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南湖风景区湖滨大道提质改造电力土建工程BT投资建设项目
2012-04-01
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业主的委托,对岳阳南湖风景区湖滨大道提质改造高压杆入地土建工程BT投资建设项目实施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岳阳南湖风景区湖滨大道提质改造电力土建(电缆11万伏及双向路万伏线)BT投资建设项目已由岳阳市发改委以岳发改审【2012】3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岳阳南湖风景区湖滨大道提质改造电力土建工程BT投资建设项目 2.2项目总投资:约14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施工设计图及报价清单为准)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湖滨大道提质改造高压入地土建工程,包含电缆工作井118个、PVC-C电缆护管φ192/10计8300米、PVC-C电缆护管φ192/8计69200米、PVC-C电缆护管φ100/4计5600米。 2.4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2.5工程质量:合格工程 2.6建设地点:岳阳市湖滨大道 2.7建设工期: 35天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2.9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所确定的中标人将负责投融资施工建设本项目工程,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向招标人办理移交手续,具体包括:负责本招标项目的资金筹措及应由其承担的项目建设债务清偿、组织并实施工程的施工建设、进行施工过程中的投资、负责进度、质量和安全控制、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的移交、编报竣工结算、工程保修管理,由中标人按本项目BT合同的约定予以移交。 2.10 本项目回购期为三年(不含建设期)。 2.11 回购款包括:工程投资相关价款(含工程建安费、工程建设相关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岳阳市外企业须按岳建发[2006]72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 3.2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如下: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担保 3.3.1为了确保投标人有足够的资金投资建设本项目,在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需从本公司基本账号向招标人指定账户交纳信用保证金叁佰万元(账户名:岳阳南湖旅游度假区财政局;开户行:城郊信用社;账号:86010000162095543012)。未进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已缴纳的资金,在开标后5天内不计利息和投资回报予以退付到投标人账户;进入中标候选人又未中标的投标人已缴纳的资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不计利息和投资回报予以退付到投标人账户,中标人的信用保证金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10天内退还300万元信用保证金。 3.3.2 以上款项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将资金足额汇入招标人账户,以招标人开出的收款收据作为参加投标的必备条件。 3.3.3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岳阳市华融湘江银行青年路支行 帐户: 90203212010010036739 户名: 岳阳南湖风景区建设局 4、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的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评标定标。 5、项目其它说明 5.1 招标人将成立项目管理部,协调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招标人除承担工程造价综合费率外,不另支付中标人项目管理费。工程监理单位由招标人委派,并由招标人支付监理费。 6、合同主要条款 按招标人经评审后的清单价格办理结算,项目整体移交并投入使用一年内,招标人按经审定的结算金额的30%支付回购款;项目整体移交并投入使用满两年后30天内,招标人按经审定的结算金额的30%支付回购款;项目整体移交并投入使用满三年后30天内,招标人按经审定的结算金额的40%支付回购款。本项目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总造价的5%,从应付工程总造价中预留,在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两年后无质量及保修问题予以支付。 7、报名要求: 工程投标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制度。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自主登录岳阳市建设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投标申请人凭岳阳市建设网的报名回执及信用保证金的交纳凭证到我公司统一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8、 报名时间: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4月10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0日17:00时,报名时间段内网络自动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为准,地点为岳阳市人民政府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要求进行,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市南湖湖滨大道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 地 址:岳阳南湖风景区管委会 邮 编:414000 联系人:葛明 电 话:8850617 招标代理机构: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巴陵中路市建设局北院新办公楼四楼 邮 编:414000 联系人:李思思 电 话:0730-8234687 招标监管机构:岳阳南湖风景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何奇 联系电话:8850617 |
责任编辑: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