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7-09-03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读 《岳阳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改革实施方案》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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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从根本上破解房地产“办证难”问题,构建房地产规范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岳阳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房地产办证是人民群众最关切、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长期以来,因开发商违法违规违约、政府监管不到位等原因,许多已售楼盘难以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严重影响购房人切身利益,引发大量群众信访事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的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从根本上破解房地产“办证难”问题,构建房地产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5号)文件精神,在总结我市开展“交房即交证”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岳阳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0年6月,我省出台了《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交房即交证”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发〔2020〕37号)。

2020年底,我市结合37号文件起草了《岳阳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实施办法(讨论稿)》。

2021年3月1日,时任副市长黎作凤组织市化解办调度会议,开展专题讨论。会后,形成了《岳阳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市化解办名义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

2021年12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湖南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1〕75号)。

2022年1月,结合75号文件要求和去年拟定的实施办法,形成了《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框架基本按照湘政办发〔2021〕75号文件执行,结合我市实际,增加了我市的具体内容。全文共3个部分,具体如下:

一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改革目标和实施范围。建立交房与交证联动机制,将现行房屋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动产首次登记(栋证)之前的流程前置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确保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即具备办理首次登记条件;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交房,不动产登记部门依申请为资料齐全的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分户证),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目标。市城区从7月1日起,县市区从12月31日起,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必须实施“交房即交证”,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实现“交房即交证”常态化。

二是工作任务。包括:调整优化办事窗口、整合再造业务流程、加强平台协同、共享和强化监管与约束、加强改革统筹配套五个方面内容。

1、整合再造业务流程方面:将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按照房屋生命周期分为建设预售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交房交证三个阶段。建设预售阶段明确了严把预售入口关、全面实行预售合同网签备案、大力推行预告登记三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竣工验收阶段明确了整合相关测绘事项、严格实行联合验收、简化验收备案流程、并行开展核实核算、简化土地指标核算程序、积极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告知承诺制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交房交证阶段明确了加快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实行交房与转移登记联动、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三个方面的重点任务。12项工作任务,每项工作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2、加强平台协同与共享方面:明确深入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动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和加强信息共享与应用3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3、强化监管与约束方面:明确要求落实全程监管和建立诚信体系2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三是保障措施。由市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专项领导小组统筹全市“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交房即交证”改革纳入省委深化改革考核事项、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和优化营商环境评价范围。要求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加强协调,共同推进、要加强监督,注重宣传。

 

 

岳阳市自然资源规划和规划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