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三轮“三高四新”
融资专项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关于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3〕4号)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湖南分行”)共同开展第三轮“三高四新”融资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细则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轮“三高四新”融资专项总量1500亿元,重点支持我省重大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能源安全、生态绿色发展、民生保障、新型城镇化扩容提质等领域项目建设,全面助力湖南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领域
(一)重大基础设施
1.交通。包括铁路(高速铁路、区域城际铁路、铁路站场等),高速公路,机场,轨道交通,水运(国家高等级航道网项目、重点内河航运项目和重点港口项目),陆港项目,综合交通枢纽等。
2.水利。包括重大水网、水资源配置、防洪薄弱环节建设、江湖生态环境复苏、节水供水、智慧水利等项目。
3.物流。包括国家物流枢纽布局承载城市内的物流项目,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内的冷链物流项目,中欧班列相关的大型综合物流基地、冷链基地、物流站场等项目。
(二)先进制造业
1.优势产业。包括工程机械、轨道交通、中小航空动力“老三样”,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现代石化“新三样”,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未来三样”领域的战略性、支撑性、带动性项目,纳入全省重点项目清单的项目,军民融合、重大科研成果转化项目。
2.科技创新。支持三区两山两中心、四大实验室、四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科技创新领域“独角兽”“小巨人”“隐形冠军”企业发展壮大。
3.“五好”园区建设。以国家级园区(经开区、高新区、自贸区、保税区等)为重点,择优支持省级园区,支持方向可包括园区内基础设施、厂房、创新平台、环保设施、能源设施等紧密围绕主导产业实施的各类项目。
4.新基建。纳入全省100个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清单、15个新型数据中心清单的项目。
(三)能源安全
1.能源保供。包括全省统调电厂迎峰度夏度冬电煤储备,高效、清洁煤电及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区域性煤炭储备基地等项目。
2.储能调峰。包括已纳入国家规划的抽水蓄能项目,新型储能项目,园区综合能源项目等。
3.清洁能源。支持依托一体化基地规模化布局的风电项目,光资源相对丰富地区的大型集中式光伏基地和整县推进光伏试点项目。
(四)生态绿色发展
1.国家储备林项目。
2.污水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
3.黑臭水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水污染防治项目。
4.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医废等固废处置和资源综合利用,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建设等项目。
5.石化、钢铁、有色等领域企业节能降碳和技术改造项目。
6.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项目。
(五)民生保障
1.乡村振兴。包括高标准农田,农产品储运(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农村污水处理,县级及以下除教育、医疗、卫生、体育之外的市政公共设施,农村水利,灌溉等项目。
2.保障性租赁住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六)新型城镇化扩容提质
1.结合水、电、气、污水、垃圾、管廊等内容策划实施的市政公共设施提升建设项目。
2.地市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存量资产盘活项目。
三、专项政策
对于纳入本轮融资专项支持的项目,国开行湖南分行在服务团队、审批流程、贷款规模、授信条件及融资利率上提供专项政策支持。
(一)工作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与国开行湖南分行建立融资专项会商协调机制,加强项目申报、推进、落实情况的对接和信息共享,协商解决突出问题和重大事项。各地发展改革部门统筹加大项目谋划力度,与国开行湖南省分行各工作团队做好对接,指导协助项目单位尽快完善贷款条件。
国开行湖南分行通过17个专项工作团队(见附件1),与各市州发展改革委、重点企业开展对接。对纳入专项的重点项目,在项目策划、融资模式设计、产品设计等方面加大指导力度,提升服务质量和效果,并适时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
本融资专项具体牵头协调部门为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国开行湖南分行规划发展处。
(二)授信条件
国开行湖南分行对纳入融资专项支持的项目,开辟优先审批、急事急办、减利让费的绿色通道,加快审批进度,提升工作效率。在准入要求、担保方式等方面给予国开行政策允许内最优条件支持。
(三)贷款规模
国开行湖南分行对纳入融资专项支持的项目,在贷款规模上给予专项保障,优先满足符合授信和贷款发放条件的项目资金需求。
(四)融资利率
国开行湖南分行对纳入融资专项支持的项目,给予国开行政策允许内最优融资利率支持。
四、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
申报项目基本条件:①项目须符合相关规划,符合土地、资金、环境容量等要素供给条件,最迟2023年3季度完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土地、环评等审批手续。对纳入专项的项目,在省级投资联审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安排;②在2023年需实现开工;③项目投资规模原则上应在1亿元以上,项目自身通过市场化运营可实现收益平衡,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④融资主体具有稳定经营性现金流,已实现市场化运营,符合国开行授信准入条件。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与国开行对应工作团队进行沟通会商,达成共识后形成融资专项申报表(见附件2),由市州发展改革委汇总后同步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国开行湖南分行。省直项目由相关单位直接报送。
(二)授信发放
国开行湖南分行对申报项目进行独立评审审议,按照“能贷尽贷”原则,及时给予足额、低成本贷款支持。
(三)反馈通报
省发展改革委、国开行湖南分行定期对申报项目的融资落地情况开展调度,向市州发展改革委反馈通报,并推动后续批次项目策划和申报。
(四)时间要求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抓紧谋划、摸排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在2023年4月15日前,按附件要求报送首批项目清单。5月31日前,有需求的市州和单位可报送第二批项目清单。
特此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
2023年3月15日
请于2023年4月7日前报首批项目清单;5月15日前报第二批项目清单。县市区级项目需通过县市区发改局审核后统一制表报市发改委,市直项目直接报市发改委。仅接收表格电子版和盖章PDF扫描件,不收纸质文件。报送邮箱:touzike2023@163.com
联系人:市发改委投资科 刘 欣 0730-8880473
国开行湖南省分行 邱军辉 0731-84906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