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经(工)信委、工业(经济)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湖南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
联系人:省财政厅企业处 王晓辉 0731-85165299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