学各2所)。市直各学校、南湖风景区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评委到各学校现场进行评比。

    (3)参赛人数:原则上要求各校师生全员参与,如因场地不够,则由评委到校抽检一个年级(中学400-500人,小学300-400人)参加比赛。

5.未尽事宜另见补充通知。

   (二)全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活动

    1.比赛时间:2015年11月14日—22日。

    2.承办单位:由市直学校承办。采取学校自主申报、专家评审遴选的方式确定具体比赛项目承办单位。

3.比赛项目:

    普通高中组:田径、篮球、排球、足球

职业高中组:田径、篮球、排球、足球

    组:田径、篮球、排球、足球、跳绳、象棋、围棋

市直小学组:跳绳、象棋、围棋

4.参赛要求:

以县(市)区为单位组团参赛。普通高中组各县市区选择2个以上项目组队(田径必须组队,篮球、排球、足球任选一项);初中组各县市区选择3个以上项目组队(田径、跳绳必须组队,篮球、排球、足球任选一项)。市直学校选择2个以上项目组队(初中、小学组的跳绳必须组队);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至少参加2个项目,其它普通高中学校(职业学校)自愿组队参加。

5.具体参赛办法和规则另见赛事规程。

各地、各学校接此通知后,要认真组织,逐级选拔,周密做好体育节各项准备工作。联系人:廖薇,联系电话:8805661,电子邮箱:yystwqgk5661@163.com

                        岳阳市教育局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