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十一五”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五”农村经济发展为实施新的五年规划奠定了坚实基础。
――农村经济稳步发展。2005年全省农业增加值1274亿元,年均增长 4.7 %。
――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成效显著。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达到1700多家,其中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166家。全省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突破1000亿元。
――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118元,年均增长5.9%。
――农业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水利防洪减灾体系初步建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稳步推进,生态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气象对农业防灾减灾的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农村改革迈出重大步伐。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展开,农业税全部免除,农村金融改革步伐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提上议事日程,粮棉流通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农民外出务工环境逐步改善。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业投入不足,综合生产能力不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农业产业化规模偏小、链条不长、水平不高,资源优势难以充分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基础设施脆弱,社会事业滞后,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亟待进一步改善;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乡村两级债务沉重,农村协调发展任务艰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稳定、完善和强化支农惠农政策;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把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和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为主线,以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为保障,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确保现代农业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确保全面小康社会建设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
(二)发展战略
把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产业化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优先战略,作为破解“三农”问题的中心环节。把结构调整作为提高农业比较效益的根本途径,把科技兴农作为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的突破口,把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把确保质量安全作为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主要着力点,把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作为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
(三)发展目标
――主要农产品产量稳步增长。粮食总产稳定在2800万吨以上,棉花30万吨、油料190万吨、肉类740万吨、水产品220万吨。
――农村经济发展稳健、结构优化。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以上;乡镇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农村非农产业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85%;五年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400万人,非农产业从业人员占农村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60%。
――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取得新进展。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到55%;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8;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3-5个百分点。
――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70元,年均增长6%;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下降到45%; 260万农村贫困人口解决温饱或越过低收入线。
――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57%;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6000平方公里。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农村通公路行政村比重达到99%;农村电网改造覆盖率力争达到100%;农村居民安全饮水人口比重达到75%;农村居民生活能源薪柴替代率达到8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覆盖率达到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80%;农村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5%。
三、建设重点
(一)建设优势明显、增产增效的农业产业体系
――优质稻产业。优质稻面积扩大到3500万亩,优质稻比例提高到53%。重点抓好42个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县(场)的优质稻生产基地建设,形成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格局。
――“双低”油菜产业。加快推进专用品种集中连片种植。重点建设衡阳盆地和湘西北、湘中等优势区域。
――生猪产业。主攻良种繁育、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养殖、疫病防治、质量检测、加工销售等关键环节,扩大产品外销。重点建设107国道沿线优势产区。
――草食动物产业。加大品改力度,大力推行圈养,提高加工水平,促进草食动物生产、加工、销售和技术服务整体发展。重点建设湘西南、湘北环洞庭湖、湘中、湘东南等优势产区。
――竹木产业。重点抓好洞庭湖区杨树、湘南地区桉树、湘中地区楠竹等速生丰产林基地和浏阳花木带建设。林业总产值达到900亿元,其中林产工业产值达到400亿元。
――种苗产业。实施以良种引进、种质资源保护、品种创新、新品种区域试验等为主要内容的种养业良种工程,种养业新品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快超级稻制种、育种和推广基地建设,打造世界级杂交水稻良种品牌。
――特色蔬菜。重点抓好特色蔬菜规模化基地建设,建设洞庭湖水生蔬莱生产基地、高山反季节蔬菜生产基地和湘中、湘南食用菌生产基地。
――特色家禽。发展规模化、专业化养殖和加工,培育形成一批地方特色家禽品牌,加快发展水禽品种。重点建设优质家禽基地及环洞庭湖水禽养殖基地。
――特色水产。发挥淡水养殖优势,突出发展名特优鱼类和珍珠、河蟹、中华鳖、乌龟等特种水产。重点建设环洞庭湖等优势区域。
(二)构筑兴利除害、安全可靠的防洪保障和水资源利用体系
――抓好洞庭湖治理。实施明山、岩汪湖、铁山嘴等47座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优先实施钱粮湖、共双茶、大通湖东应急蓄洪区建设,启动层山安全区建设试点工程,使湖区防洪治涝标准得到明显提高。
――加快“四水”治理。继续实施“四水”重要干支流堤防工程,续建皂市、高家坝、洮水等枢纽工程,尽早开工建设涔天河、雷公洞、宜冲桥、凉水口、江源、金塘冲等水库工程,扩建五强溪水库防洪库容。
――加强山丘区水利建设。重点抓好21处大型灌区、141处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261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续建完成20处供水水库工程,兴建一批抗旱水源工程,逐步解决湘南、湘西、衡邵等三大片易干旱问题。
(三)建设山川秀美、环境友好的生态体系
――加大自然生态保护力度。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区、洞庭湖湿地、“四水”上游重点水源涵养区和水土保持重点预防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控制性保护。
――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继续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突出抓好退耕还林、生态防护林、生态公益林、野生动植物保护、绿色通道等工程,抓好各类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的保护与修复,加大湘西南地区石漠化防治力度。生态公益林面积占森林面积比重达到40%,自然保护区占全省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6.1%。
――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重点抓好“四水”上中游水土流失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和洞庭湖区水利血防工程建设。供水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标准,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0%,湖区血吸虫疫病得到有效控制。
――加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重点防控农田、沟渠、河道污染。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积极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四)建设支撑有力、规范有序的农业服务体系
――健全良种繁育推广体系,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良品种。建设一批良种繁育基地、种质资源保护及种子检测、加工、储备设施,选育一批优质、专用、高产、高抗新品种,加快品种更新换代。加快超级杂交稻推广,在省内推广1200万亩,在全国推广6000万亩。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重点建设省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中心,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库。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面积(养殖量)占比达到85%。
――健全农技推广体系,促进农业新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农技推广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县级及区域性农技推广站的装备水平和服务功能。实施农村科技入户工程,促进农业新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健全动植物保护体系,提高对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的防控能力。加快建设省、市、县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中心(区域站),加强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县乡动物防疫站和动物卫生监督站建设。健全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植物病虫害、外来有害物种入侵的快速处置能力。
――健全农业信息和农产品市场体系,提高服务农业的水平。抓好省级农业数据中心和县级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贸市场建设,推进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重点建设10家区域性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
――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加强气象为农业服务。启动省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建设,建立相对完备的气象业务服务体系,提高对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能力,扩大气象为农业服务范围,减轻干旱、涝渍、冷害、冰雹等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
(五)建设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的农村人居环境体系
――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多得的效果殳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加快实施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所有县到乡镇通沥青或水泥路,具备条件的行政村100%通公路、70%通沥青或水泥路。实施农村电网后续改造工程,改造覆盖率力争达到100%。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5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小水电、沼气、秸秆气化、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新增农村水电装机80万千瓦,新增户用沼气池150万个。加快发展农村通信,实现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
――抓好村庄规划。科学编制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建制村村庄整治规划,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30%建制村的规划编制工作。重点建设中心村,逐步撤并小型村、空心村,有序引导分散居住农户适当集中,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建房。
――启动村庄整治。启动“千村示范”工程,集中抓好100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其中,省里重点抓好14个示范村。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引导和帮助农民开展“三清五改”,以沼气建设为突破口,突出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和脏乱差问题。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20%建制村的村容村貌整治。
四、主要措施
(一)以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为基础,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着力提高耕地质量。搞好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土地整理,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标准农田。实施新一轮“沃土工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积极防治土壤污染。建设标准粮田500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000万亩。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建设田间渠道、小型机埠等灌排设施,兴修中小型水库、山塘等抗旱水源工程,开展续建配套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开展节水灌溉示范,提高农田旱涝保收能力。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7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60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570万亩。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发挥杂交水稻育种优势,着力建设隆平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实施水稻优质丰产科技工程和亚种间杂交稻技术升级等项目,提高水稻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加快转化和应用一批农业科技成果,促进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
(二)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中心,提升农业综合效益
――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粮食优质率和商品率。改造提升经济作物产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比较效益。稳定发展生猪和家禽,加快发展草食动物和名特优水产,提高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养殖水平。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调整森林资源结构和林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以优质油茶、花卉苗木、木本中药材为重点的经济林产业,加强用材林、工业原料林为重点的商品林基地建设,提高林产品精深加工比重,发挥森林综合效益。
――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抓好邵阳、株洲、益阳等在建国家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争取新建常德、岳阳、永州、长沙、娄底等国家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引导优势和特色农产品向优势区域和基地县集中,逐步形成10大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一批特色农产品基地。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建设200个万亩以上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绿色食品面积达到500万亩以上。
――壮大龙头企业。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131”工程,力争形成10个年销售收入30亿元以上、30个10亿元以上、100个1亿元以上的骨干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整合品牌资源,着力打造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
――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重点培育1000家运作规范、带动力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力争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2万个以上,入会入社成员占总农户的30%以上。
(三)以发展区域特色农业为支撑,优化农村经济布局
――长株潭地区率先发展现代农业。通过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示范带动,率先发展都市农业、设施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步伐。
――环洞庭湖地区着力发展适水农业。加快发展粮棉油麻、草食动物、特色水产、林纸林板等适水产业,提升水域、湿地的生态经济功能,构建以基地为纽带、加工企业为龙头、流通服务体系为支撑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
――湘西地区加快发展生态农业。扶持林果茶药、草食动物等特色产业及龙头企业发展,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
――湘中南地区突出发展外向型农业。重点抓好粮烟果蔬、畜禽蛋奶等优势产业的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产品优质率和加工水平,建设成为粤港澳农产品供应基地。
――做大做强县域特色经济。着力培育县域主导产业和特色经济。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完善奖励激励机制,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四)以非农产业和城镇化为依托,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业产业集聚和企业集群,省里重点扶持一批农产品加工大县,市州县抓好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加工重点乡镇。农产品加工业实现销售收入达到2500亿元,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50%以上。加快农村现代物流、连锁经营、中介服务、旅游休闲等新兴服务业发展。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立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使农民从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农村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
――着力培育小城镇经济。完善小城镇规划,重点发展县城和中心建制镇,加快发展大中城市周边卫星镇、重要交通通道沿线镇及各类特色镇。加强对全省14个示范镇、104个重点镇及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综合改革发展试点镇的对口联系和扶持。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45%,县城平均城镇人口达到10万,中心镇平均城镇人口达到2万。
――引导发展劳务经济。实施“百万农民培训工程”和“阳光工程”,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新型农民培训和贫困农民技能培训。打造10大劳务输出品牌,建设150个培训输出基地,五年培训150万人,实现全省农民年出省务工超1000万人,年劳务收入过1000亿元。
(五)以湘西地区开发为主战场,加快扶贫开发步伐
――创新扶贫工作方式。以20个国贫县为重点,突出抓好整村推进、扶持龙头企业和贫困农民转移培训。扶助未稳定脱贫的农村低收入人口,防止因灾因病因学返贫。加强对贫困人口下一代的教育扶助,防止贫困代际传递。
――加快湘西地区开发。整合政府扶贫资金,重点抓好湘西地区开发规划中确定的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加强资源开发,发展特色产业,培育重点企业。
(六)以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为着力点,培养造就新型农民
――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寄宿制学校建设、现代远程教育等工程,加快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
――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突出抓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努力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加强农村传染病、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疾病防治,提高农村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发展农村文化体育事业。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有线电视入户、“百县千乡宣传文化”、“百万农户上网”等工程,扶持建设农村乡镇电影放映点和体育活动场所。
――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提高农村生殖健康水平和新生人口素质。
――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户”等活动,引导农民形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
五、政策保障
(一)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提供投入保障
――争取国家大力支持。争取国家加大对我省农林水利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农业的政策性保护。抓住国家促进中部崛起的机遇,加快建立对粮食主产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合理补偿机制。
――加大财政支农力度。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财政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建立稳定的支农投入增长机制。财政支农投资重点支持以下领域: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竞争力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直接促进农民增收为重点的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的农村社会事业建设。按照整合政府支农投资的要求,加强各种支农投资的统筹协调,建立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定资金的政府支农投资管理制度,提高政府支农投资效率。
――增加支农信贷。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确保信用社新增存款的60%以上投入农业,60%以上有贷款需求的农户能够得到贷款支持。开办农业产业化政府信用协议贷款,促进农业政策性贷款大幅增长。
――引导社会资金。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多渠道增加农业、农村投入。
――扩大引进外资。扩大农业招商引资,吸引战略投资者投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项目。
(二)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供资源保障
――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鼓励开展土地复垦和村庄整治,力争实现耕地占补数量和质量平衡。到201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5658万亩,确保5040万亩基本农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用途不变。
――推行节水灌溉。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提高灌溉水有效利用率。在易干旱地方,加强农业节水示范工程建设,培育耐旱节水农业品种,推广旱作节水农业技术。
――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加强新型农机具的研制和推广,采取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措施,鼓励农民购买农机具。农机装备总动力达到3800万千瓦,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0%以上。
――科学使用化肥农药。普及科学施肥知识,推广科学施肥技术,为农民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坚持生物防治与药物防治相结合,科学选择使用农药品种,引导农民科学用药。
――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将循环经济理念融入农业发展,积极发展资源节约型农业和生态农业。
――推进农业资源市场化配置。积极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运用价格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能够体现水土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
(三)深化农村改革,提供体制保障
――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理顺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继续做好农村减负工作。
――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并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提高农业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
――统筹推进农村其他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完善粮食流通体制,加强粮食市场调控。加快供销社、农技推广机构、行业协会等改革,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开拓农村市场。
(四)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提供组织和法制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引导农民主动参与乡村建设和管理。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设和谐农村。
――实行依法护农。将近年来行之有效的支农扶农政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快健全农业和农村经济法律法规体系。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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