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上旬,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正式批复了14个市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标志着我省市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入实施攻坚阶段。批复明确了参改人员范围、车辆保留标准、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等主要内容,提出了要通过信息化、标识化、制度化等手段扎实做好保留车辆管理;要统筹利用社会化和定向化相结合的方式切实保障正常公务出行;强调了公务用车和公务出行的纪律要求。目前,各市州正按照批复要求和时间节点抓紧推进相关工作。此外,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已于今年年初基本完成,车辆拍卖处置、配套政策制定等后续工作进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