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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三清单一目录”的通知(岳政发[2017]17号)

来源:政策法规科201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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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CR—2017—00016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三清单一目录”的通知

(岳政发〔2017〕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7〕2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94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湘政发〔2016〕1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27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湘政发〔2017〕2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81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布“三清单一目录”(第二批清理规范的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证明(盖章)材料清单、市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第二批清理规范31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公布249项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其中主动服务事项116项,依申请服务事项133项。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按照规范运行和便民高效的原则,编制本部门(单位)公共服务指南,进一步减少环节,优化流程。要抓紧做好公共服务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规范服务程序,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加强对公共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任务调整情况,对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公布165项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证明(盖章)材料,其中保留65项,取消100项。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工作,加大清理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的力度,最大限度地精简各类证明、盖章环节和申请材料。要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扎实推进网上咨询、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切实解决“办证多、办证难”现象,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更好地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四、公布市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其中取消22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12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4项行政审批事项,合并4项行政审批事项,新增8项行政审批事项,保留170项行政审批事项。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新增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市政府以往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第二批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31项)

        2.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49项)

        3.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证明(盖章)材料清单(165项)

        4.市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20项)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6日

 

附件1

第二批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31项)

序号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设置中介服务

事项的依据

对应行政

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事项

实施机关

处理决定

备注

1

无线电台(站)设置所需的电磁环境测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72号)、《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设置、使用、变更、停用、撤销核准无线电台(站)审批

市经信委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电磁环境测试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2

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

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市民政局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

 

3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市民政局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

 

4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市民政局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

 

5

采矿许可证遗失声明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

采矿权许可(含新设、延续、变更)

市国土局

对采矿许可证遗失或损毁申请补发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遗失声明。

 

6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报告编制

《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关于改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3〕34号)

采矿权许可(含新设、延续、变更)

市国土局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

 

7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采矿权许可(含新设、延续、变更)

市国土局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8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人财务报表审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

市住建局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9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编制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公路(桥梁)范围内建设施工审批

市交通局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技术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技术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10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6年第82号)、《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6年第1号)

县级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市交通局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11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6年第35号)、《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6年第1号)

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运输)及相关服务业经营许可

市交通局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12

市立项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图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批准

市交通局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施工图,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施工图设计、评估、评审。

 

13

出具渔业水质检测报告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6号)

水产苗种生产及进出口审批

市农委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渔业水质检测报告。

 

14

驯养繁殖物种来源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

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和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市农委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证明物种来源,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证明,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15

物种来源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

运输、携带国家和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审批

市农委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证明物种来源,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证明,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16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湖南省林业条例》

森林资源流转项目审批

市林业局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17

出版物印刷企业资金证明

《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第15号)、《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和其他印刷企业的设立、变更、兼并或者合并、分立审批

市文广新局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金证明文件。

 

18

新建、改建、扩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

新建、改建、扩建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市安监局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

 

19

新建、改建、扩建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

新建、改建、扩建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市安监局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完善审核标准,申请人按审核标准提供初步设计阶段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审批部门按标准和要求对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进行严格审查。

 

20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危险品化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

新建、改建、扩建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市安监局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

 

21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

新建、改建、扩建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市安监局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

 

22

新建、改建、扩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验收评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

权限内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市安监局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

 

23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验收评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

权限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市安监局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

带有储存设施经验危险化学品的。

24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验收评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

市安监局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

 

25

新建、改建、扩建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

新建、改建、扩建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市安监局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

 

26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许可证件补办声明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49号)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市质监局

对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许可证件遗失或者损毁申请补办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办声明。

 

27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许可证件补办声明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49号)

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核发

市质监局

对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件遗失或者损毁申请补办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办声明。

 

28

出具食品检验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检验,也可以委托有合法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29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前人防设备质量检测

《国家人防办关于印发<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防〔2014〕438 号)

单独修建人防工程的立项审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市人防办

工程竣工备案时,建设单位按照国家人防办制定的标准要求,可对人防设备自行组织检测,也可委托有关机构检测,检测资料纳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0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号)

单独修建人防工程的立项审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市人防办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

 

31

使用非深水岸线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办法》

使用非深水岸线许可

市地方海事局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附件2

市政府部门(单位)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49项)

一、主动服务的公共服务事项(116项)

序号

事项名称

类别

实施单位

主要依据

备注

1

价格宣传活动及价格信息公布

主动服务类

市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重大建设项目咨询及信息发布

主动服务类

市发改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

 

3

节能宣传与推广

主动服务类

市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4

政府信息公开

主动服务类

市经信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5

无线电信号的日常监测和特殊监测

主动服务类

市经信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

 

6

年均工资公布

主动服务类

市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7

122交通安全日主题

宣传

主动服务类

市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8

车辆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告知

主动服务类

市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9

普法宣传

主动服务类

市司法局

《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10

录用公务员考试

主动服务类

市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11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主动服务类

市人社局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

 

12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主动服务类

市人社局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

 

13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

主动服务类

市人社局

《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联发〔1993〕1号)

 

14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主动服务类

市人社局

《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药管人〔2000〕156号)

 

15

市“三支一扶”招聘考试

主动服务类

市人社局

《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

 

16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主动服务类

市人社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17

岳阳市12333电话咨询服务

主动服务类

市人社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的通知》(劳动部函〔2003〕8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关于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信息函〔2012〕11号)

 

18

社会保险费征缴

主动服务类

市人社局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19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计发

主动服务类

市人社局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处)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20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职业年金管理

主动服务类

市人社局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处)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21

精神疾病的教学与

科研

主动服务类

市民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湖南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08号)

 

22

突发事件心理应急医疗救援

主动服务类

市民政局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

 

23

指导社区精神病康复

主动服务类

市民政局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湖南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08号)

 

24

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

主动服务类

市民政局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湖南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08号)

 

25

收治精神疾病退伍军人

主动服务类

市民政局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民政部关于修改<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的决定》(民政部令第50号)、《湖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09号)

 

26

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发布

主动服务类

市国土局

《地质灾害防治重要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27

国土资源法治宣传月

主动服务类

市国土局

《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党发〔2015〕30号)

 

28

开展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

主动服务类

市国土局

《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党发〔2015〕30号)

 

29

公布公益性地图

主动服务类

市国土局

《地图管理条例》

 

30

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受理查询

主动服务类

市国土局

(市国土局执法监察支队)

《关于开通12336全国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9〕46号)

 

31

工程造价信息采集与公布

主动服务类

市住建局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2号)

 

32

新型墙体材料宣传

主动服务类

市住建局

《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

 

33

安全生产宣传

主动服务类

市住建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4

建设市场诚信行为信息发布

主动服务类

市住建局

《建设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

 

35

民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主动服务类

市住建局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09号)、《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36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知识宣传

主动服务类

市住建局(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7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价格

主动服务类

市住建局(市廉租住房管理中心)

《关于制定岳阳市城区公共租赁租金指导标准的通知》(岳发改价服〔2016〕32号)

 

38

房产基础测绘

主动服务类

市住建局(市房地产测绘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房产测量规范》(国标GB/T 179861—2000)、《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39

在条件允许的公园内提供应急避难场所

主动服务类

市城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40

在市属公园内提供休息、游览、锻炼场所

主动服务类

市城管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建城〔2013〕73号)

 

41

燃气安全知识宣传

主动服务类

市城管局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

 

42

春运、重大节假日综合运输组织协调

主动服务类

市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43

道路货物运输及机动车维修行业举报投诉处理

主动服务类

市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

 

44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

主动服务类

市农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463号)、《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450号)

 

45

对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等情况进行监测

主动服务类

市农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6

动物疫情报告、核查、流行病学调查和临床诊断

主动服务类

市农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450号)

 

47

节水宣传

主动服务类

市水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3〕32号)

 

48

水土保持政策宣传

主动服务类

市水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49

防汛抗旱宣传和演练

主动服务类

市水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务院令第552号)

 

50

林业普法宣传教育

主动服务类

市林业局

《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51

全民植树宣传

主动服务类

市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52

林业科技推广

主动服务类

市林业局

《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1997年6月林业部令第13号发布施行,2011年1月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正)

 

53

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教育

主动服务类

市林业局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3月林业部发布)、《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国务院令第204号)

 

54

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

主动服务类

市林业局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2013年3月国家林业局令第32号)

 

55

森林抚育补贴保障

主动服务类

市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56

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主动服务类

市林业局

《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号)

 

57

森林火灾信息发布

主动服务类

市林业局

《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号)

 

58

森林火灾群众扑救队伍建设指导

主动服务类

市林业局

《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号)

 

59

森林火险预警预报信息发布

主动服务类

市林业局

《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号)

 

60

长期、中期、短期森林病虫害预报发布

主动服务类

市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病虫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46号)

 

61

对外投资合作促进活动

主动服务类

市商务粮食局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

 

62

高中阶段学生学籍

管理

主动服务类

市教育体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一〔2013〕7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

 

63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主动服务类

市教育体育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5〕39号)

 

64

社区教育

主动服务类

市教育体育局

《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教职成〔2014〕10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见》(湘发〔2010〕9号)

 

65

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工作及普通话师资培训

主动服务类

市教育体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66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主动服务类

市教育体育局

《湖南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湘财教〔2012〕82号)

 

67

民办学校年检评估结果发布

主动服务类

市教育体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68

各类教育考试信息发布及宣传

主动服务类

市教育体育局

教育部、湖南省考试院相关教育考试文件

 

69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培训

主动服务类

市教育体育局

《全民健身条例》《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

 

70

全民健身活动开展

主动服务类

市教育体育局

《全民健身条例》

 

71

在全民健身日开展免费健身指导服务

主动服务类

市教育体育局

《全民健身条例》

 

72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

主动服务类

市教育体育局

《湖南省财政厅教育厅民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湘财教〔2016〕57号)

 

73

科技咨询

主动服务类

市科技局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岳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职能职责人员编制规定》(岳编办发〔2004〕109号)

 

74

科技培训

主动服务类

市科技局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岳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职能职责人员编制规定》(岳编办发〔2004〕109号)

 

75

“送戏曲进万村、送书画进万家”演出

主动服务类

市文广新局

《湖南省文化厅关于下达2017年“送戏曲进万村、送书画进万家”演出场次的通知》(湘文艺〔2017〕9号)

 

76

公益电影放映

主动服务类

市文广新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加快实施2131工程加强农村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通知》(广发影字〔2002〕304号)

 

77

组织市级博物馆提供免费开放服务,组织“国际博物馆日”活动

主动服务类

市文广新局

《博物馆条例》(国务院令第659号)、《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财政部文化部文物局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中宣发〔2008〕2号)

 

78

免费开放公共文化设施

主动服务类

市文广新局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2011〕5号)

 

79

农家书屋建设服务

主动服务类

市文广新局

《新闻出版总署中央文明办等八部委关于印发<“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出联〔2007〕2号)

 

80

实施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

主动服务类

市文广新局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村村响”等三项工程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43号)

 

81

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

主动服务类

市文广新局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村村响”等三项工程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43号)

 

82

“文化遗产日”宣传

主动服务类

市文广新局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

 

83

开展岳阳阳光娱乐节活动

主动服务类

市文广新局

《文化部公安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版权局中央综治办关于印发<2008—2010年全国娱乐场所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市发〔2007〕48号)

 

84

开展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活动

主动服务类

市文广新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

 

85

公益性文化艺术普及推广

主动服务类

市文广新局

《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岳办发〔2015〕33号)

 

86

全市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管理和服务

主动服务类

市卫计委(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国家人口计生委令第10号)、《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87

卫生监督投诉举报服务

主动服务类

市卫计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湖南省信访条例》

 

88

艾滋病检测

主动服务类

市卫计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457号)、《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卫疾控发〔2006〕218号)、《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

 

89

公共场所室内空气、公共场所公共用具以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

主动服务类

市卫计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

 

90

血吸虫病检测

主动服务类

市卫计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

 

91

职业病诊断

主动服务类

市卫计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9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主动服务类

市卫计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93

提供旅游信息和咨询服务

主动服务类

市旅游外事侨务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94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及《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主动服务类

市安监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

 

95

安全生产宣传服务

主动服务类

市安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96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服务

主动服务类

市安监局

(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97

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主动服务类

市工商局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湘办发〔2015〕51号)

 

98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主动服务类

市工商局

(市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99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主动服务类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国家总局、省局安排部署

 

100

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

主动服务类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国家总局、省局安排部署

 

101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

主动服务类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食品药品省局工作安排部署

 

102

政务网站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

主动服务类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103

食品、酒类、食品添加剂和食用农产品检验

主动服务类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104

食品生产许可发证前的公示

主动服务类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105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技术工作

主动服务类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

 

106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的技术工作

主动服务类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国食药监械〔2008〕766号)

 

107

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技术工作

主动服务类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关于加快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保化〔2011〕476号)

 

108

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

主动服务类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360号)、《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6〕第 22 号)、《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109

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

主动服务类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110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

主动服务类

市人防办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111

气象、水文发布

主动服务类

市地方海事局(市洞庭湖水上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关于印发〈监控中心值班管理制度〉的通知》(湘海事监控字〔2012〕第40号)

 

112

水上救援

主动服务类

市地方海事局(市洞庭湖水上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

 

113

查阅利用档案资料

主动服务类

市档案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

 

114

查阅利用现行文件

主动服务类

市档案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115

档案宣传

主动服务类

市档案局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15号)

 

116

档案业务指导

主动服务类

市档案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

 

 

二、依申请服务的公共服务事项(133项)

序号

事项名称

类别

实施单位

主要依据

备注

1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

依申请类

市政府办公室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

 

2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批

依申请类

市政府办公室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

 

3

12358价格活动咨询、投诉、举报

依申请类

市经信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6号)

 

4

中小企业政策信息发布

依申请类

市经信委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经信中小服务〔2015〕33号)

 

5

中小企业服务活动发布及宣传

依申请类

市经信委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经信中小服务〔2015〕33号)

 

6

中小企业服务需求信息发布

依申请类

市经信委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经信中小服务〔2015〕33号)

 

7

在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技术指标检查和检测

依申请类

市经信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8

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许可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

依申请类

市经信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9

各类重大活动(含各类考试)的无线电安全保障(技术层面)

依申请类

市经信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10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依申请类

市财政局

《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

 

11

统计人员培训服务

依申请类

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6〕55号)

 

12

出入境记录查询

依申请类

市公安局

《公安机关查询出入境记录工作规定》(公境〔2011〕3224号)

 

13

受理110群众报警

依申请类

市公安局

《公安部关于印发<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的通知》(公通字〔2003〕31号)

 

14

交通事故报警受理

依申请类

市公安局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

 

15

户口登记

依申请类

市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16

居民身份证办理

依申请类

市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17

机动车驾驶人记分查询

依申请类

市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安部令2004年第405号)

 

18

公证法律服务

依申请类

市司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19

法律援助服务

依申请类

市司法局

《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20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1号)

 

21

技工学校学生资助发放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1号)

 

22

职称晋升申报和评审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1号)

 

23

就业技能培训定点采购招投标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26号)

 

24

劳动能力鉴定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21号)、《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67号)

 

25

岳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审核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办法>的通知》(湘劳社工字〔2009〕110号)

 

26

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核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

 

27

求职人员求职登记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8

用人单位用工登记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9

企业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核发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湖南省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实施意见》(湘劳社政字〔2006〕10号)

 

30

离退休人员死亡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调整完善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40号)

 

31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养老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8号)

 

32

在职职工死亡,个人账户支付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

 

33

在职职工死亡一次性待遇支付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调整完善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工死亡有关待遇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40号)

 

34

协议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签订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实行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劳社工字〔2009〕53号)

 

35

特殊病种门诊购药协议药店服务协议签订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6号)

 

36

老工伤的确认及医疗费用核定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37

工伤保险费补缴核定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67号)

 

38

定期伤残待遇核定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67号)

 

39

一次性工亡待遇核定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67号)

 

40

供养亲属抚恤金核定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67号)

 

41

工伤保险待遇给付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42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与服务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

 

43

用人单位新参保登记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44

用人单位信息变更及换证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

 

45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验证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46

用人单位暂停、合并、分立、注销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47

用人单位人员参保登记(增加)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

 

48

用人单位人员参保登记(减少)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49

用人单位人员基本信息修改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4号)

 

50

退休一次性补缴医保缴费年限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1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养老保险)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2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医疗保险)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3

灵活就业人员变更登记(养老、医疗保险停保、人员信息修改)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4号)

 

54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一次性补缴医保缴费年限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5

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6

养老保险统筹补缴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2〕323号)

 

57

缴费工资申报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

 

58

社会保险基金收款收据打印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9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

 

60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09〕19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0〕58号)

 

61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8号)、《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44号)

 

62

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5号)

 

63

职工养老保险账户合并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

 

64

养老账户转移重复缴费退费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

 

65

岳阳市社会保障一卡通服务项目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障卡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函〔2014〕338号)

 

66

岳阳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到位情况审核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31号)

 

67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市劳动就业服务处)

《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

 

68

就业援助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市劳动就业服务处)

《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

 

69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市劳动就业服务处)

《湖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长银发〔2017〕108号

 

70

失业保险金申领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市劳动就业服务处)

《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

 

71

医保待遇申请支付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市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72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依申请类

市人社局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处)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73

收养子女登记

依申请类

市民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14号)、《华侨以及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出具证明材料的规定》(民政部令第16号)

 

74

伤残等级评定

依申请类

市民政局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0号)

 

75

住宅区和建筑物命名、更名

依申请类

市民政局

《地名管理条例》(国发〔1986〕11号)

 

76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依申请类

市民政局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9号)、《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第24号)、《国家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民发〔2009〕102号)

 

77

殡仪档案查阅及补办

依申请类

市民政局

《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殡葬服务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民发〔2010〕164号)

 

78

孤儿弃婴弃儿的国内及涉外送养

依申请类

市民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14号)、《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15号)、《华侨以及居住在港澳台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出具证明材料的规定》(民政部令第16号)

 

79

孤儿弃婴弃儿的收置

依申请类

市民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家庭寄养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4号)、《民政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13〕8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26号)、《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儿童权利公约》

 

80

精神疾病的防治与康复

依申请类

市民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湖南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08号)

 

81

残疾人康复

依申请类

市民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82

地籍档案信息查询

依申请类

市国土局

(市地理信息中心)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

 

83

8886777违法建设投诉、举报

依申请类

市规划局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84

规划技术审查

依申请类

市规划局

(市规划信息中心)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湖南省发改委关于督促落实降低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

 

85

建筑物定点放线

依申请类

市规划局

(市规划信息中心)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86

工程规划竣工测量

依申请类

市规划局

(市规划信息中心、市规划勘测设计院)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87

城建建设档案利用

依申请类

市住建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5号)

 

88

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依申请类

市住建局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89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注册

依申请类

市住建局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90

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资格核准

依申请类

市住建局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

 

91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登记

依申请类

市住建局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九部委令第162号)

 

92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审核

依申请类

市住建局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

 

93

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资格登记

依申请类

市住建局

《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

 

94

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给付

依申请类

市住建局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

 

95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发证和岗位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复检换证的组织实施

依申请类

市住建局

《关于对我省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持证上岗问题的通知》(湘建建〔2003〕185号)

 

96

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培训、考试

依申请类

市住建局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

 

97

造价咨询及问题解答

依申请类

市住建局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计价依据咨询、解释及造价争议调解工作管理规定》(湘建价建〔2016〕85号)

 

98

城建档案利用服务

依申请类

市住建局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

 

99

城市房屋白蚁预防

依申请类

市住建局

(市白蚁防治管理所)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房屋白蚁预防工作的通知》(湘建房〔2017〕147号)、《岳阳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岳政办〔2015〕15号)

 

100

房产面积测绘

依申请类

市住建局

(市房地产测绘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房产测量规范》(国标GB/T 179861—2000)

 

101

在市属公园内提供公益性宣传推介活动场所

依申请类

市城管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建城〔2013〕73号)

 

102

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咨询、破损投诉和举报(市政8226110)

依申请类

市城管局

(市市政维护管理处)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岳阳市城市道路人行道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3〕1号)

 

103

12319城管热线投诉、举报

依申请类

市城管局

(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通知》(岳编办发〔2013〕11号)

 

104

“市民随手拍”投诉、举报

依申请类

市城管局

(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通知》(岳编办发〔2013〕11号)、《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岳阳数字城管公众互动平台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城管发〔2017〕28号)

 

105

城区建筑景观照明方案审核

依申请类

市城管局(市路灯管理处)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中心城区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的通知》(岳政办发〔2017〕16号)

 

106

公共客运行业举报投诉处理

依申请类

市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

 

107

道路旅客运输行业举报投诉处理

依申请类

市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

 

108

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依申请类

市农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109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

依申请类

市农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70号)、《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农业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第264号)

 

110

农机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

依申请类

市农委

《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2号)

 

111

市水利工程招标信息发布

依申请类

市水务局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

 

11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依申请类

市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13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业务咨询

依申请类

市商务粮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114

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咨询

依申请类

市商务粮食局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

 

115

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融资帮扶、政策与信息咨询、市场开拓、管理创优等服务

依申请类

市商务粮食局

《商务部关于加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1〕399号)

 

116

受理商务领域的举报投诉

依申请类

市商务粮食局

《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商秩发〔2008〕503号)

 

117

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

依申请类

市教育体育局

《国务院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办发〔2015〕67号)

 

118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依申请类

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财教〔2012〕372号)

 

119

学前教育资助

依申请类

市教育体育局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1〕410号)

 

120

专利收费减缴咨询服务

依申请类

市科技局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78号)

 

121

医疗机构校验登记

依申请类

市卫计委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

 

122

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委托检验

依申请类

市卫计委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全国病媒生物监测方案》

 

123

健康证办理

依申请类

市卫计委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1号)

 

124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及换发

依申请类

市卫计委(市直各医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25

临床教学培训

依申请类

市卫计委(市直各医院)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第二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单位和专业基地容量的通知》(湘卫科教发〔2015〕3号)

 

126

预防接种(卡介苗和乙肝疫苗)

依申请类

市卫计委(市直各医院)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

 

127

免费婚检

依申请类

市卫计委

(市、县级妇幼保健院)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59号)

 

128

接受旅游投诉

依申请类

市旅游外事侨务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32号)

 

129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

依申请类

市安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30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试

依申请类

市安监局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

 

131

市工商局登记企业登记档案查询

依申请类

市工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132

消费投诉处理

依申请类

市工商局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2号)

 

133

12331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依申请类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

 

 

 

附件3:

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证明(盖章)材料清单(165项)

一、保留的证明(盖章)材料(65项)

序号

证明(盖章)材料名称

证明材料涉及事项

出具证明(盖章)单位

要求开具证明的单位

备注

1

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申请变更民族成份

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市民宗局

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

2

收养证明

申请变更民族成份

民政部门

市民宗局

依据养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

3

申请人不是吸毒人员的证明

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错录吸毒人员信息删除

吸毒人员所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

市公安局

 

4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转籍,超龄换证,降证,审验,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

市公安局

 

5

学籍证明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

驾培学校

市公安局

属于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

6

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军队、武装警察部队

市公安局

 

7

延期事由证明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延期办理

武装部或者出入境管理部门

市公安局

 

8

尿样毒品成分检测报告书

申领驾驶证

公安禁毒部门或者派出所

市公安局

 

9

机动车来历证明

机动车注册登记

经销商、海关、法院

市公安局

 

10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机动车注册登记

税务部门

市公安局

 

11

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机动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校车使用许可

机动车检测部门

市公安局

 

12

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

机动车变更登记

公证部门

市公安局

 

13

机动车出境证明

机动车注销登记

海关

市公安局

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14

退车证明

机动车注销登记

机动车制造厂或经销商

市公安局

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15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机动车注销登记

机动车回收企业

市公安局

 

16

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者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

公民因实施变性手术等原因造成性别变化的性别变更登记

国内三级医院和公证部门或司法鉴定部门

市公安局

 

17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劳动就业落户

人社部门

市公安局

 

18

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

劳动就业落户

不动产登记机构

市公安局

 

19

申请人实习表现的鉴定意见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

基层法律服务所

市司法局

 

20

解除聘用关系证明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初审

律师原执业的律师事务所

市司法局

 

21

退伙证明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初审

律师原执业的律师事务所

市司法局

 

22

资金证明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初审

会计师事务所

市司法局

 

23

单位同意兼职从事律师业务的证明材料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

申请人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市司法局

 

24

单位同意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证明材料

个人申请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申请人所在的单位

市司法局

 

25

经济困难证明

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人所在单位、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

市司法局

 

26

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

申请公证

民政、公安、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申请人所在单位、村(居)委会

市司法局

 

27

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

申请人所在公安机关

市司法局

 

28

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律师申请执业

申请人所在公安机关

市司法局

 

29

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个人申请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申请人所在公安机关

市司法局

 

30

验资(财务审计)报告证明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核发

会计师事务所

市人社局

 

31

验资报告证明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

会计师事务所

市人社局

 

32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含老工伤)

医疗机构

市人社局

 

33

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

工伤认定

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或其他部门

市人社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的

34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证明

工伤认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

市人社局

 

35

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工伤认定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市人社局

 

36

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收养登记

收养人经常居住地卫计部门

市民政局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

37

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收养登记

所在地派出所

市民政局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或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

38

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

收养登记

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和中国驻收养人所在国使领馆

市民政局

收养人为外国人的

39

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能力证明

收养登记

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市民政局

 

40

送养人特殊困难证明

收养登记

送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市民政局

 

41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使用证明函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许可

省外申请人所在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中央国家机关或者单位申请人所属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司(局)级以上机构,省内其它市州申请人所在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军队和武警部队申请人所属师级以上机构

市国土局

 

42

著作权人许可的相关证明材料

地图审核许可

著作权人

市国土局

著作权不属于申请人的

43

资金到位证明或付款保函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银行

市住建局

 

44

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从业人员资格认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市交通局

申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提供

45

聘用或拟聘用驾驶人员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市交通局

 

46

初中以上学历证明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从业人员资格认定

相关学校(机构)

市交通局

申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或押运人员且无法提供学历证书的

47

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

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专业教育培训机构

市农委

无法提供学历证书的

48

屠宰技术人员健康证明

生猪(含牛、羊)定点屠宰厂(场)设立审批

卫生部门

市农委

 

49

相邻乡镇(街道)书面同意证明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市水务局

 

50

移植理由证明

移植古树名木(城市除外)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发改部门、村(居)委会

市林业局

 

51

养殖场地证明

驯养繁殖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审批

场地所在地环保、规划部门或村组

市林业局

 

52

经营场所、生产用地权属及生产用地用途证明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国土部门

市林业局

 

53

资产证明(资产审计)

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的核准(高中阶段)

会计事务所

市教育体育局

 

54

思想品德鉴定或证明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毕业的学校

市教育体育局

 

55

增存质量保证金证明

旅行社分支机构备案登记

设立分支机构的旅行社与指定缴纳质量保证金的银行

市旅游外事侨务办

 

56

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证明

权限内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

银行

市安监局

 

57

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的公证认证文件

外资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登记

外商投资者所在国公证机关及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港澳台地区投资者所在地公证机关

市工商局

 

58

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市场主体设立、变更登记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村(居)委会、业主委员会

市工商局

 

59

体检证明

特种设备金属焊接作业人员证件复审

医疗机构

市质监局

 

60

持证期间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复审

用人单位

市质监局

 

61

持证期间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规定期限的证明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复审

用人单位

市质监局

 

62

没有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证明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复审

用人单位

市质监局

 

63

考试合格(理论、实操)证明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

考试机构

市质监局

 

64

体检证明

船员注册

医疗机构

市地方海事局

 

65

体检证明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医疗机构

市地方海事局

 

 

二、取消的证明(盖章)材料(100项)

序号

证明(盖章)材料名称

证明材料涉及事项

出具证明(盖章)单位

要求开具证明的单位

取消后的措施

备注

1

未婚证明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批

民政部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2

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

公安机关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3

提取公积金审批表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

所在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4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审批表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批

所在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5

身份证明

机动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申请解除抵押登记、注销登记、校车标牌核发、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解除质押备案、申领临时号牌

公安机关

市公安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6

单立户证明

单独立户

派出所

市公安局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7

内地居民在香港办理结婚证的,提供办理结婚证当次使用的出入境证件

出入境证件及相关的签注签证

出入境管理部门

市公安局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8

亲属关系证明

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核发及签注

派出所

市公安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9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相关资质证明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措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相关认证单位

市公安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10

学历证明

保安员证核发

相关学校(机构)

市公安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11

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

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

活动场所管理者

市公安局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12

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

活动场所管理者

市公安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13

经营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公章刻制业许可证核发

住所产权人

市公安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14

从事法制工作经历证明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

原实习或工作单位

市司法局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15

执业场所使用证明

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登记

住所产权人

市司法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16

开办资金证明

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登记

银行

市司法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17

住所证明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初审

住所产权人

市司法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18

律师执业经历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初审

主管司法部门

市司法局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19

律师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证明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初审

主管司法部门

市司法局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20

资金证明

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

申请机构的开户银行

市司法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21

相关的行业资格、资质证明

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

下发行业资格、资质证明的有关单位

市司法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22

当事人婚姻状况证明

赠与公证

民政部门

市司法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23

当事人婚姻状况证明

委托公证

民政部门

市司法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24

当事人婚姻状况证明

婚前财产约定公证

民政部门

市司法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25

同意送养证明

收养关系公证

社会福利机构

市司法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26

不孕(不育)诊断证明

收养关系公证

医疗机构

市司法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27

亲属关系证明

赠与公证

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

市司法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28

曾用名证明

曾用名公证

公安机关

市司法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29

劳动关系证明

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

市人社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30

解除劳动关系及终止工伤保险关系证明

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用人单位

市人社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31

婚姻关系证明

工亡待遇领取

婚姻关系所在的民政部门

市人社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32

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工亡待遇领取

工亡职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市人社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33

退休审批表

老工伤待遇确认

档案管理部门

市人社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34

劳动能力鉴定表

老工伤待遇确认

档案管理部门

市人社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35

资格确认表

老工伤待遇确认

原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

市人社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36

个人未婚和离婚后未再婚情况证明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民政部门

市人社局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37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证明

失业保险金申领

用人单位

市人社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38

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收养登记

村(居)委会、公安机关、人民法院

市民政局

通过行政部门主动调查核实

 

39

死亡或下落不明证明

收养登记

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公证机构

市民政局

通过行政部门主动调查核实

 

40

儿童残疾证明

收养登记

医疗机构

市民政局

通过行政部门主动调查核实

 

41

当事人婚姻状况证明

收养登记

民政部门

市民政局

通过行政部门主动调查核实

 

42

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结婚登记

军队

市民政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43

已同居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证明

结婚登记

村(居)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市民政局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44

属事实同居在一起的夫妻关系证明

补领结婚证

村(居)委会或机关企事业单位

市民政局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45

无档可查证明

补领结婚证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原办证机关

市民政局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46

无犯罪记录证明

收养登记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市民政局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收养人为中国公民的

47

房屋所有权基本信息表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

市国土局

通过行政部门主动调查核实

 

48

土地档案查询信息表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

市国土局

通过行政部门主动调查核实

 

49

土地所有权性质证明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与划拨许可

县级国土部门

市国土局

通过行政部门主动调查核实

 

50

采矿权人履行义务情况的证明

采矿权变更登记

县级国土部门

市国土局

通过行政部门主动调查核实

 

51

物业合同备案证明

商品房预售许可

房地产管理部门

市住建局

通过行政部门主动调查核实

 

52

场地、设施使用权证明

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租赁场地、设施的相关产权业主单位

市城管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53

权属关系证明

关闭、闲置、拆除存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核准

不动产登记机构

市城管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54

经营服务场所证明

燃气经营许可

不动产登记机构

市城管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55

从业人员社保、税收等从业证明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

人社部门

市城管局

通过行政部门主动调查核实

 

56

项目选址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社区、街道

市环保局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57

社保缴交证明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人社部门

市农委

通过行政部门主动调查核实

 

58

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学历证明及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生猪(含牛、羊)定点屠宰厂(场)设立审批

相关学校(机构)

市农委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59

无第三方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和扩大审批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市水务局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60

无第三方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取水许可审批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市水务局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61

无第三方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防洪大堤堤顶或戗台兼作公路审批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市水务局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62

无第三方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市水务局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63

无第三方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河道管理范围内生产作业许可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市水务局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64

林地证明

临时占用一般用途林地、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市林业局

通过行政部门主动调查核实

 

65

财务证明

驯养繁殖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证审批

银行

市林业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66

技术能力证明

驯养繁殖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证审批

培训机构

市林业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67

饲料来源证明

驯养繁殖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证审批

饲料生产单位

市林业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68

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或变更备案

外商投资企业当地公证机关或当地公安机关

市商务粮食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6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或变更备案

外商投资企业

市商务粮食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70

支付收购粮款的资金筹措能力证明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开户银行

市商务粮食局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71

身份信息变更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

公安机关

市教育体育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72

社保缴交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

人社部门

市教育体育局

通过行政部门主动调查核实

 

73

同意占用证明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市教育体育局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74

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开放公益性公共游泳场所备案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

市教育体育局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75

无犯罪记录证明

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的核准

公安机关

市教育体育局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76

社保缴交证明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及实施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人社部门

市文广新局

通过行政部门主动调查核实

 

77

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办报型、刊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批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

市文广新局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78

进口光盘的著作权证明文件和使用授权书

加工贸易项下光盘进出口审批

上级版权管理部门

市文广新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79

验资证明

音像出版单位以外的独立从事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的设立,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兼并、合并或分立审批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

市文广新局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80

验资证明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核发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

市文广新局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81

勘察设计单位资信证明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及实施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省文化厅

市文广新局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82

邀请或聘用单位证明以及协议书或承担有关民事责任的声明书

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审批

执业的医疗机构

市卫计委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83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

权限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

人社部门

市安监局

通过行政部门主动调查核实

 

84

生产加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85

筹建申请报告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筹建许可

辖区内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86

换证申请报告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及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辖区内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87

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房屋产权和使用权证明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及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原办证机关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88

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房屋产权和使用权证明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证书变更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原办证机关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89

企业申请变更的报告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营许可证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证书变更

辖区内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90

变更前后地址为同一地址的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营许可证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证书变更

企业所在地民政部门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91

企业申请补发证书的报告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营许可证或GSP证书补办

辖区内县市区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92

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船员注册

培训机构

市地方海事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93

船员适任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培训机构

市地方海事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94

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

船舶登记(国籍)证书核发

登记机关、船舶检验机构

市地方海事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95

有效船舶技术证书

船舶登记(国籍)证书核发

登记机关、船舶检验机构

市地方海事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96

注销船舶国籍证明

船舶登记(国籍)证书核发

登记机关、船舶检验机构

市地方海事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97

港口经营人变更经营范围、法人代表、办公地址的证明

港口经营许可

工商登记管理部门

市地方海事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98

提供其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水上水下活动审批

工商登记管理部门

市地方海事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99

证书遗失补发相关证明

船舶检验证书核发

乡镇客渡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市地方海事局

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100

介绍信

查阅利用档案资料和现行文件

查档单位

市档案局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附件4

市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20项)

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22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备注

1

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进行相关活动方案的审批

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取消审批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要强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在规划中对相关建设和活动提出保护要求,加大规划执行监督力度,并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保护范围内相关活动的监管。

 

2

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

市住建局

《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4年第125号,2007年11月26日、2015年5月4日予以修改)

取消审批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物业服务标准规范,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双随机”抽查、信息公开、推动行业自律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此项为岳政发〔2014〕2号保留项目第52项

3

使用袋装水泥许可

市住建局

《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

取消审批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散装水泥推广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解决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此项为岳政发〔2014〕2号保留项目第48项

4

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

市城管局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取消审批后,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此项为岳政发〔2014〕2号保留项目第64项

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市环保局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取消审批后,环保部门要充分依托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同时结合违规项目定点检查,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性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将建设项目有关环境违法信息及时记入诚信档案。

 

6

在渔港内的航道、港池、锚地和停泊区从事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审批

市农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要严格执行“在渔港内的航道、港池、锚地和停泊区,禁止从事有碍海上交通安全的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规定,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政策宣传,畅通举报渠道,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7

国内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

市农委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2年第10号,2004年7月1日予以修改)

取消审批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开展随机抽查、设立举报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等方式,加强对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监督检查,及时公开不按规定标识的企业信息。

 

8

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批

市农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取消审批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制定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管理制度时提出具体要求,加大对保护区管理机构执行规划和制度的监督力度,同时完善应急预案,通过畅通举报渠道、开展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监管。

此项为岳政发〔2014〕2号保留项目第103项

9

水利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市水务局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87号予以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62号予以修改)

取消审批后,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程验收,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要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出现设计质量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处理结果记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黑名单。

 

10

在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

市水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河道主管机关在参加河道管理范围内建筑物和设施竣工验收时,要对河道和堤防安全严格把关。要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处理结果记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黑名单。

 

11

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

市林业局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林业部令1993年第3号)

取消审批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业务指导、协调汇报、监督管理,及时审核转报上级林业部门。

 

12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章程核准

市教育体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教政法〔2012〕9号)

取消审批后,在学校设立审批过程中严格把关。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明确章程规范标准、制定范本、加强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学校章程进行管理。

 

13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核准

市教育体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令2007年第25号,2015年11月10日予以修改)、《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2008年第26号,2015年11月10日予以修改)

取消审批后,实行事后备案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14

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

已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高等学校和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高专院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取消审批后,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开展随机抽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此项为岳政发〔2014〕8号承接项目第1项

15

复印打印业务审批

市文广新局

《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新闻出版总署2001年第15号令,2015年8月28日予以修改)

取消审批后,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建立完善相关举报制度,开展随机抽查、定期检查、专项整治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现复印打印具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其他内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向社会公示。

 

16

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

市文广新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

取消审批后,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认真执行《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古建筑防火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督促古建筑产权人和管理使用者制定各项防火安全制度,规范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气线路的敷设,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消防安全档案,真正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17

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

市文广新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

取消审批后,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认真执行《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古建筑防火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督促古建筑产权人和管理使用者制定各项防火安全制度,规范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气线路的敷设,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消防安全档案,真正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18

由当地人民政府出资帮助修缮的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审批

市文广新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取消审批后,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该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登记备案,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

此项为岳政发〔2014〕2号保留项目第130项

19

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

市安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取消审批后,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除中央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

此项为岳政发〔2014〕2号保留项目第147项

20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备案)审核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市安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取消审批后,安全监管部门要监督用人单位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定期向劳动者公布。

此项为岳政发〔2014〕2号保留项目第148项

21

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市质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取消审批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强对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及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计量检定人员的监管,切实保障国家量值传递和溯源计量公共服务体系安全和所提供的计量数据准确、可靠。

此项为岳政发〔2014〕2号保留项目第168项

22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审批

市商务粮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0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11号)

取消审批后,商务粮食主管部门要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备案登记,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

此项为岳政发〔2014〕2号保留项目第115项

 

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12项)

序号

原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立依据

现事项名称

调整理由

备注

1

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员来岳就业审批

市人社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港澳台人员来岳工作许可

不再保留外国人来岳工作许可,该项许可由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实施(外专发〔2017〕36号)。

此项为岳政发〔2014〕2号保留项目第33项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及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含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和超5年期开工建设的重新审批)

市环保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含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重新报批和超5年期开工建设的重新审核)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改由建设单位自主开展。

此项为岳政发〔2014〕2号保留项目第140项

3

城市出租汽车经营权审批及相关资格证件核发

市交通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放出租汽车经营权审批权限的通知》(湘政办函〔2014〕58号)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审批及相关资格证件核发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6年64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6年63号)

此项为岳政发〔2014〕2号保留项目第69项

4

进入渔业、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从事研究、教学实习、标本采集、参观旅游等活动审批

市农委、市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1985年7月6日林业部发布)

进入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从事研究、教学实习、标本采集、参观旅游等活动审批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取消了“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批”。

此项为岳政发〔2016〕3号合并保留后的项目,取消的为岳政发〔2014〕2号保留项目第103项,调整后的实施机关为市林业局

5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设施竣工验收

市水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此项为岳政发〔2014〕2号保留项目第86项

6

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猎采审核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植物狩猎证、采集证、经营许可证及运输证核发

市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国函〔1992〕13号)、《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

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猎采审核

“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植物猎采证、经营许可证及运输证核发”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发放。

此项为岳政发〔2014〕2号保留项目第110项

7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操作资格认定

市安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不再保留该事项,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0号)第七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

此项为岳政发〔2014〕2号保留项目第145项

8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以及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改扩建审批

市安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新建、改建、扩建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对该项内容进行了修改。

此项为岳政发〔2014〕2号保留项目第150项

9

企业核准登记(含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及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

市工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号)

企业核准登记(含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016年4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令第86号将“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权限调整至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此项为岳政发〔2014〕2号保留项目第178项

10

事业单位广告经营资格审批

市工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国发〔1987〕94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广告发布登记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将“事业单位广告经营资格审批”调整为“广告发布登记”。

此项为岳政发〔2014〕2号保留项目第179项

11

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保证证书核发

市地方海事局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16号)

 

根据《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该审批权限移交直属海事局船舶机构登记机关。

 

12

临时占用一般用途林地审批(2—10公顷)

市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

临时占用一般用途林地审批(5—20公顷)

湘林资〔2016〕26号将临时占用2—5公顷一般用途林地审批由市林业局下放到县市区,将占用10—20公顷一般用途林地审批由省林业局下放到市林业局。

 

 

三、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4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子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设立依据

备注

1

临时占用林地、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临时占用一般用途林地审批(2—5公顷)

市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

2—5公顷的临时占用林地审批下放县市区

2

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许可

 

市教育体育局

《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

 

3

港口设施建设和港口岸线使用许可

港口区域外建设码头审批

市地方海事局

《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

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9号下放该子项

4

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植物狩猎证、采集证、经营许可证及运输证核发

 

市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国函〔1992〕13号)、《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

此项为岳政发〔2014〕2号保留项目第110项

 

四、合并的行政审批事项(4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子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设立依据

合并后事项名称

备注

1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市城管局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2

城市古树名木的迁移审批及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城市古树名木的迁移审批

市人民政府

(市城管局承办)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湖南省林业条例》

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市城管局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3

食品经营许可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经营许可

 

4

酒类批发许可证核发

酒类批发许可证核发(国产)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

酒类批发许可证核发(进口)

 

五、新增的行政审批事项(8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立依据

备注

1

地图审核许可

市国土局

《地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4号)

法规新增

2

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市农委会

《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7号)

法律新增

3

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和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市农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省农委委托下放

4

运输、携带国家和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审批

市农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省农委下放

5

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

市农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省农委委托下放

6

运输、携带国家二级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审批

市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省林业厅委托下放

7

驯养繁殖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审批

市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省林业厅委托下放

8

权限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市安监局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下放

 

六、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170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子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设立依据

备注

1

筹备设立(新建、重建)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市政府办公室

(市民宗局)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

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的审批权在省级

2

成立、变更和注销宗教团体审批

 

市政府办公室

(市民宗局)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3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

 

市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办法》

 

4

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市发改委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73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5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市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1号)

 

6

信息安全工程和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市级信息工程项目审查

 

市经信委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

其中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由市电子政务办审核

7

设置、使用、变更、停用、撤销核准无线电台(站)审批

 

市经信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

 

8

无线电频率指配审批

 

市经信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

 

9

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实效发射试验审批

 

市经信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

 

10

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许可

 

市财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1

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和统计信息公布审核

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市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81号)

 

统计信息及密级统计资料的公布审核

《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

12

枪支运输和民用枪支持枪许可

枪支运输许可证核发

市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民用枪支持枪许可

13

爆破作业项目及爆破作业单位、人员许可

 

市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14

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及焰火晚会焰火燃放许可

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

市公安局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

 

焰火晚会焰火燃放许可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15

特种行业(典当业、旅馆业、公章刻制业)许可证核发

 

市公安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16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市公安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17

普通护照核发或变更、加注

 

市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18

出入境通行证核发

 

市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19

台湾、港澳、大陆居民往来通行证及台湾、港澳居民定居证核发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港澳通行证核发及签注

市公安局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3号)、《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国函〔1986〕178号)

 

台湾、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核发及签注

台湾、港澳居民定居证核发

20

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

 

市公安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1

保安员证核发

 

市公安局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

 

22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市公安局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23

集会游行示威审批

 

市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24

机动车登记、临时通行牌证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审验

机动车登记、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市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审验

25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及校车驾驶资格审批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市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校车驾驶资格审批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

 

26

影响交通安全的道路施工许可

 

市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7

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及工作者执业核准

 

市司法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59号)、《基层法律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0号)

 

28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

 

市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9

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市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0

台港澳人员来岳工作许可

 

市人社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31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核发

 

市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2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市民政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33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市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34

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基金会设立登记

市民政局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

 

基金会变更登记

基金会注销登记

35

公益慈善组织募捐许可

 

市民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36

设立养老机构审批

 

市民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37

设立殡仪服务站、骨灰堂、殡仪馆、火葬场审批

 

市民政局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

其中设立殡仪馆、火葬场,由市民政局提出方案,市人民政府审批

38

供地许可

划拨供地许可

市人民政府

(市国土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招拍挂出让土地许可

协议出让许可

39

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改变用途、续期许可

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不改变土地用途)许可

市人民政府

(市国土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湖南省城镇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条例》

 

改变土地利用条件(改变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变更、续期)许可

40

集体建设用地许可

 

市人民政府(市国土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1

划拨土地使用权(不改变土地用途)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市国土局、市住建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

国发〔2010〕21号已取消“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审批”

42

采矿权和采矿权转让许可

采矿权许可(含新设、延续、变更)

市国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2号)、《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采矿权转让许可

43

临时用地许可

 

市国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4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许可

 

市国土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9号)

 

45

地图审核许可

 

市国土局

《地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4号)

 

46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市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47

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核定变更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市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核定变更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纸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定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48

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核定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规划条件

市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审定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核发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红线图纸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和市政类)的核发

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49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工地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认定

 

市住建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50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市住建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1

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

 

市住建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其中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许可由市城管局审批

52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市住建局

《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53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市住建局、

市城管局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

 

54

商品房预售许可

 

市住建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55

住宅物业建设单位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许可

 

市住建局

《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

 

56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城市桥梁上行驶审批

 

市城管局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

 

57

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街道两侧、公共场地及依附于城市道路、桥梁、涵洞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

市城管局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l98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临时挖掘城市道路(包括管线、杆线)审批

依附于城市道路、桥梁、涵洞建设或架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58

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市城管局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

 

59

关闭、闲置、拆除存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核准

 

市城管局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101号)

 

60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市城管局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

新建燃气企业审批已取消

61

燃气经营许可

 

市城管局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

 

62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及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

 

市城管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63

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市城管局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64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市城管局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湖南省林业条例》

 

65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性质许可

 

市城管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66

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许可

 

市住建局

《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

 

67

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

 

市环保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

 

68

Ⅲ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

 

市环保局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

 

69

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闲置许可

 

市环保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7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含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重新报批和超5年期开工建设的重新审核)

 

市环保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

 

71

危险废物经营、转移许可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许可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市环保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

 

危险废物转移许可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许可

72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批准

国省干线公路施工批准

市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93号)

 

公路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审批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

73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从业人员资格认定

 

市交通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74

港口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

港口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市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办法》

 

港口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75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审批及相关资格证件核发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市交通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6年64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6年63号)

 

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经营许可

76

营业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核发

营业性道路旅客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核发

市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不含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资格证核发

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核发

77

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班线客运经营许可

市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包车客运经营许可

旅游客运经营许可

78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许可

市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许可

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

79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客运站(场)经营许可

市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货运站(场)经营许可

80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市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81

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运输)及相关服务业经营许可

 

市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

 

82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

 

市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市公路局、市大桥管理局按各自管辖范围实施审批

83

公路(桥梁)范围内建设施工审批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市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

市公路局、市大桥管理局按各自管辖范围实施审批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审批

更新砍伐公路护路林木审批

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审批

在公路用地范围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等活动审批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或者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审批

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审批

84

船舶登记、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船舶登记(国籍)证书核发

市地方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

引航员适任证书核发事项已根据湘政发〔2014〕17号文件第7项取消

船员注册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85

港口经营、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港口经营许可

市地方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许可

水路运输经营业务(含变更经营范围)审批

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许可

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发

客运船舶经营线路许可

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

86

港口设施建设和港口岸线使用许可

使用非深水岸线许可

市地方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办法》

 

港口范围内采掘、爆破作业许可

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许可

87

通航安全及通航条件许可

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审批

市地方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45号)

 

水上水下活动审批

船舶在内河通航水域拖带超重、超长、超高、半潜的物体及拖放竹、木等物体许可

在通航河流上兴建临河、跨河、拦河的工程建设项目及其它设施有关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审核

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或活动审批

88

船舶装卸、过驳危险货物或者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许可

 

市地方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

 

89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适装证书核发及船舶、船用产品、船运货物集装箱检验和证书核发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适装证书核发

市地方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国务院令第10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

 

船舶、船用产品及船运货物集装箱检验和证书核发

90

船舶防污许可(在港口的船舶冲洗、排放、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审批)

 

市地方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

 

91

专业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许可

 

市地方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国务院令第187号)

 

92

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从业人员资格认定

 

市地方海事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93

植物检疫证核发

植物(农作物和水生植物)检疫证核发(产地检疫)

市农委

《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令第98号)

 

植物(农作物和水生植物)检疫证核发(调运检疫)

94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

市农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

95

征用蔬菜基地审批

 

市农委

《湖南省城镇蔬菜基地管理条例》

 

96

农药广告审批

 

市农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97

兽药广告审批

 

市农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

 

98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市农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99

鱼类杂交制种和鱼用疫苗生产许可证核发、水产苗种生产及进出口审批

鱼类杂交制种和鱼用疫苗生产许可证核发

市农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湖南省渔业条例》

 

水产苗种生产及进出口审批

100

动物检疫审批

 

市农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101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证照核发

 

市农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

 

102

生猪(含牛、羊)定点屠宰厂(场)设立审批

 

市人民政府(市农委承办)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38号)、《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103

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市农委

《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7号)

 

104

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和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市农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105

运输、携带国家和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审批

 

市农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106

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

 

市农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107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市水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08

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和扩大审批

 

市水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

 

109

防洪大堤堤顶或戗台兼作公路审批

 

市水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

 

110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市水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农田水利条例》(国务院令第669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111

取水许可审批

 

市水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112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市水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湖南省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例》(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1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

 

113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市水务局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号,水利部令第48号予以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114

河道管理范围内生产作业许可

河道管理范围内生产作业许可(不含河道采砂)

市水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湘政发﹝2017﹞11号)

 

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许可

115

移植古树名木(城市除外)审批

 

市人民政府

(市林业局承办)

《湖南省林业条例》

 

116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市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17

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核发

 

市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18

林区设立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审批

 

市林业局

《湖南省林业条例》

 

119

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猎采审核

 

市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国函〔1992〕13号)、《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

 

120

临时占用一般用途林地、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临时占用一般用途林地审批〔5(含)—20(不含)公顷〕

市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121

森林资源流转项目审批(300—500公顷)

 

市林业局

《湖南省林业条例》《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省政府令第213号)

 

122

进入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从事研究、教学实习、标本采集、参观旅游等活动审批

 

市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1985年7月6日林业部发布)

 

123

森林植物检疫证核发

 

市林业局

《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令第98号)

 

124

收购珍贵的和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审批

 

市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

 

125

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审批

 

市林业局

《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

 

126

运输、携带国家二级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审批

 

市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27

驯养繁殖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审批

 

市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28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市商务粮食局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

 

129

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认定

 

市教育体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

 

130

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的核准(高中阶段)

 

市教育体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131

校车使用许可

 

市人民政府(市教育体育局承办)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

 

132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市科技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3号)

 

133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市文广新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134

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办报型、刊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批

一次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审批

市文广新局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办报型、刊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批

135

加工贸易项下光盘进出口审批

 

市文广新局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136

省级报社在市州设立记者站、市级党报社在市州各县区设立记者站的审批

 

市文广新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137

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和其他印刷品企业的设立、变更、兼并或者合并、分立审批

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

市文广新局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印刷经营活动审批(不含出版物印刷)

印刷业经营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137

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和其他印刷品企业的设立、变更、兼并或者合并、分立审批

印刷业经营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市文广新局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审批

138

音像出版单位以外的独立从事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的设立、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兼并、合并或分立审批

音像出版单位以外的独立从事音像制品制作业务单位的设立、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兼并、合并或分立审批

市文广新局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5号)

 

磁带磁盘复制单位设立、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兼并、合并或者分立审批

139

开办视频点播业务(乙种)

 

市文广新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35号)

 

140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核发

 

市文广新局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141

港澳台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审批

 

市文广新局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

 

142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市文广新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143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市文广新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144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及实施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市文广新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145

医疗机构设置许可

医疗机构设置许可

市卫计委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

放射诊疗技术及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和放射医疗工作人员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

146

卫生(安全)许可证核发

公共场所(不含公园、体育馆、公共交通工具、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卫生许可证核发

市卫计委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47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核发

 

市卫计委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148

医师执业注册及职业证书核发

医师执业注册与变更注册

市卫计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149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及服务人员执业许可

 

市卫计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9号)

 

150

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审批

 

市卫计委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4号)

 

151

设立国内旅行社和经营范围变更审批

 

市旅游外事侨务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

 

152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市旅游外事侨务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153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权限内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市安监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权限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154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

 

市安监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155

新建、改建、扩建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新建、改建、扩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市安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新建、改建、扩建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156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丙级)

 

市安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57

权限内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市安监局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158

企业核准登记(含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冠市名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市工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号)

 

企业核准登记

企业集团核准登记

159

广告发布登记

 

市工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国发〔1987〕94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160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市质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161

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核发

 

市质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16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

 

市质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163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164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及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165

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运输、邮寄证明核发

托运或自行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准予邮寄证明核发

166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

 

167

食品经营许可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168

单独修建人防工程立项审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市人防办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169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认可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审批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市人防办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审批

170

改造、拆除、报废人防工程及拆除、迁移防空警报通信设施审批

人防工程的改造、拆除、报废审批

市人防办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拆除、迁移防空警报通信设施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