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南湖风景区湖滨大道提质改造BT投资建设项目
2012-05-28
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业主的委托,对岳阳南湖风景区湖滨大道提质改造BT投资建设项目实施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岳阳南湖风景区湖滨大道提质改造BT投资建设项目已由岳阳市发改委以岳发改审【2012】3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岳阳南湖风景区湖滨大道提质改造BT投资建设项目
2.2项目总投资:约1.18亿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交通工程,总长
4.8公里。
2.4资金来源:中标人自行融资
2.5工程质量:合格工程
2.6建设地点:
岳阳市湖滨大道(本项目为S201的连接部分)
2.7建设工期:
60天
2.8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所确定的中标人将负责投融资施工建设本项目工程,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向招标人办理移交手续,具体包括:负责本招标项目的资金筹措及应由其承担的项目建设债务清偿、组织并实施工程的施工建设、进行施工过程中的投资、负责进度、质量和安全控制、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的移交、编报竣工结算、工程保修管理,由中标人按本项目BT合同的约定予以移交。
2.9 本项目回购期为三年(不含建设期)。
2.10 回购款包括:工程投资相关价款(含工程建安费、工程建设相关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岳阳市外企业须按岳建发[2006]72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
3.2本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为相关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提供在本项目所在地供应沥青砼料生产能力300t/h以上的真实有效证明;且每个投标单位只能与一家供料单位签订供料协议;
3.5 提供有效的施工机械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二台套摊铺机、四台套压路机等。
3.6投标担保
3.6.1为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在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需从本公司基本账号向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名:岳阳南湖旅游度假区财政局;开户行:城郊信用社;账号:86010000162095543012)交纳信用保证金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中标人的信用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不计利息返还到投标人账户。
3.6.2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账户名:岳阳南湖风景区建设局;开户行:岳阳市华融湘江银行南湖支行;账号:90203212010010036739)。
3.6.3 以上两项款项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将资金足额汇入招标人账户,以招标人开出的收款收据作为参加投标的必备条件。未进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已缴纳的资金,在开标后10天内不计利息予以退付到投标人账户;进入中标候选人又未中标的投标人已缴纳的资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不计利息予以退付到投标人账户;中标人缴纳的信用保证金按3.6.1办理、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4、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的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Ⅱ)”评标定标。
5、项目其它说明
5.1 招标人将成立项目管理部,协调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招标人除承担工程建安费及可能发生的工程建设相关费外,不另支付中标人项目管理费。工程监理单位由招标人委派,并由招标人支付监理费。
5.2 结算金额最终以岳阳市审计局审定的金额为准。
6、合同主要条款
回购款支付:回购款由工程建安费及可能发生的工程建设相关费用组成。项目整体移交并投入使用满一年后30天内,招标人按经岳阳市审计局审定的工程总造价的(如终审金额未能确定,则按合同造价总额为基准计算,待终审金额确定后调整。)30%支付回购款;项目整体移交并投入使用满两年后30天内,招标人按经岳阳市审计局审定的工程总造价的(如终审金额未能确定,则按合同造价总额为基准计算,待终审金额确定后调整。)30%支付回购款;项目整体移交并投入使用满三年后30天内,招标人按经岳阳市审计局审定的工程总造价的40%支付回购款。本项目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总造价的5%,从应付工程总造价中预留,在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两年后无质量及保修问题予以支付。
7、报名要求:
工程投标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制度。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自主登录岳阳市建设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投标申请人凭岳阳市建设网的报名回执及信用保证金的交纳凭证到我公司统一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不必提供任何其他证明材料,递交投标文件时再提供相关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8、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8日至2012年6月1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日17:00时,报名时间段内网络自动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岳阳市人民政府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要求进行,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市湖滨大道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
地 址:岳阳南湖风景区管委会
邮 编:414000
联系人:葛明
电 话:8850617
招标代理机构: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巴陵中路市建设局北院新办公楼四楼
邮 编:414000
联系人:李思思
电 话:0730-8234687
招标监管机构:岳阳南湖风景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何奇
联系电话:88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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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