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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单位缴费的公告

来源:市人社局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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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参保企业:

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的影响,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发〔2020〕3号)的通知,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根据上级要求,疫情期间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我市大型企业2020年2月至4月份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中小微企业2月至6月单位缴费部分免征。另外,已纳入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的企业,继续享受现有的优惠政策。用人单位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缴。

市社保中心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岳阳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