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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方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岳市教通〔2015〕35号)

来源:岳阳市教育局201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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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岳阳经济开发区教文局、南湖风景区教育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各教育单位(学校、幼儿园),机关各科室:

现将《关于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方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上下联动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教育局

                               2015年4月20日

    

关于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方面

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上下联动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依照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方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上下联动整改工作方案》(湘教通〔2015〕134号),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上级文件部署的整改重点,扎实做好我市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方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上下联动整改任务的落实工作,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坚决纠正义务教育学校考试择优和以各种名义办重点班的行为。坚持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免试、就近”入学,实行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随机编班,教师实行均衡配置。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择优和以各种名义办重点班的行为。

牵头领导:刘志高;责任科室:基教科、督导室;责任人:曹金钟、周有年。

(二)坚决纠正高中学校“借读”行为。全面推进“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政策。严肃查处普通高中学校违规借读行为。

牵头领导:刘志高;责任科室:基教科、督导室;责任人:曹金钟、周有年。

(三)坚决纠正中职招生买卖生源行为。把中职招生纳入“阳光招生”范围,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建立普教与职教,市区与县(市区),招生学校与生源学校联动机制,综合治理职业学校招生中买卖生源行为。

牵头领导:张诗文;责任科室:职成科、基教科、督导室;责任人:李云龙、曹金钟、周有年。

(四)坚决纠正社会机构非法办学和民办学校超范围办学行为。认真落实《岳阳市民办学校管理办法》,联合有关部门集中清理打击社会机构或个人非法办学,严肃查处民办学校超范围办学行为。

牵头领导:张诗文;责任科室:民办科、督导室;责任人:刘跃华、周有年。

(五)整治中小学寒暑假成建制办班补课和组织生源到校外办班补课乱收费行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严禁中小学寒暑假成建制办班补课和组织生源到校外办班补课乱收费行为,维护学生权益,减轻学生学习和经济负担。

牵头领导:刘志高;责任科室:基教科、督导室;责任人:曹金钟、周有年。

(六)整治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学生搭餐乱收费行为。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文件精神,严格遵守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生家长自愿”和“不盈利”原则,按照《岳阳市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岳市教发[2014]23号),全面规范中小学食堂管理严肃查处强制学生搭餐并从中赢利的行为。

牵头领导:徐载满;责任科室:体卫勤管科、督导室;责任人:苏演璜、周有年。

(七)整治教辅材料散滥乱收费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教辅材料“自愿征订、无偿代购、一科一辅”原则,依照《岳阳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管理办法(试行)》(岳市教发〔2014〕18号),加强教辅材料的审、选、用工作,切实解决教辅材料散滥和违规征订乱收费问题。

牵头领导:刘志高;责任科室:基教科、职成科;责任人:曹金钟、李云龙。

(八)整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岳市教发〔2015〕14号),集中治理整顿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行为、到校外兼职兼课或与民办教育机构联合办班补课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牵头领导:李晓雄;责任科室:纪监室、基教科、人事科、民办科;责任人:童六明、曹金钟、潘志扬、刘跃华。

三、时间安排

联动整改工作从2015年3月开始到2015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1日-4月30日)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依照省厅文件精神,制定联动整改工作方案,报市专治办审定。4月中下旬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市直教育单位(学校)召开专门会议,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联动整改阶段(5月1日-9月30日)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市直教育单位(学校)按照本《方案》要求,聚焦突出问题,主动对号入座,结合实际逐项开展自查自纠,不回避问题和矛盾。要通过宣传栏、网络等途径向干部群众公开联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了解群众对于整改的满意情况,对于满意度低的,及时总结原因,加大力度,确保整改到位。要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借助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加强对所属学校和单位的整改督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市直教育单位(学校)对照方案全面总结联动整改工作,于12月15日前将本地本单位联动整改工作总结报送全市教育系统联动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770682174@qq.com,电话:8805580)。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深入研究分析,建立科学、管用的工作制度。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教育系统联动整改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王德华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晓雄任副组长,办公室、基教科、体卫勤管科、职成科、人事科、机关党委、民办科、督导室、纪监室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地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逐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各地各校要围绕市局党组提出的“两年”“三园”的重大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切实保证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要对整改工作全程跟进,加强督查指导,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对策。要明确政策依据,把握政策界限,规范操作办法,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预见性和科学性。

(三)严格责任追究。全市教育系统联动整改领导小组将进行重点督查和随机抽查,对整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弄虚作假、简单应付的,对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在规定时间不能完成整改工作任务,甚至顶风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从严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