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1-05

关于加快编报2022年卫生健康领域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发改委社会科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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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发改委、卫健委:

按照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国家卫健委规划司、国家中医药局规划财务司《关于加快编报2022年卫生健康领域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通知》,各省(市、区)须尽快上报2022年卫生健康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关于编报2022年卫生健康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通知》(湘发改社会〔2022〕145号)要求,抓紧编报2022年卫生健康领域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聚焦重大工程项目。按照《“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国家今年起重点支持省级疾控中心、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妇产和儿科项目、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如有余力再支持地市级疾控中心和脱贫地区县级医院建设。请你们严格按照以上项目顺序分类排序填报2022年度卫生健康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见附件2)。

二、突出项目成熟先行。优先支持已开工在建项目,其次在有余力的情况下,依照开工时间顺序,依次支持4月底前、5月底前和6月底前能够开工建设项目,并以此类推支持其他项目。请你们抓紧调度项目,并在2022年度卫生健康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见附件2)的“备注”栏中,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按具体项目填报“开工在建”“4月底前开工”“5月底前开工”“6月底前开工”“7月以后开工”,项目开工时间须与前期工作进度相匹配(提供相应佐证资料)。

三、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按照国家要求,各市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支持与否与项目规划管理直接相关,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根据项目执行难度科学合理、实事求是设定项目建设周期,确保能够按期建成投用;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额度合理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切忌贪大求全,拖延中央预算内投资如期发挥效用。

四、注重项目执行绩效考核。各市州具体支持额度与2020年和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执行情况挂钩,奖励先进、核减落后,请你们高度重视,抓紧调度项目,紧盯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后6个月尚不能开工、逾期3个月尚不能完工的项目,每月8日前按时更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五、抓紧开展申报工作。请你们认真填报2022年度卫生健康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附件2)、2022年新增申报卫生健康领域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情况表(附件3)2张表,做到一一对应,并于4月2日17:00前将2张表电子版、项目佐证材料扫描件等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省卫生健康委(规划信息处)、省中医药局(规划综合处)。

同时,暂不将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项目推送至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具体推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省发展改革委 肖 毅  

联系方式:89991000,hnfgwshcws@163.com

联 系 人:省卫生健康委 周松茂 周香朝

联系方式:84828611,ghc@swjw.hunan.gov.cn

联 系 人:省中医药局 龙 飞 尹胜利  

联系方式:84822285,szyyjzhc@swjw.hunan.gov.cn

 

附件:1、2022年卫生健康领域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

报指南

2、2022年度卫生健康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申报表

3、2022年新增申报卫生健康领域项目中央预算

内投资情况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3月  日   


附件1

 

2022年卫生健康领域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填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栏,名称要简单明了,建议按照“行政区划+××项目(专项名称)”格式填报,专项名称严格按照编报通知要求填写,如“湖南省××市××医院××项目(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楼建设项目(市级妇产)”“××市××县人民医院急救大楼建设项目(县级医院)”。

项目类型为“审批”。

二、建设地址

“建设性质”栏,按照项目建设内容自行选择,卫生健康领域项目一般为新建、改扩建、单纯购置。

“建设地点”栏,精确到地级市建成区,如湖南省××市××区。

“建设详细地址”栏,统一按照“××区××街道××号”或“××区××街道××路南(北)”填报。

三、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除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等国家级项目外,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四、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规模”栏,统一格式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购置设备××台(套)及信息化建设”。可根据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删减,如“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购置设备××台(套)”“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等。

“(年度)主要建设内容”栏,请详细填写项目建设内容。

“备注”栏,严格按照编报通知中建设状态填写,分别填写“开工在建”、“4月底前”、“5月底前”、“6月底前”、“7月以后开工”。

五、审核辅助标识

“审核辅助标识01”栏,统一填写“2022年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审核辅助标识02”栏,统一填写项目申报专项,与备注栏保持一致。

“审核辅助标识03”栏,统一填写“2022年卫生第三批”,项目排序按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市级疾控中心、脱贫地区县级医院排序。

六、投资情况

“投资情况”专栏中,卫生健康领域项目“企业自有投资”“银行贷款”“投资渠道待定”三栏不能填写内容。如果建设资金中包括医院自有资金,可在“其他投资”栏填写。

七、前期工作

“前期工作”专栏中,项目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项目核准、项目备案、施工许可证等栏目要如实填写、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