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岳阳市环境保护局机关食堂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扩建岳阳市环境保护局机关食堂工程施工项目已由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岳发改审[2011]181号和岳发改审(2012)32号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扩建岳阳市环境保护局机关食堂工程施工项目
2.2 建设地点:岳阳市环境保护局
2.3 规模
:该项目在原3层的基础上扩建2层,原建筑面积1236平方米追加至2834平方米,及装修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10万元,其中拆除、打桩及土建工程投资为1745318.8元,装饰、安装工程投资为2622771.64元。
2.4 工期要求:
100 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文件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
扩建岳阳市环境保护局机关食堂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岳阳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不含2004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工商注册成立分公司并有固定基地的企业)提供已办理外地企业进岳承揽业务登记备案手续的证明材料;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含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
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评标定标。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制度,报名时间为 2012年4月16日至2012年4月20日(8:00至17:00为报名受理时间),信息中心录入截止时间2012年4月20 日17:00整,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到《岳阳建设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段网上随时自动受理报名,但逾期不予受理)。此期间每日8:30-12:00,14:30-17:00(节假日不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并持网上报名回执单到招标代理公司统一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2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
[Z1]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建设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岳阳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
岳阳大道(市文化会展中心对面)
联 系 人:
邓主任
电 话:
13786050338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岳阳市站前路玉池街20号4楼(沃顿电力酒店斜对面)
联 系 人:
姚翔
电 话:
0730-8181866 传 真:
0730-8188866
邮 箱:
hngjyyzb@sina.com
责任编辑: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