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2号
根据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移送的线索,反映在湖南省烟草公司岳阳市公司卷烟支线运输服务项目(第二次)第一标段招投标中有2家企业涉嫌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我委对此开展了调查,调取了项目的相关资料,并对参与投标的相关单位进行了调查询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查明的事实
2019年9月5日,湖南省烟草公司岳阳市公司卷烟支线运输服务项目(第二次)第一标段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共有岳阳市邦云货运有限公司、岳阳市安迅货运有限公司等4家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经电子招标系统数据核对,发现岳阳市邦云货运有限公司、岳阳市安迅货运有限公司2家投标人MAC地址完全相同。经我委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技术人员进一步复查发现:上述2家投标单位除通过CA递交的投标保证金MAC地址完全相同外,其投标保证金生成的虚拟子账号IP地址也完全相同。
据此,我委认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六款规定的情形,视为相互串通投标。
二、处理结果
经调查查明,前述2家投标企业在湖南省烟草公司岳阳市公司卷烟支线运输服务项目(第二次)第一标段中的违规行为有电子招标系统数据信息和2家投标单位《关于投标违规情况的说明》等证据证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根据《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发改法规〔2008〕1531号)第七条、第九条的规定,现对岳阳市邦云货运有限公司、岳阳市安迅货运有限公司2家企业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予以公告,公告期限6个月。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