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民银行《关于2005年金融支持经济发展信贷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岳政办函[2005]52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5-05-20
浏览量:1||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市各单位:
市人民银行《关于2005年金融支持经济发展信贷政策指导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关于2005年金融支持经济发展信贷政策指导意见
(市人民银行  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支持岳阳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人民银行总行、武汉分行、长沙中心支行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5年金融支持经济发展信贷政策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突出信贷支持重点,优化信贷结构和投向
2005年,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继续认真落实好“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信贷支持取向,以信贷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全市信贷总量与经济总量的同步增长,全年新增贷款预期达到35.5亿元,增长12.5%。同时,在信贷结构和投向上要突出重点。
1、有效保障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对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发展有潜力、管理较规范、还贷守信用的企业,不论企业规模大小,要及时给予合理的信贷支持;积极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努力探索中小企业信贷投放机制,对科技型、外向型、吸纳下岗职工再就业型等成长性中小企业,要在信贷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人民银行要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壮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力,促进全市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发展。
2、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和外向型企业的发展。打破企业所有制信贷限制,积极配合“民营岳阳”工程的实施,切实改进贷款抵押方式,努力保障符合信贷条件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对产品科技含量高,但企业尚处在起步阶段,没有固定资产可抵押的民营企业项目,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以动产、无形资产等作抵押的方式,帮助其获得所必需的信贷资金。对出口创汇企业,各外汇指定银行要优先发放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并充分运用贸易融资、进出口押汇、外汇票据贴现等金融工具满足其国际贸易的短期外汇需求。外汇管理局要放宽外汇帐户和外汇资金运用限制,扩大企业自主权,鼓励企业“走出去”;积极推行网上推销,进一步简化企业进出口核销手续,实行贸易便利化;继续促进我市外债置换,有效降低涉债企业的汇率风险和外债利用成本。
3、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将支持“三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农村信用社要坚持深化改革和支持“三农”两不误,全年新增贷款的70%要用于支农;同时,要用好中央银行的支农再贷款,继续扩大农户贷款,探索农户大额贷款模式,推行农户联保贷款,保证有贷款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民得到贷款支持,支农再贷款要确保100%用于支农。农业银行要充分利用自身的资金优势,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全年农业贷款同比增长要达到20%以上。农业发展银行要严格按政策要求用好农业政策性贷款,确保粮棉油收贮企业的信贷资金需求。其他商业银行的县域分支机构新增贷款的10%要用于当地的农业或涉农产业。人民银行要运用支农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农村信用社对“三农”的投入,支持农村信用社壮大支农实力,促进全市农村经济发展。
4、增加对支柱产业的信贷投入。对我市的石化、造纸、发电、纺织、制药、饲料、机械制造、绿色食品加工等八大支柱产业要继续重点给予信贷支持,优化各项信贷服务。同时,要有效防止信贷资金过分集中带来的风险,进一步拓展信贷投放领域。
5、继续开办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各中标主办银行要按照有关政策的要求,积极探索贷款发放的新模式,切实履行中标承诺,力争贷款规模和覆盖面实现新的突破。主办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执行法定贷款利率,不上浮,不计复利,并可在利率政策规定的范围内适当优惠;对于提前还贷的贷款人,主办银行要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得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主办行要加强与担保机构的沟通与协作,拓展担保渠道,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适当扩大担保倍数。
6、严格控制紧缩限制类行业或项目信贷投放。对钢铁、水泥等行业的信贷投入要实行严格限制,防止信贷资金流向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行业和项目;有效控制中长期贷款,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变化,新增中长期贷款重点向我市农业、科技和旅游等产业倾斜。

二、增强信贷营销观念,优化信贷管理和服务
1、积极改进信贷管理和服务方式。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贷款规模,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扩大县域分支机构的信贷自主权,适当简化贷款手续。对还款有保障、经营业绩良好的优质客户,要继续在授信额度内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的信贷管理方式。对暂时达不到信贷条件、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要积极进行“孵化”培养,挖掘培植优质客户源。要积极稳妥开展票据贴现和转贴现业务,引导企业开展票据融资;不断创新金融服务产品,为企业提供资金、结算、信息、咨询、理财等全方位服务。
2、实行贷款风险防范措施的多元化。推动我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发展壮大,允许将土地、房产、有价证券等实物资产作为担保基金,充实担保公司的实力。各金融机构要拓宽信贷担保渠道,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强与我市有实力的民营担保公司的合作,有效分解风险。积极创新信贷担保方式,积极尝试开办以自有动产、有价证券以及专利权、注册商标等无形资产作抵(质)押的抵(质)押贷款业务,增加防范信贷风险的渠道。
3、对诚信企业实行信贷优惠政策。各金融机构要通过信贷项目优先立项、信贷资金优先安排、贷款利率优先下浮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全市诚信企业的信贷资金需要。

三、积极疏通信贷渠道,优化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1、充分发挥基层人民银行的“窗口”指导作用。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要结合县域实际,出台窗口指导意见,落实金融机构及其信贷部门主要负责人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辖内经济金融形势和货币信贷运行形势,通过各种有效平台,合理引导信贷结构和投向,支持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2、大力促进银企信贷洽谈合作。银企信贷洽谈会是经实践证明了的产融相结合的良好形式,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立项、调查摸底等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利用全市第四届中小企业信贷洽谈会扩大信贷营销,力争比上届取得更好的成效。市人民银行要与市地方金融证券办密切配合,牵头组织对洽谈会成果按季进行督办落实,督促信贷资金尽快到位,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矛盾。
3、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资金支持工作。人民银行要加大对农村信用社改革资金的支持力度,在资金支持上进一步完善手续,明确责任,保证质量,及时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票据发行的申请等后续工作,确保票据发行工作落实到位。