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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行政区域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04 |
2017050655 |
南湖新区 |
岳阳市岳阳楼区南湖新区刘山庙风景区办了一个地下殡仪馆,晚上明目张胆地灯火通明,且噪音严重,影响岳州帝苑居民休息,多次投诉无果。 |
噪声污染 |
情况属实,此地确有一处临时殡葬场所,目前正在办理丧事,5月8号出葬。 |
属实 |
5月7日南湖新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5月8日南湖新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关停此场所,5月12日对其实施强制断电,彻底关停此场所。 |
暂无 |
已办结 |
105 |
2017050656 |
华容县 |
岳阳市华容县桃花山风电开发公司修路挖山体,造成环境破坏,改变了水系,淹没农田,影响附近的民营企业。改变后的水系引起下游华容县福顺石材加工厂石灰水流入水库,并从水库流入洞庭湖,已经多年。 |
生态破坏 |
华容县桃花山风电站于2012年11月获得湖南省发改委核准,项目于2012年10月向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报批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取得湘环评表[2012]99号审批意见。于2012年12月开工建设。2015年3月5日全部风机吊装完成,进入调试状态。调查情况如下: 1、农田被淹的调查情况:5月8日华容县农业局针对淹没农田的情况,对周边四个村进行走访和实际查看,经调查核实无农田被淹的情况; 2、修路挖山体调查情况:5月8日华容县国土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道路地类认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2013]581号)文件规定,调查了项目道路,道路路面未超过6米上限,视为家用地,不需办理转为建设用地手续; 华容县林业局调查情况:华容县桃花山风电站项目于2013年5月8日获得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同意岳阳华容桃花山风电场临时占用林地的批复》(湘林资函[2013]51号),项目临时占用林地4.7312公顷,永久使用林地11公顷。项目完工后需栽植各类苗木142809株,森林植被恢复于2015年3月开启,截止2017年5月8日已累计栽植各类苗木数量214870株,完成绿化栽植任务; 华容县水利局调查情况:华容县桃花山风电项目于2012年8月取得《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桃花山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湘水许[2012]180号),该项目从2012年实施至今,华容县水利局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监督检查,实际情况是施工挖土方修路,有弃土场和边坡的水土流失现象,无挖断水系的情况。 华容县福顺石材加工厂石灰水流入水库调查情况:2015年1月12日,华容县环保局依法对华容县福顺石材加工厂未验先投,违法排污,致使下游黄吉湾水库爱到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华环罚字[2015]第02号),对华容县福顺石材加工厂作出停止生产和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2015年1月21日报请华容县人民政府同意对华容县福顺石材加工厂实施断电管理至今。 |
不属实 |
经华容县农业局、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调查核实,该信访投诉不属实。 |
暂无 |
已办结 * |
106 |
2017050657 |
汨罗市 |
岳阳市汨罗市新市镇14组新强碳素工厂烟囱直排废气,影响了周边4个村农民的稻田和家禽,农民的鹅被熏死了,稻田收成受很大影响。地方政府以及环保部门不作为。 |
大气污染 |
5月6日晚11点,汨罗市环境保护局收到关于鑫祥碳素的信访交办件,环境监察人员立即赶往汨罗市鑫祥碳素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区,现场检查过程中未生产。5月7日,汨罗市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函告汨罗市新市镇政府,汨罗市环境监察人员继续调查群众反映问题。 |
基本属实 |
5月7日汨罗市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委员将相关情况函告(编号2017050701)汨罗市新市镇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处理。经汨罗环境保护局调查核实,鑫祥碳素制品有限公司擅自变更污染防治设施,未按规定使用自动监控设备且停产检修期间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5月9日,汨罗市环境保护局针对鑫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汨环改字〔2017〕161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汨环罚告字〔2017〕121号)拟对鑫祥公司处以壹拾柒万元罚款。同时,涉及对鑫祥公司日常监管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汨罗市委组织部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
2017年5月8日汨罗市政府市长约谈新市镇党委书记李亚江、祥碳素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朱永红;5月9日汨罗市环保党组约谈境监察大队书记李波。 2017年5月17日中共汨罗市委干部状态调研与问责处理办公室对联企干部市工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办综合股股长周玉、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园区中队代理中队长彭新田进行诫勉谈话。 |
*已 办 结 |
107 |
2017050658 |
市支队 |
岳阳市岳阳楼区望岳路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最近一次于4月10日18点往大气直排了硫化氢;环保部门监测了公司边上的电厂(隶属于中石化有限公司)的PM2.5超标;中石化有限公司目前还要再建设一个煤化工装置,正在报环评。这2个煤化工装置都离七里山小区很近。多次反映,整改得不彻底。 |
大气污染 |
现场调查情况: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煤气化项目即中石化巴陵石化分公司“煤代油”技改项目,现在名称叫岳阳中石化壳牌煤气化有限公司,法人是彭鸽威,属于中石化集团公司与英荷壳牌公司合资企业。利用壳牌公司粉煤气化技术生产粗煤气,为下游中石化巴陵分公司的合成氨和硫酸装置提供氢气、氮气和伴生气体硫化氢。煤气化、空分装置由合资公司管理,煤贮运、输送、粗煤气净化、合成氨、硫酸装置由巴陵分公司管理。煤气化装置设计年产10万吨氢,伴生气体硫化氢生产副产品硫酸,该项目1995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以环监[1995]575号文批复,企业未及时建设,2000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该项目的重新补充报告书进行了批复(环函[2000]362号)。2001年8月份开工建设、2006年12月份投料试运行,2012年国家环保部给该项目竣工验收批复。2、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自2017年4月14日开始停产检修,包括化肥事业部、合资公司、己内酰胺事业部、热电事业部等生产装置逐步停产检修。现场检查时,煤气化装置(壳牌公司)停产检修,现场管理较规范,检修固废、危废等暂存较规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3、硫化氢气体主要来源:化肥事业部煤气化装置采用煤为原料制备粗煤气,经净化后产生产品氢气用于制备下游产品。其中伴生气体硫化氢来自于煤中携带的有机硫,经气化炉高温反应后产生。正常情况下,气化炉产生的粗煤气经一系列净化处理后,将粗煤气中的硫化氢、二氧化碳气体洗涤处理后,含硫化氢的酸性气体送往硫酸装置制备硫酸,无酸性气体放空至火炬,无酸性气体(硫化氢)直排流程。异常情况下,外供硫酸装置的酸性气体通过自动调节阀PC2243放空至火炬完全焚烧。4、现场调查询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化肥事业部相关生产负责人和环保负责人,调阅相关生产记录和部分生产装置操作记录,2017年4月10日,低温甲醇洗单元运行正常,含硫化氢的酸性气体全部送往硫酸装置,无酸性气体放空至火炬燃烧。5、经调查了解核实,2017年4月10日,企业内部监测机构、第三方监测机构和市环境监测中心都没有对动力事业部周边进行PM2.5监测,不存在投诉人所说的有环保部门监测PM2.5超标情况。6、现场核查未发现该公司有新建煤气化项目。经调查了解,公司高层有意向新增煤制氢项目,但选址等工作均未启动。 |
不属实 |
1、加强检修期间现场管理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妥善处置检修产生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2、企业若出现不正常排放现象,必须按照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
暂无 |
已办结 * |
108 |
2017050659 |
云溪区 |
岳阳市云溪区文桥镇汾水村汾水采石厂离居民聚居地很近,扬尘、噪声很严重。 |
大气污染 |
汾水采石场位于路口镇汾水村菊花组,主要从事建筑用板岩矿开采,生产规模3.85万立方米/年。该采石场于2015年2月6日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2015年4月9日办理采矿许可证,2016年6月投入生产,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该采石场碎石机、输送带、振动筛有喷淋龙头,建有一个沉淀池,无其他污染防治设施,现场粉尘大,周边居民大概10户左右,距离约600米左右; |
属实 |
1、2017年2月29日,云溪区国土分局现场监察发现该采石场存在擅自超深越界开采行为,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岳云国土资停字〔2017〕22号); 2、4月13日云溪区安监局对该采石场进行了行政执法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湘岳云溪)安监烟花和矿山股责改〔2017〕t18号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湘岳云溪)安监烟花和矿山股责改〔2017〕t14号。 3、4月28日,云溪区公安分局接区国土分局公函后,已对该采石场停止审批供应炸药和爆破; 4、4月29日,云溪环保分局对其下达了现场监察文书,并于2017年5月6日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岳环云责改〔2017〕11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已进行立案调查。针对其未批先建并投产的违法行为,于5月9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岳环云分罚告〔2017〕9号),依据《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拟罚款15万元。 5、路口镇人民政府已安排专人做好督促停产整顿和相关协调工作,现汾水采石场已经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6、云溪区水利局将督促建设单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报,并严格按批复的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
云溪区委问责办对区国土分局矿管地环股股长彭航诫勉谈话 |
已办结 |
109 |
2017050660 |
经开区 |
岳阳市岳阳楼区金辉小区菜油炒菜餐馆油烟很严重,下水道堵死,鼓风机噪音严重,已向岳阳市环保局投诉过,提出20天整治方案,餐馆没有落实。 |
餐饮油烟污染 |
岳阳市经开区金辉小区旁的“菜油炒菜餐馆"2013年开业,经营面积400M2,各项证照齐全。去年有群众投诉其油烟污染,后经环保部门督促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该店的噪声源主要是鼓风机,2017年5月8日,区环保分局委托湖南永蓝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菜油炒菜餐馆噪声进行了检测,2017年5月12日检测结果显示昼间噪声为60.7,噪声超标。 |
部分属实 |
对该餐馆噪声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区环保分局责令其整改,并进行立案处罚 |
经开区管委会对经开区环保分局副局长程佳坤进行了约谈 |
已办结 |
110 |
2017050661 |
岳阳县 |
岳阳市岳阳县新开镇科新防水材料厂废气直排,气味刺鼻。多次向省、市环保局投诉未果。 |
大气污染 |
经查,岳阳市科兴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岳阳县新开镇新开村,以煤焦油、原纸、石英砂、PVC、沥青等为主要原材料生产防水卷材,设计产能为600万平方米/年防水卷材。该公司2009年11月通过了环评审批,2012年11月完成了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该公司生产间接冷却废水经收集自然冷却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新开镇污水管网。导热油炉产生的废气采用湿法喷淋除尘处理,沥青烟经收集、活性碳吸附处理后通过340米爬山烟道后由30米烟囱高空排放。 |
部分属实 |
2017年5月9日,岳阳县环保局在电力部门调取岳阳市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2016年11月以前用电情况以及2016年11月至今的用电情况对比,该企业自2016年11月停产至今没有生产。 经岳阳县环境监察大队2017年5月9日22时对该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 该公司在2016年就与岳阳常青环保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就有机热载体炉废气处理进行重新设计、安装达成了协议;与湖北华信盛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就“沥青烟”处理设施重新设计、安装也达成了协议。目前,相关设备正在安装。 |
岳阳县县委书记田文静对岳阳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团生进行约谈; |
已办结 |
111 |
2017050662 |
屈原 |
岳阳市汨罗市屈原镇天秋村的屈原农场养殖生猪,臭气熏天。 |
畜禽养殖污染 |
经屈原环保分局查实岳阳市汨罗市屈原镇天秋村的屈原农场养殖生猪,应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营田镇千秋村养殖生猪,具体家数是3家养猪场,分别是:田有根猪场(存栏475头)、田爱阳猪场(子、田涛)(存栏470头)、田六军猪场(存栏475头)。同第十一批编号为:2017050577投诉件中生猪养殖户重复。根据《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屈原管理区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的通告》(屈政告[2017]2号)的内容,以上畜禽养殖户属于限养区域范围内。 |
属实 |
岳阳市环保局屈原分局和屈原管理区畜牧水产局共同到现场调查核实,正在进行中。 屈原环保分局对田有根猪场、田六军猪场、田爱阳猪场(子、田涛)、3家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接受环保部门进一步处理。岳阳市环保局屈原分局责令以上规模化养殖猪场进行生猪迁出,停止养殖。5月10日屈原环保分局、屈原管理区畜牧水产局、屈原管理区国土局正在开展以上规模化养猪场生猪迁出行动。针对畜禽养殖场污染,屈原管理区成立了《屈原管理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整治小组)对全区的畜禽养殖场污染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整改,5月10日整治小组对以上规模养猪场生猪全面迁出行动,截止5月10日已经迁出牲猪2361头,剩余生猪959头限在5月15日迁出并退养,并清理粪污。屈原管理区畜牧水产局对未达到畜禽养殖规模化的田向阳猪场(存栏100头)、已迁出并退养;对赵贵香鸭场(存栏1800羽)、柳志勇鸭场(存栏3000羽)、王立新鸡场(存栏10000羽),屈原管理区畜牧水产局针对两家鸭场、一家鸡场制定粪污整治方案,对柳志勇圈养的鸭场实行“种-养-果”生态养殖模式,对新民村王立新鸡场(属公司+农户)签订鸡粪回收合同,对玉湖村赵贵香散养的鸭场须在自家的自留地固定的范围内进行散养,控制好养殖规模,不能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家禽养殖场必须接受区畜牧水产局监管人员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管,进行规范化管理,派人不定期进行监管。 |
5月10日,屈原管理区区管委曹正平副区长和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邓昌华对营田镇镇长谢加旺、副镇长石拥辉、区国土局局长乔罡、屈原环保分局局长邓治国、副局长何凯涛、区畜牧水产局局长徐荣新进行约谈。 |
已办结 |
112 |
2017050663 |
临湘市 |
岳阳市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集庄村原羽绒厂门前周家队附近有一个养猪场,废水直排小河,小河水常年黑色,气味难闻。已经存在很多年了,多年投诉没有解决。 |
畜禽养殖污染 |
经调查,刘建勇(工商注册为杜伟)养猪场始建于2008年,栏舍面积76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65平方米,现有生猪存栏300头,该猪场沼气池闲置,另无其他粪污处理设施,粪尿水直排,排污口两处。 |
属实 |
5月7日下午,畜牧、环保、长安街道办事处下达整改文书,现场制订整改方案。5月8日,排污口已堵塞,实行干清粪,雨污分流管道和土建材料到位,粪水收集池正在施工。实行干清粪常态化,雨污分流管道正在安装,粪水收集池修复完成。5月10日,实行干清粪常态化,雨污分流管道安装基本完成。 因该猪场地域受限,粪污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无法到位,整治方案改为功能性退养。已拟定退养方案,签订退养协议。目前,正在联系可养区内空闲猪场作生猪转运准备,2017年5月17日全面完成退养。生猪全部出售,栏舍内养殖设施基本上全部拆除。正在清理栏舍,场地全面消毒。 |
临湘市问责办对长安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侯明华、城建环保站站长方向明2人进行诫勉谈话、全市通报批评.2、临湘市问责办对集庄村党总支部书记王爱国进行诫勉谈话。3、临湘市问责办对临湘环保局监察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曹源进行诫勉谈话。 4、临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对临湘市畜牧水产局局长李正勇、长安街道办事处书记何华光、长安街道办事处主任汤勇刚、长安街道办事处副书记万炎雄、长安街道办事处人大主席黄时星、长安街道办事处城建环保站站长方向明、长安街道办事处干部李洁、长安街道办事处畜牧站站长陆朝玉、临湘市畜牧水产局畜牧工作站站长甘若霓、临湘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李四雄10人进行了约谈。 |
经调查,刘建勇(工商注册为杜伟)养猪场始建于2008年,栏舍面积76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65平方米,现有生猪存栏300头,该猪场沼气池闲置,另无其他粪污处理设施,粪尿水直排,排污口两处。 |
113 |
2017050664 |
岳阳楼区 |
岳阳市岳阳楼区金湖小区南2栋(对着南湖公园)的同和居餐馆油烟刺鼻,油烟走的地下排水口,之前把井盖打开,后来居民提意见后,就把井盖盖上并在井盖上打很多眼。向很多部门反映未果。 |
餐饮油烟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是岳阳楼区求索东路金湖小区南2东门面岳阳楼区同和居风味餐厅,该餐馆安装了油烟净化机,油烟净化后通过管道排入下水道,情况属实。 |
属实 |
5月11日,岳阳楼区环保分局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15天内重新设计油烟管道,高空排放,并请专业公司对油烟进行监测,达标后方可营业。 |
5月10日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对三眼桥街道办事处主任李敏进行约谈。 |
已办结 |
114 |
2017050629信 |
临湘 |
临湘羊楼司镇的一个山坳里存在约5家小型造纸厂,主要生产烟花纸,对本地环境造成极大污染。 |
水污染 |
经查,羊楼司镇5家纸厂分别为双山村、尖山村和如雅村,其中双山村3家,分别为临湘市国新再生纸厂、临湘市腾飞纸业有限公司、临湘市普查纸厂,尖山村的临湘市羊楼司镇兴和纸厂,如雅村的临湘市富强纸厂。5家纸厂中临湘市国新再生纸厂、临湘市腾飞纸业有限公司、临湘市普查纸厂、临湘市羊楼司镇兴和纸厂生产废水排放入坦渡河。临湘市富强纸厂生产废水为零排放。羊楼司境内地表水体主要为坦渡河。 |
部份属实 |
5月7日临湘市环保局对这5家纸厂进行现场检查,临湘市腾飞纸业有限公司正在进一步完善厂区内雨污分流系统;临湘市普查纸厂对其厂区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临湘市国新再生纸厂正在搭建固废棚;临湘市羊楼司镇兴和纸厂正对污染处理设施整改完善。1、继续督促纸厂加强整改。2、已对纸厂纳污水体坦渡河共4个点位进行采样监测。 监测结果分析中。 2017年5月8日羊楼司纸厂附近支流地表水(主要用于农田灌溉)进行了监测,双山小港距国新纸厂排污口上游100米和双山小港距文政纸厂排污口下游100米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优于《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向阳小港距兴和纸厂排污口上游100米和向阳小港距兴和纸厂排污口下游100米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继续督促纸厂按整改方案加强整改。对李三军(临湘市羊楼司镇兴和纸厂)、于勇祥(临湘市羊楼司国新再生纸厂)超标排污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分别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国新纸厂已完成固废棚搭建,雨水沟和污水沟已完成修整,废水处理设施正在检修维护之中。2、腾飞纸业已完成雨水沟和污水沟的清查修理,废水处理设施的气浮已完成检修,生化池正在检修之中。3、普查纸厂的雨水沟和污水沟已完成修整,车间内的机械正在检修之中。4、富强纸厂已完成400平米固废棚的搭建,扩建的原料棚正在搭建之中,雨水沟和污水沟已完成全面修整。污水处理设施正在检修维护之中。5、兴和纸厂的污泥池渗滤水回收、浆池推进器渗滤水回收已完成。废水回用正在检修之中。 对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临湘市环保局、羊楼司镇人民政府分别制定了《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整改任务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间、责任主体、责任人、工作任务及追责要求。 |
1、临湘市问责办对羊楼司镇驻双山村联点干部、镇财政所所长张永新进行诫勉谈话。2、临湘市问责办对羊楼司镇双山村党支部书记石国良进行诫勉谈话。 3、临湘市问责办对临湘环保局监察大队羊楼司中队中队长沈志敏进行诫勉谈话。 4、临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对临湘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李四雄、临湘市羊楼司镇镇长李志华、羊楼司镇副书记冯义、羊楼司镇副镇长李艳、羊楼司镇武装部部长付孝会、羊楼司镇纪委书记陆奇、临湘市羊楼司镇副镇长钟三军、临湘市羊楼司镇如斯村村书记周传来、羊楼司镇金鸡村村书记谢强、羊楼司镇双山村党支部书记石国良10人进行了约谈。 |
*已办结 |
115 |
2017050630信 |
华容县 |
华容县三封寺镇松木桥村往南1千米有县里最大的红砖厂(一砖厂),排放浓烟,污染空气和水。 |
大气污染 |
该砖厂全称为:岳阳华君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华容县三封寺镇松木桥村官堰十一组,总投资700万元,占地面积84亩,于2011年12月16日向华容县报批了年产6000万块环保烧结砖项目的环评文件。2012年12月转型升级改造完成并投入生产,未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于2016年纳入违规项目清理整治。主要原料是:粉煤灰(煤渣)、山渣和农业综合开发垃圾,主要燃料以煤灰、煤渣为内燃,谷壳为外燃,未建设环保设施。主要问题:1、未验收;2、无废气防治措施;3、原料堆场无“三防措施”。 |
属实 |
4月25日,华容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岳阳华君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砖胚生产线未生产,但砖窑还在燃烧,我局于2017年4月26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华环决字[2017]110号),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5月26日前书面报告华容县环保局; 5月7日,华容县环保局对该公司的停产情况进行后督查时,发现该公司砖窑未生产,但砖窑内仍有热量存在,据此,华容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华环罚(听)告字[2017]83号),拟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万元整。 5月12日,华容县环保局合同县工信局、三封寺镇镇政府、供电公司对该公司实施了断电管理。 5月13日已完成17万块砖胚销毁工作,余下23块砖胚将在5月16前全部销毁。 截止5月15日14:00,共计销毁砖胚40万块,余下的10万块砖胚将在5月16日下午17:00全部销毁。 |
已对三封寺镇党委书记黎志良进行约谈,给予三封寺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程正球和华容县工信局资电办副主任余朝辉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 |
已办结 * |
116 |
2017050631信 |
经开区 |
岳阳楼区八字门教师新村旁边的嘉惠小区门口刘大勺餐饮店油烟和噪声扰民。多次反映未果。 |
餐饮油烟污染 |
嘉惠小区旁的餐馆名为“刘大勺本味湘菜馆”,该店2016年3月开业,原名“湘厨”,2017年4月更改现名。营业面积360M㎡。该餐馆暂未办理任何手续,其厨房油烟未经处理,经收集后高空排放。鼓风机和空调机噪声亦未采取隔音措施。 |
属实 |
1.下达《岳阳市环境环保局企业现场监管登记卡》,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对油烟扰民环境违法问题罚款一万元,(岳环经分罚告【2017】9号);3.针对该菜馆噪声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区环保分局责令其整改,拟进行立案处罚。 |
经开区管委会对经开区环保分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贺清泉进行了约谈 |
已办结 |
117 |
2017050632信 |
汨罗市 |
汨罗市大荆镇大荆村八组养殖场未办任何手续,污水横流,臭气横飞,多次投诉环保部门未果。 |
畜禽养殖污染 |
汨罗市环境监察人员于2017年4月14日接到群众投诉,当日中午到达现场调查,经查,该生猪养殖场经营者名叫黎发扬,汨罗市大荆镇大荆村(原长联村)村民,黎发扬于2016年7月份在汨罗市大荆镇大荆村建设生猪养殖场,12月份建成并投入生产经营,其擅自建设的生猪养殖场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的情况下,主体工程投入生产。 |
属实 |
汨罗市环境保护局于4月21日向黎发扬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汨环改字〔2017〕112号),责令停止生猪养殖项目生产,恢复原状。5月7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汨环罚告字〔2017〕111号),拟对黎发扬处以42000元罚款。 5月8日,汨罗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人员、畜牧局及大荆镇政府工作人员对黎发扬猪场进行现场检查,证实黎发扬养猪场的生猪场已处置完毕,栏内无猪,汨罗市环境保护局对猪场生产设备依法查封。5月10日,汨罗市大荆镇党委约谈大荆镇大荆村村支部主要负责人,督促村支两委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意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属地责任。 |
5月10日,汨罗市大荆镇党委政府约谈大荆镇大荆村书记周平伟。 |
已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