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四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 2020-11-11 10:2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9年9月11日至11月25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对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0年1月7日,中央巡视组向全总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全总党组对巡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严肃对待,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总工会主席王东明要求,全总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李玉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全总党组一班人深刻反思、强化整改,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全总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听取十九届中央第四轮巡视情况和2019年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乐际在十九届中央第四轮、第五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根据中央巡视办和中央第三巡视组的意见要求,扎扎实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深化理论学习,增强整改自觉。


  把加强理论武装作为巡视整改工作的先导。全总党组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贯穿配合巡视及开展整改工作全过程,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作为根本标尺和长期任务,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打下坚实思想理论基础。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党中央对全总党组的巡视,充分体现了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全总党组和机关干部的亲切关怀,是对全总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对于进一步加强党对工会的领导,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全总机关和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必须把做好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过程,作为坚定信念、锤炼党性的过程,作为发现问题、完善自我的过程,作为履职尽责、改进工作的过程。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要求。


  把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作为抓好巡视整改的保证。全总党组成立由李玉赋同志为组长,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张工,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阎京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总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总党组成员房建孟为副组长,党组、书记处其他同志为成员的全国总工会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总巡视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全总党组将落实强“三性”、去“四化”要求不到位,在政治性上发挥引领作用不够,在先进性上创新方式方法不够、缺乏凝聚力和吸引力,在群众性上深入联系群众、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不够等突出问题作为整改重点,在广泛征求机关各单位意见基础上,制定了《全国总工会党组巡视整改方案》。1月21日,全总党组第44次会议暨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总工会党组巡视整改方案》、《全总党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方案》。2月10日,全总党组第4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总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整改方案》。2月11日,全总巡视审计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2月19日,全总党组第4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总党组巡视工作专项检查整改方案》。3月18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指导下,全总党组召开了巡视审计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4月3日全总党组第51次会议审议了《中共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关于中央第三巡视组对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巡视反馈意见落实进展情况的报告》,报王东明同志审示。5月15日,全总党组第56次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动员部署会精神,并对两个报告作了进一步修改。5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会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总机关纪检监察组,对全总党组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调研、给予有力指导,全总党组按照调研组要求,对巡视整改进展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进一步抓深抓细抓实巡视整改工作。


(三)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实效。


  把聚焦问题、突出成效作为整改工作的关键。《整改方案》将中央第三巡视组反馈的4个主要方面存在的12个问题的31个具体表现,分解为64项整改任务,明确了每项整改任务的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形成了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全总党组、书记处同志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统筹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分工,既主动承担全总党组的整改任务,又认真履行分管责任,牵头组织有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细化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台账,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由分管领导同志协调,统合解决问题。自觉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总机关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衔接。全总党组专门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督导组,分成6个小组,对24个第一责任单位进行了3次集中督导,每月统计汇总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二、围绕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抓好整改工作


  全总党组围绕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以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主线,采取有力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工作。


(1)健全全总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中宣部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工作要求和年度学习计划,修订《全国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全国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计划》,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0月29日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下简称“10·29重要讲话”)专题学习,切实提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2月12日,全总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2月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形成《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台账》。4月3日,全总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10·29重要讲话、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围绕10·29重要讲话进行再学习、再认识。6月5日,全总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7月17日,全总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与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郑州圆方集团全体职工回信精神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思路举措。


(2)进一步学习领会和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2020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给郑州圆方集团职工回信后,王东明同志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立即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全总及时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出安排,5月1日下发通知,5月6日全总党组(扩大)会议对回信精神进行再学习,将工会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回信精神引向深入。全总指导河南省总工会在“五一”当天专程到圆方集团慰问职工,组织工会干部和企业职工学习贯彻回信精神。在王东明同志带领下,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围绕这个主题每年召开研讨会,形成制度化安排。6月22日至7月9日,全总以视频会议方式听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工会工作汇报,推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全总党组研究制定《全国总工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0·29”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理论阐释和政策研究分工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内容13条任务,上报中央《中共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重要讲话精神的报告》。今年适时召开全国工会学习贯彻全国劳模大会精神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理论研讨会。组织编写《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教学大纲(试行)》,以及配套的内部使用讲义。突出专题研究,形成了研究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动的重要论述概述》,“五一”前夕在求是网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劳动情怀》和《凝聚起抗疫和发展的劳动精神劳动力量》。修订再版《新编中国工人运动史》,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完整地增补进去。


  加强对新时代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的理论研究。按照王东明同志要求,开展探索走出新时代工会理论研究新路子的调研,形成专题报告,制定指导性意见。加强对工会工作理论、“三新”领域下劳动关系相关领域重点科研课题的规划设计,形成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险状况、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判别与权益维护、互联网平台网约用工劳动争议问题等研究报告成果。在委托课题和重点课题中,聚焦当前我国稳就业形势、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劳动关系和职工权益的影响等开展研究,编辑出版《中国职工与劳动关系研究丛书》。加强工运基础理论和工会史研究,筹划开展“百年工运”研究出版工作,编辑出版《中国工会简史》和《中国工会从这里走来》画册,启动《中国工会通史》、《中国工会全书》、《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汇编》等编撰出版工作。


(3)切实履行全总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责。开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深化年”行动,在2019年11月召开全国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基础上,2020年将适时召开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举办专题培训班。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推进改革进行指导和督查,将开展督查列入全总2020年督查工作计划。开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对试点单位情况加强指导。强化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能,对协调小组办公室人员进行调整、职责进行规范,印发2020年度工作要点,5月12日召开了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2019年进展情况和2020年重点工作。


(4)推动健全有效提升职工技术技能的激励保障机制。开展“健全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制度安排”课题调研。制定《国家级技术工人评选表彰方案(征求意见稿)》。继续联合科技部等部门开展第六届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交流活动,已启动相关工作。2019年度“大国工匠年度人物”、2020年“最美职工”宣传推介工作稳步推进。


(5)推动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等政策。抓紧筹备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相关工作,已召开大会筹委会办公室第一次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五一劳动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在五一奖评选中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注重向基层一线职工特别是产业工人倾斜。在功勋荣誉表彰奖励推荐中注重选树高技能领军人才,在2020年全国劳模评选中,要求包括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内的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业职工类别中占比不少于57%,现已推荐的企业人员中,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达到70%。向科技部报送境外培训计划,适时推进2020年度三批高技能人才境外培训工作。指导各地制定功勋荣誉表彰获得者待遇及帮扶办法,修订印发《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指导各级工会“五一”期间关心慰问劳模,推荐抗疫英雄和技术工人作为特邀代表参加全国劳模大会。


(6)深化百人以上企业建会专项行动。落实《推进百人以上企业建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对未建会百人以上企业分类施策。编印《推进货车司机等群体入会百人以上企业建会工作动态》,利用工人日报、全总微信平台等广泛宣传建会入会工作。印发《关于2019年推进货车司机等群体入会和百人以上企业建会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积极与民政部联系沟通,拟联合发文推动社会组织建会工作。


(7)创新工会组建方式方法。继续推广上海顾村经验和安徽等地“一函两书”制度,推行网上申请入会、建立流动入会窗口、举行集中入会仪式等做法。制定《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建设的若干意见》,召开全国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引导各地工会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小三级”工会组织体系,巩固工会组建的前沿阵地。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的意见》,通过商圈工会、市场工会、楼宇工会等,实现对广大小微企业的有效覆盖。


(8)推动解决国有企事业单位撤并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机构问题。修改《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9)积极推进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工会将会员实名制管理与“互联网+”工会普惠性服务相结合,推进会员实名入库、动态管理。组织各省(区、市)总工会核实实名入库会员数量,了解辽宁、内蒙古等10余省(区、市)总工会实名制工作进展,召开会议研商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形成《关于研商推进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及落实举措,将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纳入全总2020年工作要点。按照全总《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各省(区、市)总工会已开展工会实名数据库系统建设,纳入数据库实名管理的工会会员超过1.2亿人。


(10)加强数据库规划建设。在全总智慧数据库建设中规划对省级工会实名数据库数据归集管理工作,以建成以省(区、市)为基本集成单元的分布式工会实名数据库为目标,实现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数据信息动态更新。


(11)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位任务,持续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3月25日印发《关于在广大职工中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决胜小康 奋斗有我”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开展“抗击疫情防控有我”系列主题征集活动,启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微视频)和“最班组”第二季全国短视频大赛。完成《工人日报》改版工作,充分运用报刊、中工网、工人日报新媒体、全国工会电子职工书屋等宣传平台,构建网上职工思想引领新阵地。拟定“时代新人说——决胜小康奋斗有我”全国演讲大赛方案,组织开展“中国工人杯”全国职工读书知识竞赛。制定《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管理办法》,4月23日启动了第四届“阅读经典好书 争当时代工匠”全国职工书屋主题阅读交流活动,结合庆祝全国总工会成立95周年,组织开展全国职工读书知识竞赛。


(12)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加大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力度,拟举办全国工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专题培训班,示范带动各级工会开展培训,不断提升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干部队伍的能力和素质。


(13)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职工队伍思想状况调研。根据疫情变化适时赴各地开展调研,进一步提升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14)做好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系列宣传工作。组建全国劳模大会宣传组,统筹报、网、端、微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力做好全国劳模大会精神的学习宣传策划工作。做好“五一”系列宣传,精心做好习近平总书记给郑州圆方集团职工回信精神、抗击疫情助力复工复产先进典型等宣传。与广电总台联合举办了“中国梦·劳动美”——致敬劳动者“五一”特别节目,全总文工团进行“建功新时代 共筑中国梦”网络直播文艺演出,在全社会产生热烈反响。与中央网信办联合开展2020年“中国梦·大国工匠篇”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开发工会和企业相关的劳模主题、工匠主题图书,策划出版《新时代劳动者之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读本》。《中国工人》杂志将以全国劳模大会为核心推出专题报道。做强“大国工匠工作法”丛书品牌,进行相关视频课程开发。


  持续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宣传。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光明日报、工人日报集中报道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各大网络媒体和平台广泛转载。加强全国产业工人学习社区建设,7月15日,全国产业工人学习社区全面上线。在《中国工人》杂志开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进行时”栏目,持续推出各地典型经验和优秀做法。做好庆祝全国总工会成立95周年等重大活动宣传。


  推动形成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研究起草《关于加强新时代职工文化建设的意见》。广泛开展以“中国梦·劳动美”为主题的全国职工系列文体活动,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国职工书画展、摄影展,拟举办全国职工文艺工作专题培训班,充分发挥工会文艺团体的宣传教育和下基层慰问作用。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与中国书法家协会合作开展了10场“送万福、进万家”书法公益活动。


(15)落实《全国工会网上工作纲要(2017—2020年)》,研究制定《关于深入开展智慧工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拟在年内下发,加快推进高标准、集大成的智慧工会建设,发挥网上工会、智慧工会的最大效能。指导各省级工会开展网上工作,对安徽、内蒙古、陕西等地工会有关信息化建设方案提出指导意见。3月27日修订印发《全国总工会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将网络安全建设纳入2020年度全总信息化关键基础设施及安全项目。加强全总微信公众号的策划和编审,截至2020年9月30日,全总官微发布信息近1300条,阅读量近630万次,粉丝超60万。全总在抖音和今日头条官方账号发布短视频94条,播放量近4700万次,其中疫情相关短视频29条。今年“五一”入驻央视频、快手、微视等短视频平台,制作发布主题为“爱岗敬业:成就平凡中的不平凡”的原创视频9条,播放量近1339.11万次。目前这3个平台累计发布短视频150余条,播放近3442.67万次。建设移动传播平台工人日报APP,截至2020年9月30日,工人日报各融媒体平台覆盖用户数超过980万人,出现了一些“爆款”和“现象级”产品。


(16)进一步加大源头维护工作力度。参与人社部开展的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从职工权益出发提出意见建议。开展关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问题的专题调研;组织各级工会开展社会保险主题调研活动,形成一批调研报告;委托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开展专题研究,形成了“三新”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问题研究报告;加强与相关专业机构交流合作,推动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将“三新”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问题作为学会年度重点研究课题并共同开展研究。


(17)推进完善社会救助和帮扶体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1月22日全总下发《关于做好关心坚守防疫抗病岗位一线医务人员工作的通知》,2月2日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3月23日下发《关于拨付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保障疫情期间困难职工基本生活有关事项的通知》,5月27日,李玉赋同志就“多措并举稳就业保民生”话题接受人民网专访。6月24日,印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意见》。上半年各级工会共帮扶20.38万户困难职工家庭和27.24万户低收入职工家庭,投入61.8亿元用于对受疫情影响的低收入职工家庭特别是感染新冠肺炎以及染病病亡职工家庭送温暖。全总及各省级工会安排疫情防控资金24.92亿元。全总拨付4059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疫情防控,全总和其他省(区、市)工会、企业工会援助湖北省市工会物资和资金合计1.05亿元。全国39家工人疗休养院(职工医院)承担疫情防控、治疗和医务人员休整工作,李玉赋、张工等同志代表全总迎接国家援鄂医疗队返京队员到全总国际交流中心隔离休养。8月27日全总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工会系统扶贫工作进行再部署。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助力贫困地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通知》,帮助贫困地区特别是湖北省解决受疫情影响的农畜牧产品滞销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21个省(区、市)工会组织直接采购湖北省和52个未摘帽县农产品19.4亿元,帮助销售农产品3.17亿元。推进“解困脱困集中攻坚”行动,全总下拨5.54亿元资金支持在档深度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发挥全国社会救助部际联席会议作用,继续推动社会救助立法,将符合政府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社会救助体系覆盖。推动各地建立困难职工帮扶和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修改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发挥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效能。5月11日全总下发《关于下拨2020 年工会常态化送温暖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全力以赴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2019年、2020年设立常态化送温暖资金4000万元,加大对重病和残疾职工送温暖力度。2020年“两节”期间,各级工会筹集送温暖资金29.44亿元,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劳模和一线职工等506.6万人次,为困难职工提供帮扶125.37万人次。


(18)把农民工工作作为工会工作重点。制定《2020年全总农民工工作要点》,分解落实《全国总工会农民工工作规划(2016—2020年)》任务目标,适时召开总结会议。发挥全总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作用,3月24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2020年工作,在北京等14个省(区、市)开展农村进城就业人员工作生活状况问卷调查。继续做好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关爱农民工子女主题活动等服务农民工品牌,印发《关于规范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开展农民工相关课题研究。


(19)探索创新农民工入会途径和方式。指导推动各地工会加强网上宣传引导入会、在线申请入会、手机APP申请入会等,推广组织返乡就业创业农民工、农业合作社农民工入会做法,将网上申请入会作为疫情下入会的重要方式,畅通农民工入会渠道。引导农民工中零散从业人员加入所在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区域(行业)工会等。


(20)推进以农民工为主体的货车司机等八大群体入会工作。制定《关于推进货车司机等群体入会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导各地工会规范有序、积极稳妥地推进货车司机等群体入会工作。组织部分全国产业工会、地方工会开展两次集体研商,督促各省(区、市)总工会报送进展情况,深入13个省(区、市)实地推动八大群体和百人以上企业建会入会工作,形成《关于2019年推进货车司机等群体入会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研究制作入会微视频,通过多种渠道扩大宣传,提高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对工会的知晓度和认可度。全总继续设立货车司机等群体入会专项资金,推动工会组织向新兴领域新兴群体延伸。印发《关于申报八大群体入会工作项目的通知》,以项目补助方式,拟在全国完善建设或新建100个左右以覆盖八大群体为主的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开展货车司机入会及维权服务状况调研,加大“司机之家”建设工作力度,与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开展第二届“最美货车司机”推选活动。加强对护工护理员入会的宣传教育,拟开展千人以上公立医院护工护理员集中入会专项行动和百人以上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组建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一线医护人员工作生活状况和劳动关系情况专题调研,择期召开全国公立医院护工护理员入会工作推进会。以百人以上房产中介龙头企业建会为重点,以点带面带动其他房产中介企业建会和房产中介员群体入会工作整体发展。开展建筑行业农民工入会及维权服务工作调研,推动建筑行业农民工入会工作。拟重点对快递企业“会站家”一体化建设示范点进行经费补贴,推进在县和城市的区以下建立快递企业工会联合会。将推进商业信息员、网约送餐员、家政服务员入会作为工作重点,召开经验交流会,建设示范建设点项目。


(21)积极推动、主动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与司法部、人社部沟通,高度关注劳动基准、劳动合同、安全生产方面的立法动态,及时反映职工和工会的意见建议。就推动修法工作,与全国人大社会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有关部门多次进行协调和沟通。通过全国“两会”议(提)案等方式,向立法机关提出有关立法建议。计划年内召开完善工会法律制度研讨会,就相关问题进行研讨论证。


(22)积极推动网上征集职工意见平台建设。召开中国工会法律服务网建设会议,制定修改工会法律服务网建设方案,将征集立法意见作为重点项目实施,与基层联系点职工进行交流。围绕工会参与立法工作的性质、意义、重点、途径、方式等基本问题,制定《关于地方工会参与立法的指导意见》。


(23)深化对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内涵的研究和把握。组织研究力量以课题调研、经验总结等为抓手,加强对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内涵的研究,深刻认识到建立健全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是党对工会组织的明确要求,是工会改革的重要目标,体现了工会的本质属性,反映了职工群众的呼声愿望;“联系广泛”与“服务职工”密切联系、相互统一,“联系广泛”是前提和基础,“服务职工”是目标和关键。只有更好地实现了联系广泛,才能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起来,把党的关心关怀送到职工心中;只有更好地服务职工,才能取信于职工,把广大职工吸引到党领导的工会中来,不断夯实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探索健全联系广泛、服务职工工会工作体系的有效路径和方法。按照中国工会十七大和《深化工会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要求,围绕“形成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加大实践探索力度。在“联系广泛”方面,改革工会组织体制,加强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等“小三级”工会建设,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建立纵横交织的网络化组织体系;改进工会组建方式,通过网上入会、源头入会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组织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入会;加强工会网上工作,融入“互联网+”时代,促进互联网和工会工作相互促进、融合发展,打造工会工作升级版;加强对劳动领域社会组织的引导和服务,接长手臂、形成链条,使工会组织成为党联系社会组织的一个重要渠道。在“服务职工”方面,做实送温暖、金秋助学、阳光就业、农民工平安返乡、职工互助保障等服务品牌,加强困难职工帮扶和脱贫攻坚工作,构建覆盖广泛、快捷有效的服务职工工作体系;推进“互联网+”工会普惠性服务,以“一片心、一叠卡、一张网、一个家”为抓手,以建设“互联网+”工会工作新格局为手段,实现服务对象全覆盖、服务时间全天候;加大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在做好物质服务、生活服务的同时,为职工提供更高水平的精神和文化服务。


  加强对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企业工会组织发挥作用的指导。督促各省(区、市)总工会贯彻落实《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等工会改革文件,开展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和职工之家建设,指导福建省总工会起草《模范职工之家建设规范》和《模范职工之家评定规范》,由福建省政府部门批准作为省级地方标准发布。规范会员评家工作,修改印发《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表彰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模范职工之家动态监督管理制度,破除“一评终身制”。编印《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制度文件汇编》。


(24)加强创新工作室和工匠学院建设。将建立金蓝领职工技能培训示范点工作方向和目标,调整为选择一批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重点打造,制定《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发挥工作室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培育精神等功能。在对原197家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检查合格的每家给予10万元补助,地方给予一定配套资金。计划2020年命名第三批100家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动全国工会劳模工作管理平台创新工作室模块上线运行。丰富线上工匠学院内容,把推进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工匠学院创建工作列入重点工作。中国机械冶金建材工会网上练兵系统运行以来,各工种累计14.766万名职工参与闯关答题,累计闯关1360.28万人次。全总与发改委等4部委共同下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组织全总系统线上培训资源免费开放。开通“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技能学习平台”,组织大国工匠通过平台直播授课等,截至9月30日,累计9009.97万人次职工参加培训,131名劳模工匠专家开展了直播培训。全总开通“工会就业服务号”平台,累计发布招聘信息6万余条,提供线上岗位超过110万个,组织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福建等省(市)工会与湖北省总工会开展“助力荆楚 共创未来”对口就业援助活动。


(25)充分发挥挂兼职副主席作用。开展“深化工会组织工作改革创新 深入推动地方工会挂兼职副主席更好发挥作用”调研,召开视频座谈会,围绕工会兼挂职干部队伍建设等提出意见,探索创新挂兼职副主席考核、加强挂兼职干部服务保障、做好考察任免和备案等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对工会兼挂职干部规范管理、激励担当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充分发挥地方工会劳模和一线职工兼职副主席作用的意见》,加强对地方工会的指导。优化接收兼职干部工作流程,研究制定进一步发挥全总挂兼职干部作用的措施。


  完善工会受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双重领导体制,主动加强与省级党委沟通,推动解决工会工作重大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完善全总定期听取省级工会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制度,省级工会每半年向全总作一次工作报告,重大事项随时报告,推动各级工会协同联动的运转机制更加有序有效。


(26)进一步明确产业工会职责任务。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推进产业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产业工会工作的实施办法》,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破解工作中重点和难点问题,着力推动调研成果转化运用,为制定行业政策积极建言献策。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完善与对口部委局的联系会议制度,加强日常沟通联系,强化源头参与,协调推进相关工作。中国机械冶金建材工会计划召开全系统产业工会深化改革创新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和推广改革经验。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拟出版《绿色生态工匠》,与水利部等开展“寻找最美河湖卫士”活动。


(27)健全产业工会组织体系。指导规范产业工会组织形式、机构设置,完善产业工会工作制度,创新产业工会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进一步理顺产业工会与地方工会,产业工会与中央企业、企业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工会的关系,充分发挥产业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出台《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委员汇报工作制度》、《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委员提案制度》。中国能源化学地质工会推动行业内各企业集团建立工会组织,推动一些企业集团由工委转为工会,推动各企业工会健全工会组织、规范工会工作,加强对于新建立企业、改制重组企业组建工会工作的指导。中国国防邮电工会对如何发挥地方产业工会作用,推动形成上下联动机制进行调查研究。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加强对省、市级产业工会组织机构改革的指导,落实《关于充分发挥委员、常委、兼职副主席作用的办法》,提高全委会常委、委员对整体工作的参与度。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加强与地方工会的沟通,鼓励地方根据产业结构特点,成立省级农林水利气象产业工会,推动辽宁省产业工会联合办公室改建为辽宁省工交农建服工会委员会、贵州省总工会成立贵州农林水利气象工会。


(28)重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引导各级工会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将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纳入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分级负担经费补贴范围,下发《关于申报2019年度全国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分级负担经费补贴及调整2020年度后补贴方式的通知》及说明,做好工作指导,了解全总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形成自评报告。目前,全国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含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已达3.78万人。


(29)指导地方工会用好、管好工人文化宫。坚持工人文化宫的公益性、服务性定位,指导各地工会依托工人文化宫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体活动,充分发挥工人文化宫等职工文化阵地作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30)推动工人文化宫实现高质量发展。2月26日印发《关于推进落实工人文化宫、工人疗休养院清理整改方案的通知》,采取有力措施把清理整改方案落到实处。完善清理整改季度报表制度和简报制度。5月9日全国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对工人文化宫建设工作提出清理整改的新举措。9月10日召开贯彻落实文保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推进工人文化宫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巩固落实清理整改成果。


(31)加大对乡镇(街道)工会和基层工会、工人文化宫等职工服务阵地建设的经费支持力度。2020年已启动《关于加大对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 工会和基层工会经费支持力度的若干规定》修订工作,拟于年内印发补充规定;2020年全总本级预算安排中,加大了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工会和基层工会经费支持力度,安排增加乡镇(街道)工会和基层工会专项经费1.57亿元,较上年增长了18.94%;安排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补助经费1.36亿元,较上年增加1700万元,增长14.30%;安排工人文化宫等职工服务阵地建设专项经费8000万元,增加了1000万元,增长了14.29%。


(32)积极推进构建劳动领域维护政治安全长效机制。全总党组努力探索构建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长效机制,做到坚决维护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坚决维护企业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4月10日,全总十七届三次执委会议再次对各级工会防范和化解劳动领域政治安全风险,把“五个坚决”落到实处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33)加强对职工群体性事件的研判分析。依托全总工会理论研究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研究会),向社会发布互联网时代职工权益维护、“十四五”期间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和工会服务供给制度等课题,依托工会系统内外智库开展研究。


(34)加强对职工群众信访反映突出问题及全国百人以上职工群众上访事件研判分析。开展各省(区、市)总工会的信访信息报送通报工作,强化信息共享、联动处理。


(35)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召开全国工会新媒体建设推进会议。


(36)加大劳动关系热点问题的舆论应对力度。认真学习国家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就重大舆情与有关部门会商,通过新闻发布会、全总官网官微等平台主动发声、亮明态度。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协调中央新闻媒体报道各级工会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举措,宣传在抗击疫情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发布《关于抗击新型肺炎疫情的倡议书》、《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总机关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办法》,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发布女职工疫情期间特殊劳动保护等疫情防控的重大消息,回应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利用工会各类宣传平台开设微课、组建微信学习群、举办H5作品展播、不定期邀请律师在线答疑,对有关复工复产等劳动政策文件进行分析解读,开展职工心理疏导。截至9月30日,《工人日报》共刊发疫情防控相关报道5500余篇(件)。中工网PC端发布疫情报道23.6万条,其中工会类疫情稿件4.83万条,总访问量约19.62亿。《中国工运》2020年第5期出版《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特刊,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防疫和复工复产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国务院、全总有关文件等汇编成册。针对疫情对职工就业收入和稳定的影响、劳动关系风险隐患、企业复工复产困难问题等编发《全总信息》、《全国总工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情况简报》和全总机关疫情防控工作专题简报。


(37)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在尘肺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2月26日印发《关于深化工会参与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工会抓好贯彻落实。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利用“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技能学习平台”开展职业健康卫生线上活动,累计访问量463.3万人次,参与答题392万人次。


(38)健全完善全国总工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印发《全国总工会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报告、约谈、检查工作的规定》。按照规定要求,各驻会全国产业工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定期向全总党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党组书记定期约谈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组成员定期约谈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


(39)加强直属单位纪检工作。选好配强直属单位纪委书记,继续加强对直属单位纪检工作的分类指导,规范直属单位纪委书记职责定位,调整纪委书记分管其他工作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分工,纪委书记聚焦主责主业,不再分管其他工作。


(40)严格落实《全国总工会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全国总工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3月16日印发《关于加强全国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监督工作的通知》,3月26日印发《2020年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工作要点》,4月20日印发《2019年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工作总结》,6月29日召开2020年全国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建立班子成员抓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档案,研究制定全总班子成员抓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备案表。对相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41)调整全总党组巡视工作总体方案。2月10日,全总党组审议通过了新制定的《全国总工会党组巡视工作总体安排方案》,2021年底前完成对全总14个直属单位的巡视工作。鉴于疫情影响,将第四轮巡视时间由原来的“2020年5月上旬至7月上旬巡视,9月底前完成反馈”,调整为“2020年9月上旬至10月底巡视,12月底前完成巡视反馈”,已正式启动第四轮内部巡视工作。


  健全党组巡视制度。印发《全国总工会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全国总工会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全国总工会党组巡视组工作规则》、《全国总工会党组巡视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全国总工会党组巡视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制度》、《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巡视信访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健全全总党组巡视机构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办法》、《全总党组巡视工作档案管理办法》。


  进一步强化对党组巡视工作的统筹。建立全总党组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加强对被巡视单位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改进日常工作的跟踪督办。严格审核全总党组第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检查和评估整改方案落实情况,确保整改成效。完成全总党组第三轮巡视反馈工作,督促被巡视单位做细做实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加强对巡视干部的培训、管理与监督,确保依规依纪开展巡视。加强巡视成果运用,不断强化巡视整改的整体效应。


(42)做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工作。4月2日召开了全总案件通报及警示教育会,建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通报机制,加强警示教育,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提高执纪审查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43)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完成对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10·29重要讲话、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工会工作的任务部署和重要要求的梳理工作,建立了中央巡视整改、审计整改、主题教育整改任务台账,通过工作会商、工作调研等方式,跟踪了解工作进展。


  完善监督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制定《关于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机制的意见》,完善纪检监察组同全总党组及机关纪委、巡视、组织、经审等部门间相关工作机制,贯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好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做实日常监督,强化跟踪督促落实工作。集体约谈部分直属单位新任职纪委书记和新任职局级干部,围绕疫情防控、巡视整改、执纪监督等问题,单独约谈部门、直属单位一把手。梳理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巡视整改任务清单,分送全总领导班子成员,督促做好整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疫情防控、中央巡视移交问题整改等工作的监督。围绕增“三性”、去“四化”,完成对工人文化宫、疗休养院的专项调研。


(44)加强专兼职纪检干部培训。定期举办全总机关专兼职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选派纪检干部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培训,着力提高纪检干部履行职责能力。全总机关专兼职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已列入全总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拟于下半年举办。


  做实日常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严格日常监督。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明察暗访与走访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五一”、端午前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五一”“端午”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并通报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确保廉洁过节。


  健全机关纪委监督执纪机制。印发《全国总工会机关纪委监督执纪工作实施办法》,强化集体决策程序,规范线索处置办法,健全转办问题线索跟踪督查机制,认真做好中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规范直属单位纪检组织办理机关纪委转交问题线索处置进展情况报告工作,确保问题线索处置规范高效,定期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总机关纪检监察组报告进展情况。


(45)修订印发《全国总工会本级企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增加有关监督检查的章节,对本级各企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落实、资产管理和运营情况、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和特定时期的资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全总本级各企事业单位的检查监督工作。


  在监管执行中充分发挥经营业绩考核的监督引导作用。在2019年度全总本级企事业单位经营业绩考核中,引入第三方审计监督,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单位2019年度报表和有关制度落实进行审计,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全总本级各项资产管理制度规定。


  加强财务内部控制。出台《工会财务监督暂行办法》,组织全总本级各所属单位对2019年度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全总2019年度内部控制制度报告。制定全总机关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办法。


(46)开展全总本级企事业单位投资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2月14日印发《关于开展全总本级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办企业专项清理的通知》,对各单位长期未经营的企业、不符合本单位主责主业和发展方向的企业、未按规定报全总审批的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和清理,指导全总本级企事业单位认真抓好整改。


(47)加强制度建设。总结全总本级企事业资产监管工作经验,对企事业单位重大事项管理重新作出规定,明确审批、备案、报告事项的范围和工作程序,把各单位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作为资产管理重大事项审批备案的先决条件;明确要求本级各企事业单位制定资产租赁管理制度,并向全总报备。


(48)制定2020年全总党组同志接待来访职工工作安排。自1月开始,每月安排1位全总党组同志到全总信访接待室接待来访职工。受疫情影响暂停接访期间,全总设立专门接听电话,认真办理职工来电、来信反映事项。6月起,已恢复全总党组同志接待来访职工。对疫情防控期间突出的职工信访问题等进行分析梳理,形成《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职工信访问题的法律参考意见》,推动信访问题得到解决。


(49)加强对全总各专项领导小组管理。4月22日,全总党组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规范全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议》,确定保留19个、撤销5个。5月9日全总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规范全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将按规定对各小组备案并对开展工作情况及时督促,要求各专项小组完善工作规则,落实专项任务。成立全总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推进形式主义整治工作。进一步压缩会议召开计划,从2019年的79次精简为2020年计划召开71次,严格将全总印发地方工会的文件数量控制在90件以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形成《关于报送2020年全国总工会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报告》。


(50)规范完善工会资金采购管理。印发《全国总工会本级工会资金采购实施细则》,完善全总机关集中采购相关制度,撤销全总机关集中采购领导小组。


(51)严格落实基层联系点等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制定全总党组同志全年调研计划,党组同志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赴基层联系点调研。每年确定1—2个重点调研课题,印发《全总领导同志2020年重点课题调研计划》,课题结束时形成调研成果,做好成果转化。各驻会全国产业工会、全总各部门按照《全国总工会机关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 建立基层联系点等五项制度的实施办法》要求,确定和调整了各单位基层联系点,明确由部门班子成员带队深入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等计划。


(52)收集整理差旅费、公务接待等相关政策文件,印发《全总本级所属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财务管理的有关文件选编》、《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会预算管理的通知》,对全总本级所属单位和各级工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明确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规范全总本级所属单位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和“三公经费”的使用管理,加强机关财务报销审核,完善相关程序。


(5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分析研判和动议环节工作,优化调整民主推荐程序。充分发挥党组集体领导和把关作用,突出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部分专业性强的岗位,在加强综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定向推荐。全面统筹班子配备与干部调整工作,印发《全国总工会党组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措施》,起草落实纲要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做好责任分工。与省级党委组织部门就地方工会干部配备问题进行沟通,做好省级工会领导班子协管工作。


  统筹做好干部选育管用各个环节工作。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突出政治把关,扩大选人视野,落实好干部标准,优化考核考察,推进干部交流。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从严审核把关,深化选人用人工作监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和中央组织部《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的通知》,起草《全国总工会党组关于动员党员干部和基层党组织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情况的报告》。


  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围绕落实“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加强地方工会主席及领导班子成员培训,在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网举办新任省级工会主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网络培训班。印发《2020年全国总工会干部培训计划》,加强专业能力提升培训。适应疫情防控形势、基层实际需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继续推进教育培训资源向基层下沉。召开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座谈会,深入研讨推动师资交流培养、推进课程教材互鉴、推广改革创新做法,推进工会系统干部教育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全面提高。对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2019—2023年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情况进行总结梳理。


(54)严格按照原则、标准、程序、条件、资格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廉政双签字”和“不得提交会议讨论的八种情形”等规定,对破格情形从严审核把关。


  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按照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禁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清理和消化违规设置的机构和超配人员。


(55)加大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工作力度,结合2020年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印发《关于严肃认真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提醒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文件汇编》,已在2020年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时印发给所有填报人员。通过全总机关内网、全总微信公众号、建立专门宣传群、召开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宣传、培训,加强规范,提高精准度。


  贯彻落实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体系建设,印发《关于加强全国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监督工作的通知》,切实把从严管理监督贯穿干部选育管用全过程。制定《全国总工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认定及处理参考标准(试行)》,严格统一标准,规范个人有关事项核查结果处理。制定《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长效机制的举措》,进一步从严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56)加大《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落实力度,树立重视基层、重视实践的鲜明导向,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办法》,开展调研论证,形成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工作举措。进一步推动全总机关干部轮岗工作。


  将全总机关年轻干部党性修养和治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列入部门班计划,把全总机关和直属单位新进人员培训班列入主体班计划,年内完成全总机关年轻干部党性修养和治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全总机关和直属单位新进人员培训班,并作为制度性安排定期开展。组织全总扶贫挂职干部参加中央组织部举办的决胜脱贫攻坚网上专题班培训。


  加大年轻干部下基层、下企业挂职锻炼力度。对近年来全总机关干部走基层下基层情况进行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深化举措。加强全总机关选调生基层锻炼,做好跟踪培养和教育管理。做好4位选调生赴全总定点扶贫县挂职扶贫工作。总结梳理全总2017年、2018年、2019年选调生培养锻炼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提出改进措施。


(57)充分发挥全总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谋全局、议大事、抓落实的作用,制定《全国总工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为领导小组履行研究议事、组织协调、制度规范的职责提供支撑。印发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制度,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推动所在党支部建设成为先进党支部。李玉赋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全总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并以《强化政治机关意识 建设“忠诚党的事业、竭诚服务职工”的模范政治机关》为题在全总机关讲党课。


  落实各基层党组织每年向全总机关党委报告党建工作、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向全总机关党委述职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党建,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组织对各单位2019年度党建考核测评的统计分析和反馈工作。坚持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志对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谈话,就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党建责任提出要求,对相关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谈话提醒。


  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落实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的要求,定期组织党务干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班,有针对性地选派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中央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组织的培训。


  2019年10月,根据中央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全总再次修订了全总党组工作规则,对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清单》进行了调整,以进一步厘清党组会议与书记处会议工作边界,完善相关工作流程,使工会重大决策过程既符合中央的新要求,又符合工会法、工会章程和工会工作实际。


(58)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作为党务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制定《全国总工会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对机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等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深入排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形成具体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印发《2020年全国总工会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2019年全国总工会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总结》,召开全总机关党委会(扩大)会议,就学习贯彻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暨纪检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总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作出部署。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2019年组织试点、树立6个全总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基础上,逐步把标准化规范化覆盖到每个支部,2020年底选树一批示范单位和标兵单位,推动建设“忠诚党的事业、竭诚服务职工”的模范政治机关。2020年3月,全总研究室党支部“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工作法,被评选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创新100个优秀案例之一。


  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调研和分类指导,及时掌握基层党组织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发展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整改。开展全总机关有关单位党员发展管理情况、全总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情况、“落实党建工作部署 提高党建工作质量”等专题调研。针对机关部门、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不同类型的党组织,加强分类指导。


(59)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充分利用红色教育基地、党校、工会教育阵地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党性教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善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要求,开展全总机关“不忘初心、弘扬优良家风”主题党日活动。


  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指导检查,严格审核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检视剖析材料,对检视问题不到位、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深刻、“辣味”不够的坚决督促改正。指导督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60)将2016年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与全总2016年巡视整改情况报告进行了对照检查,整改报告与反馈意见基本做到了相互对应,但个别整改任务与具体问题匹配度不够高。


  加大“回头看”力度,将上次巡视反馈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的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整改,改到底、改到位。


(61)加强对解决基建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的组织领导。全总党组对全总解决基建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和充实,从领导结构、人员力量、工作覆盖面等多方面加强工作小组解决问题的决策力和执行力。工作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各个项目提出了解决问题方向和具体工作要求。


(62)下大力气整改以前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全总机关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管理,强化日常报销审核。


(63)督促相关事业单位加大整改力度。修订出台了相关事业单位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表彰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严格按政策办事,切实管控、消除经营发展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


  三、以巡视整改为强劲动力,推动工会工作迈上新台阶


  虽然全总党组巡视整改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党中央的要求相比,与巡视反馈的意见相比,与职工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不足和差距,如有的整改措施不够具体细化,针对性不够强;受疫情影响,有的调研、活动未能如期进行,在此基础上形成指导性意见、规范化制度有待加强;有的整改工作力度不够大,进展不够快,效果还不够明显;有的整改任务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还处在持续推进的过程中,等等。这些问题已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正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全总党组要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会工作发展的动力,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形势下职责使命的履行,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对照“六个不到位”问题,联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情况汇报时指出的“六个差距”问题,根据王东明同志要求,聚焦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贯彻落实巡视整改意见要求,把巡视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出成效。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全总党组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不断加强学习研究,与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相结合,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相结合,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郑州圆方集团全体职工回信精神相结合,深刻领会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工会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自觉把聚焦点、着力点放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上和具体工作中,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引导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的创新理论进基层、进企业、进头脑。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和全总党组议事规则,严格对党中央负责、向党中央请示报告的制度安排,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工会工作全过程。


(二)忠实履行工会职责使命,团结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了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必须遵循的原则、主要目标、重大举措。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工会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组织广大职工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动员职工与企业风雨同舟、共克时艰。开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深化年”行动,动员广大职工踊跃参与“凝心聚力决胜小康”行动,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认真筹备做好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切实发挥好工会牵头作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协助政府及企业做好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和稳就业等工作,持续抓好受疫情影响困难职工特别是医务人员的帮扶救助和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健全职工队伍稳定风险排查化解机制,及时依法调处劳动关系矛盾,把“五个坚决”进一步落到实处。深化工会改革创新,聚焦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决去除“四化”,在建机制、强功能、增实效上下功夫,健全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增强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职工功能,切实做到以坚定的政治性引导职工、以鲜明的先进性组织职工、以广泛的群众性凝聚职工。


(三)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提高工会系统党的建设质量。


  全总党组要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全面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发扬钉钉子精神,进一步统筹协调推进整改任务、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将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到位。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对正在推进和长期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会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工会系统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工会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更好发挥党内政治生活功能作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成员自觉做到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履行好肩负的领导职责。自觉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总机关纪检监察组监督,支持机关纪委发挥作用。充分运用中央巡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会机关内部巡视和经费审查审计成果,推进巡视整改与日常监督等其他监督贯通融合,进一步涵养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8592188;电子邮箱:qzxsxfb@acftu.org。


中共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